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歐陽公輔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610
颗粒名称: 送歐陽公輔序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二十二至二十四
摘要: 明蘇伯衡為送歐陽公輔撰寫的一篇序。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故大司徒楚國歐陽文公起自休致拜翰長之明年
  伯衡舉進士至燕因得拜公于崇政里第退復得與
  公之孫公輔遊公輔生長伯衡一年聰敏未之或先
  朝夕綜理家政裁答書疏賓禮門客閒則讀書為文
  不遑頃刻自逸伯衡見之未嘗不羨且愧也别公輔
  南歸未幾而兵興出處之不知且十有六年國家底
  定燕冀公輔來南復相見乃知公輔積官至中書左
  司都事而於當世之故益熟矣嘗與之論元社之所
  以屋雖天命而致之豈不由人乎哉天歷元統以來
  海内無事士大夫安富貴而養功名職于郡縣者以
  將迎為要以依違為賢以漁獵為務而司憲度者亦
  皆保其禄位顧其妻子類欲樹私恩為自完之計其
  低佪澁縮苟且歲月不以是是非非為意者則號識
  大體而尤見重上下相蒙政以賄成馴至至正間變
  起意外而遂莫之支焉然則其亡也天耶人耶必有
  以辯之矣於戲公輔真知言哉今年春公輔采史家
  事自北平山東還而陜西按察僉事之命下且行欲
  得一言為贈伯衡竊謂君子之為國也猶醫師之治
  病也今夫貌之瘠肥氣之虛實病之深淺凡為醫者
  舉知之而不能療療之而不能已則由其不知病之
  所在與夫治失其方藥之不得其良也有醫師焉切
  脉而灼知其病治之有方投之良藥固不待煎洗割
  解而愈矣曾謂為國而異是乎聖天子起民間混一
  四海慨然思革前代之弊於是簡拔人材分布郡邑
  而寘諸風憲則其尤者也而吾公輔與焉公輔侍文
  公自蚤歲所接識皆朝之耆老成人所聞皆康時之
  畧所學乃聖賢之道而又養之以歲月習之以世故
  迹其言論譬諸醫師蓋不惟素蓄良方善藥抑亦知
  病之所在矣雖以之為國無難也而況一道乎書曰
  商俗靡靡利口惟賢餘風未殄君其戒哉夫君陳尹
  東郊時殷之為周久矣而其言且如此矧今秦雍内
  附未久也則向之吏習庸詎知不有存焉者乎申明
  上德意作新之伯衡於公輔有望焉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阅读

相关人物

蘇伯衡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