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故中山府判官致仕王府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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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王忠文公集》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458
颗粒名称: 元故中山府判官致仕王府君文
分类号: K81
页数: 2
页码: 十六-十八
摘要: 本文是关于一位名叫王铉翁的人的生平事迹和成就的铭文。他出生于遂昌,曾在钱塘县任职,后调任平江路吴县主簿,因政绩卓著而被称为廉能。他在处理案件和整治不法之徒方面表现出色,并且对罪犯进行了严厉的惩罚。他晚年在真定路中山府判官职位上退休,享年63岁。
关键词: 王铉翁 生平 铭文

内容

府君諱鉉翁字中實王姓處之遂昌人五世祖景夔
  宋慶厯間仕知錢唐縣遷湻王宮敎授自髙曾至祖
  采父蘭並晦德不用用府君貴贈其父忠翊校尉温
  州路同知瑞安州事母鄭氏封宜人府君器資不凡
  自幼負志節瑞安常奇之曰大吾門者其此子乎旣
  長涉獵經史通大義禔身律已必由于禮處物制事
  必本于忠信人亦莫不以遠大期之年弱冠至京師
  受知於司徒陳公會福院立爲其院宣使出將使指
  遠而吐蕃雲南靡所不屈備殫其勞考滿授進義校
  尉平江路吳縣主簿郡守杜公名卿也素知其材大
  小政務悉以諉之豪民顧鍾朱郭四大家怙勢爲不
  法則發其罪惡咸寘于理政聲卓然居歲餘以憂去
  官調兩淮都轉運鹽使司東臺場鹽司丞國課所資
  淮鹽居廣催督趨辦如期而集見稱廉能除忠翊校
  尉台州路黃巖州判官所掌捕盜司猾吏凶胥結黨
  肆惡久爲民害至則以法痛治之亭戶洪甲恃不統
  于有司恣爲暴橫以私忿殺平民吏白不宜問府君
  曰殺人之人乃可置不問耶逮捕繫獄坐罪不少貸
  奸民有挾僞鈔板詣官自首者覬事發因得誣連富
  人肆其詐察其情詰之果自服立命焚其板不爲問
  州北有浮橋久且壞捕盜司屋亦敝甚皆撤其舊使
  之一新居三年政績具舉遷忠顯校尉兩淮都轉運
  鹽使司餘東場鹽司合於是倦於宦游不俟引年得
  請納祿以昭信校尉眞定路中山府判官致仕尋屬
  疾遂不起至正丙戌八月八日也享年六十有三壬
  辰十二月七日葬于家北君子山之原元配鄭氏封
  宜人繼室潘氏張氏孫氏初府君未有子以弟鑑翁
  子浚爲子晚始得子曰浩用廕調衢州路龍游縣水
  北巡檢早卒無子浚乃以其子棟及從子機爲之後
  府君性英邁儀榘峻整其材敏而裕練而不矯治家
  內外有法居官蒞政不務爲苟同事無鉅細難易無
  不勇爲爲無不當者故其所至輒有聲維王氏之先
  奕世載德厥後宜大及府君出位雖不克稱其材亦
  庶幾光顯矣浚來徵銘故爲銘銘曰
  王望遂昌厥稱德門承乏維材用亢其宗維材之良
  有藴必伸乃卽官序厥聲以聞進也儃佪胡不大振
  亦旣光華昭受寵恩君子之山宅兆攸存春雨在樹
  秋霜在原歲時來思衍爾後昆悼幽著銘爰勒貞珉

知识出处

王忠文公集

《王忠文公集》

《王忠文公集》二十四卷,《四庫書目》已著録。顧世不概見,惟潘氏《乾坤正氣集》中載公集二十卷,爰鈔出,校訂付鎧,而弁其首曰:吾儒讀聖賢書,欲以輔世翼教,楷模人倫,則文章、節義,二者均不朽。而兼此者,或代不數人,或數代不得一人,蓋其難也。吾於忠文見之矣。公學有淵源,師黄友宋,其爲文醇樸宏肆,下筆千言,如霆驚電激,濤涌波迴,讀者舌搞而不敢下,莫不嘆其極文章之鉅觀。不知公之文章,公之節義爲之也。惟其浩然之氣以直養而無害,故其發於文者,磊磊落落,適肖乎其衷之所藏,而不能掩。觀公之銜命滇南,義不屈辱,卒以身報高廟。特達之知,至今凜然有生氣。然則公即不以文章著,而其争光日星者,固自若也,又況其文之足以信今傳後耶!如公者,古何人哉?古何人哉?集中《青巖叢録》及《華川卮詞》二種載在《學海類編》者,已刊成單行,兹不復重出云。同治九年夏月,同郡後學胡鳳丹月樵氏謹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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