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公試策題八首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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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547
颗粒名称: 國學公試策題八首之四
分类号: I214.82
页数: 1
页码: 二十八
摘要: 明蘇伯衡撰寫的一篇策題。
关键词: 别集 文集

内容

問羲和之典歷后夔之典樂臯陶之典刑益之典鳥
  獸棄之典稼穡皆守一職終其身焉近世仕者一人
  之身而兼數官者有之一歲之内而歷諸司者有之
  豈其人皆賢於古人而措諸事業者無施不可歟將
  徒知計班資之崇庳而恥於効一官歟抑拘於數易
  之制而材有不得盡歟夫唐虞之時洪水方去天下
  可謂多事而當其時事無不治今四方大定非有難
  治之政而當世之務往往廢滯夫安其分而專其智
  能於一職與夫急於進取而無常職其得失亦可見
  矣居今之勢而欲復古之道如之何其可也

知识出处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苏平仲集十六卷首一卷》

十六卷。明苏伯衡撰。苏伯衡,字平仲,浙江金华人。伯衡博学勤奋,元末时负誉于乡,明初,用为国子学录,后迁学正,著《苏平仲集》。是集凡十六卷,初刻于洪武年间,由林方直编辑。卷首有刘基洪武四年(1371)序、宋濂洪武十三年(1380)序。收文十五卷、诗一卷。其文颇受宋濂等人推重,宋濂在 《送平仲还乡序》称:“平仲辞章,体裁严比,姿态横逸,如春阳被物,或根或芗,或卉或条,或大或小,或圆或扁,各随其物而畅之,无有同者。”显然是过誉之辞。郑瑗《井观琐言》则称 “其用意太苦、遣辞太繁缛,不可为法,”道出了苏伯衡为文的弊病所在。其诗作较少,且无佳作。集末有洪武八年 (1375)胡翰跋语,称苏伯衡选为太学官,“居太学六年。”考《明史》称苏伯衡在丙午 (元至正二十六年,即1366年)为国子学录,苏伯衡所著《国子学同官记》称以丁未 (元至正二十七年,即1367年)升学正,其诗文又有庚戌 (明洪武三年,即1370年) 七月十日奉命编《摩国史口号》,则苏伯衡由学正擢编修,实在洪武三年(1370)上距丙午仅五年,是胡翰误将时间多记一年。是集为正统七年 (1442)处州 (今浙江丽水等地)推官黎谅所重刻,收入《四库全书》。还存有《金华丛书》(同治光绪本、民国补刊本)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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