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郞中雲松丁公孺人李氏合葬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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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楓山集》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5154
颗粒名称: 刑部郞中雲松丁公孺人李氏合葬墓誌銘
分类号: I269.6
页数: 2
页码: 三十六-三十九
摘要: 本段内容主要讲述了南京刑部耶中丁公致政的生平事迹和家庭情况。他在官场尽职尽责,不辱先人,妻子李氏克修内政,两人都有可书的成就。最终,两人合葬于同穴,留下了深刻的回忆。
关键词: 墓志铭 中国 明代

内容

成化丁酉南京刑部耶中丁公致政歸曹城未幾而
  沒葬於邑之長寧鄉南洲灣而前太常寺卿兼翰林
  院侍讀學士安成吳公節已銘其墓矣卜者以其宅
  兆爲未利也欲改卜而未果後二十餘年其配封孺
  人李氏卒始得吉卜於某鄉某里之小莖坑乃遷公
  之柩與孺人合葬焉其孤裕不遠千里衰絰踵予門
  泣拜請銘予時居先君之喪哀恫罔極筆硯不能爲
  也迨予免喪而裕又以爲請念昔公在刑曹予評大
  理相與有雅故而裕又嘗從予問學不可卒辭竊惟
  公之行治已詳具吳公之文不容贅矣而遷祔日月
  不可弗識敢摭其大略與孺人德善合而書之按狀
  公諱琥士信其字世家豐城曾大父壽可大父尙文
  皆贈刑部右侍郞二妣李楊皆贈淑人父鉉起家進
  士累官至刑部右侍郞追贈本部尙書母葛氏累封
  至太夫人公本伯父貧樂翁子自幼頴敏好學尙書
  擇之爲嗣承事四親咸得其歡心當乙巳之變尙書
  沒王事朝廷推恩錄用公爲大理右評事執法不苛
  有武弁罪應大辟權宦欲貸其死公毅然不受私謁
  卒正其罪歷遷南京刑部福建司主事員外郞進署
  湖廣司郞中翱翔寺部三十餘年所至皆以能稱無
  有毫髮過舉既滿秩遂納祿而歸自號雲松老人優
  游田里而終卽其歸之年閏九月二十五日也孺人
  姓李氏諱冬同邑港口鎭大族女也淑柔沉靜克循
  姆教其父母鍾愛之擇公以歸嘗從公侍尙書及葛
  夫人于京邸凡朝夕奉養衣服飲食祭祀賓客之具
  皆親執其勞必精必潔而豐儉適宜内外賢之及公
  服尙書之喪既闋將挈家之官而孺人以葛夫人年
  高不能涉遠獨留養姑服勤左右惇行孝謹以悅其
  心間嘗奉姑命一往省公於南都而思念晨昏不忍
  久違未幾卽歸終養且於其夫所自出之親奉生送
  死皆致隆焉其不䁥私愛而能孝如是綜理家政内
  外斬斬延師儒以經學敎其子督臧獲以農圃裕其
  家處親屬撫婢妾恭上惠下各得其道雲松之少能
  盡力於官而老得自休於家皆由内助之賢也雲松
  歿後孺人老矣而女事不廢晚歲病風攣歲餘以痰
  咳而卒子男四人長禎蔭襲國子生先卒次祥次祉
  幼卽裕吏部待銓國子生女一人適新建熊義貫孫
  男八濬溆潮泮潔海淡汾孫女七俱未行曾孫男五
  曾孫女三俱幼公生永樂甲午卒成化丁酉得年六
  十有四孺人生永樂丁酉卒弘治辛酉得年八十有
  五其合祔於雲松卽其卒之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也
  夫公之居官盡職不辱其先而孺人克修内政以成
  其美皆有可書且死生契濶二十餘年而卒於同穴
  非偶然也是用敘而銘之銘曰
  有赫秋卿委身狥義帝用推恩賞延於世公起布
  韋遂登朝著宦業是修家聲弗墜有淑者逑貞靜
  惠柔相成內治配德惟修自天作合同穴首邱勒
  銘貞石昭示千秋

知识出处

楓山集

《楓山集》

明章懋撰。懋有《枫山语录》,已著录。懋初在词垣,以直谏著名。今集中第一篇即其原疏。考元夕张灯,未为失德,词臣赓韵,亦有前规。而反覆力争,近乎伊川之谏折柳,未免矫激太过。然其意要不失于持正,故君子犹有取焉。至其生平清节,矫矫过人,可谓耿介拔俗之操。其讲学恪守前贤,弗逾尺寸,不屑为浮夸表暴之谈。在明代诸儒,尤为淳实。《明史》本传称,或讽之为文章,则对曰:“此小技耳,予弗暇。”有劝以著述者,曰:“先儒之言至矣,芟其繁可也。”盖其旨惟在身体力行,而于语言文字之间非所留意。故生平所作,止于如此。然所存皆辞意醇正,有和平温厚之风。盖道德之腴,发为词章,固非蜡貌栀言者所可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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