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愛堂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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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646
颗粒名称: 同愛堂記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十一至十三
摘要: 明蘇伯衡為同愛堂寫的一篇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凡人之生必有與也朝夕與居者國則君臣焉鄉則
  長幼焉學則師友焉而家則父子兄弟夫婦焉自有
  生以來未之能易也而家為最親一家之衆所謂骨
  肉戚疏之殺雖則不齊非愛不親其致一也愛根乎
  仁仁根乎心夫仁心人皆有之故夫愛人皆可以能
  焉非有矯於外也大道之行天下皆同胞也而無不
  愛況於最親者乎推固有之心篤親親之仁達之父
  子兄弟夫婦之間相接也以粲然之文相撫也以歡
  然之恩此之謂同愛夫惟同愛然後不蔽於有我之
  私不蔽於有我之私室廬而異戶田園而異籍貨賄
  而異藏什器而異用服御食飯而異施安逸勞苦而
  異情未之有也此非家之當務乎而能者鮮矣余遊
  平陽前蒙隂主簿林敬伯為余誦其鄉人章氏之美
  其言曰章氏浦城人自宋崇寧間康州刺史及十一
  世孫伯歸以文林郎主平陽簿因家於縣之白沙詩
  禮繼承衣冠奕葉世載厥美蔚為望宗有字子誠者
  主簿君之十世孫今徙居縣西白石屛山之下讀書
  有文樂道尚誼鄉邑推之年埀六十不欲以家政自
  嬰取其資業分給諸子其子曰坦曰昂曰賓曰參四
  人者相率白父母曰以骨肉而為秦越不同居不共
  㸑有無不相通休戚不相關是不有兄弟也不有兄
  弟是不有父母也何忍父母曰若等能如是豈非吾
  願欲哉於是四人者退而各致勉焉今五載矣孝友
  之風藹如也鎮撫譚君聞而嘉之名其堂曰同愛為
  之記伻知所朂唯下執事是望噫世降俗偷民不見
  德一鄉而不為秦越者無幾焉一聚而不為秦越者
  無幾焉甚則一室猶秦越也余所見率家人之衆篤
  為孝友之行積十餘世而不失親親之仁者不過婺
  之浦江鄭氏未嘗不歎其能為人之所難也今章氏
  之是舉孝友開迹之始也孰使之余固知其骨肉之
  間有油然而不能已者庸非好德之良心乎亦可謂
  難能矣雖然國以法而理家以禮而立隆於恩者尤
  當講於禮鄭氏不過以禮維持云爾又若古之九江
  陳氏金溪陸氏何莫不然坦兄弟則而行之本之以
  愛動之以誠而持之以志則若子若孫若從子孫亦
  猶今日之行也豈患不逮夫人哉異日平陽有曰章
  氏孝友之門余與敬伯猶及見之敬伯幸致斯言因
  以為同愛堂記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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