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刑生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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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81
颗粒名称: 天刑生傳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2
页码: 十五至十八
摘要: 明蘇伯衡撰寫的一篇傳記。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天刑生者名闕天刑生其號也生生而病兔闕因名
  闕而自號闕翁及年壯更得盲聵拘攣病生傷目之
  不明也耳之不聰也手之不能執也足之不能履也
  曰類若吾矐吾薰吾攭吾〓者孰為之天也天何刑
  我酷也吾殆有隱慝乎古之刑幾而吾今具四刑悲
  夫以此更今號曰天刑生云或曰生嘗坐族子德修
  乾没内庫物簿録其家就逮南京今天子燭其非辜
  卒還其家財而縱之歸天子即天也今天子不忍生
  罪而謂天且刑生孰信之或曰生大父父仕皆不大
  顯未嘗竊主柄作威福倚法報復鬻獄而漁色淫刑
  而黷貨亦未嘗武斷而兼并極奢窮欲而暴殄天物
  生又讀書循理未嘗多行不義事熟視闕不得所以
  致疾狀而生乃有斯疾信隱慝致邪夫天於人也隱
  慝猶且察之而矐之薰之攭之〓之如此則陽為不
  善者又當何如人之竊主柄以作威福者倚法以報
  復者鬻獄漁色淫刑黷貨者武斷而兼併者極奢窮
  欲而暴殄天物者多行不義事者可劓可刵可刖可
  戮者何可勝數不于彼是劓是刵是刖是戮顧乃隂
  矐生目薰生耳攭生手〓生足不既失刑乎所謂福
  善禍淫者非邪或曰天人曷嘗相于生者生死者死
  吉者吉凶者凶天何與焉而生乃謂天刑之不亦厚
  誣天也歟哉或曰若生者而信天刑之則亦天之未
  定耳天定且將以刑生者而刑其可劓可刵可刖可
  戮者善者可怠而惡者可肆耶生俱弗之答驟然歌
  衛人之詩曰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生姓潘氏
  金華人其先世仕宋中書舍人默成先生最顯後六
  世而宋亡又二世乃至生生通經能詩文而詩出語
  尤絶人生口吃然喜面臧否人是非得失期期言不
  已喜怒一弗顧人以此嚴憚之有隂事惟恐生知之
  而發之見生輒趍避去之生今杜門不復出遇事猶
  輒作詩風刺向令生不以疾廢詔起文學儒生且首
  推上生使生得如汪何輩拜御史亦且諤諤如乃祖
  而生竟以疾廢矣君子皆為之太息曰不幸不幸云
  論曰天道無親常與善人若潘生者得不為善人乎
  而其疾患至於此則夫善人天何與之之有哉仲尼
  而不得位顔淵而短命死冉伯牛而有疾子夏而喪
  明聖賢且如此獨潘生乎人皆謂生之自號為激察
  其言乃可謂能自反者莊周云知其無可奈何而安
  之若命者其潘生之謂與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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