南岑吳氏祠堂記辛已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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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楓山集》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5274
颗粒名称: 南岑吳氏祠堂記辛已七月
分类号: K877.42
页数: 3
页码: 七十四-七十七
摘要: 本文记述了吴氏家族在宋明时期建立了祠堂,但旧祠堂已经破旧且家族人口增多,需要扩建。他们计划在旧祠堂的基础上进行改建,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他们参考了古礼,并考虑了实际情况,决定在祠堂内设立同堂异室,以供不同代际的祖先祭祀。
关键词: 碑记 中国 明代

内容

先王廟祀之典不及下士庶人蓋以其分之有限禮
  不下達而人情猶有慊焉至宋大儒君子創爲祠堂
  之制則通上下皆得爲之然後盡於人心豈非禮之
  以義起者乎婺之東陽有南岑吳氏者其先出於宋
  少師康肅公芾世家仙居石井公仲子洪爲浙東常
  平提舉來居是邑之南岑迨今十四世矣皇朝洪武
  中其十世孫伯修與子仲明始作祠堂于孝順鄉之
  西莊及宣德間十一世孫澤爲兵科給事中以公事
  歸拜祠下見其棟老欲壓爰命從孫文選主事昉修
  治之昉以祠堂宜在室東而西莊去家太遠時祀不
  便乃改建于所居之南迄今又八九十年舊祠日就
  頑敝而族眾蕃衍數逾七百堂庭卑隘難容禮拜宜
  有以廓而大之於是十四世孫曰宋者讀書好禮謂
  其先人有志未果乃倡爲義舉而羣從某輩合謀助
  力各計田出穀更建新祠先作正寢扁曰追遠以祀
  始祖繼作中堂扁曰孝思以爲奉祭之所其崇若墉
  咸倍其舊又爲左右兩廂各十楹以爲本宗及各派
  小宗祠堂外爲門廊七楹中爲大門左爲庫房以藏
  遺書遺衣及祭器諸物右爲倉房以收新舊祀田租
  穀用備時祭及修祠諸費左廂外爲庶母祠堂右廂
  外爲義塾及齋宿之所外則繚以周垣經始癸酉之
  秋落成已卯之春君一日介其從弟鄉進士楓及庠
  士焰等過予而言曰吾家自提舉公始遷而康肅公
  乃其所自出也先世皆祀二公爲始祖今亦不敢廢
  焉提舉之後世遠親盡皆禮所當祧者但先輩諸祖
  有貴顯于時富昌其家者又有德行文章可尊者及
  作事有功而可法者皆足以增光前人茲欲取古人
  祖功宗德之例奉其主以配食于始祖家禮止祀本
  宗四世而旁親不同居者皆各自爲祠今吾族比屋
  而居朝夕㑹聚難爲各祠欲就祖祠内爲同堂異室
  之制以本宗及眾派小宗各祀一室分列兩廂如昭
  穆焉每室皆以後一架爲四龕使各宗皆祠四世各
  以宗子主其祀庶幾親疎不紊長幼有序亦頗有同
  人類族之義焉又吾族人有生於庶母者壓於嫡母
  不得祔食若棄而不祀義亦未安故於左廂之外別
  爲庶母祠室凡此數事皆未知於義何如願西一言
  以發其意且因以訓吾後人焉予聞古有禮從宜之
  說蓋以時有古今事有常變不可膠於一定也今諸
  君所處雖不能盡從家禮而參諸眾論揆諸時義以
  是數者變而通之使合於人情宜於土俗則亦無害
  於義而可行矣豈非聖人從眾之意乎若欲訓其後
  人則祠堂旣新事之不可以無禮如晨之有謁出入
  與有事之告正至朔望之參以至俗節之獻四仲忌
  日之祭其儀悉具于家禮苟或怠焉而廢其禮或行
  焉而失其儀則祠堂爲虛器矣此諸君之所當致謹
  者也然行禮又不可以無其本必致如在之誠以盡
  奉先之孝三齋七戒致愛致慤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斯爲孝焉苟不能然而祭爲虛文矣此尤諸君所當
  加謹者也抑予又有告焉昔吾夫子之論達孝在乎
  繼志述事而祖廟之修特其一事耳嘗聞康肅公之
  爲人能孝於親而廬墓終喪友于二兄而推貲產居
  官立朝必行直道出守七郡而皆有德於民而晚節
  歸鄉又欲立義莊義學義塚以厚宗族傾資賑饑以
  惠鄉人其志與事皆後人所當繼述者也而提舉公
  學以爲已仕以爲國而南軒東萊皆見稱許謂非善
  於繼述克象其賢者乎若後之人不能志志事事以
  象其賢而徒以建祠崇奉爲孝抑末矣書曰率乃祖
  攸行詩曰無忝爾所生吾於二公子孫切有望焉諸
  君其念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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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山集

《楓山集》

明章懋撰。懋有《枫山语录》,已著录。懋初在词垣,以直谏著名。今集中第一篇即其原疏。考元夕张灯,未为失德,词臣赓韵,亦有前规。而反覆力争,近乎伊川之谏折柳,未免矫激太过。然其意要不失于持正,故君子犹有取焉。至其生平清节,矫矫过人,可谓耿介拔俗之操。其讲学恪守前贤,弗逾尺寸,不屑为浮夸表暴之谈。在明代诸儒,尤为淳实。《明史》本传称,或讽之为文章,则对曰:“此小技耳,予弗暇。”有劝以著述者,曰:“先儒之言至矣,芟其繁可也。”盖其旨惟在身体力行,而于语言文字之间非所留意。故生平所作,止于如此。然所存皆辞意醇正,有和平温厚之风。盖道德之腴,发为词章,固非蜡貌栀言者所可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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