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嶽鎭海瀆名號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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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王忠文公集》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4196
颗粒名称: 定嶽鎭海瀆名號詔
分类号: K206.5
页数: 1
页码: 一-二
摘要: 本文是皇帝诏书,主要内容是关于五岳五镇四海四渎的封号问题,认为应该去前代所封名号,只以山水本名称其神。同时规定忠臣烈士的封号也只应该根据当时初封为准。最后强调用正确的礼仪祭祀神明的重要性。
关键词: 皇帝 诏书 封号问题

内容

詔曰自有元失馭羣雄鼎沸土宇分裂聲敎不同朕
  奮起布衣以安民爲念訓將練兵平定華彞大統以
  正永惟爲治之道必本於禮考諸祀典知五嶽五鎭
  四海四瀆之封起自唐世崇名美號厯代有加在朕
  思之則有不然夫嶽鎭海瀆皆高山廣水自天地開
  闢以至於今英靈之氣萃而爲神必皆受命於上帝
  幽微莫測豈國家封號之所可加黷禮不經莫此爲
  甚至如忠臣烈士雖可加以封號亦惟當時爲宜夫
  禮所以明神人正名分不可以僭差今命依古定制
  凡嶽鎭海瀆並去其前代所封名號止以山水本名
  稱其神郡縣城陛神號一體改正厯代忠臣烈士亦
  依當時初封以爲實號後世溢美之稱皆與革去其
  孔子明先生之要道爲天下師以濟後世非有功於
  一方一時者可比所有封爵宜仍其舊庶幾神人之
  際名正言順於理爲當用稱朕以禮祀神之意故茲
  詔示咸使聞知

知识出处

王忠文公集

《王忠文公集》

《王忠文公集》二十四卷,《四庫書目》已著録。顧世不概見,惟潘氏《乾坤正氣集》中載公集二十卷,爰鈔出,校訂付鎧,而弁其首曰:吾儒讀聖賢書,欲以輔世翼教,楷模人倫,則文章、節義,二者均不朽。而兼此者,或代不數人,或數代不得一人,蓋其難也。吾於忠文見之矣。公學有淵源,師黄友宋,其爲文醇樸宏肆,下筆千言,如霆驚電激,濤涌波迴,讀者舌搞而不敢下,莫不嘆其極文章之鉅觀。不知公之文章,公之節義爲之也。惟其浩然之氣以直養而無害,故其發於文者,磊磊落落,適肖乎其衷之所藏,而不能掩。觀公之銜命滇南,義不屈辱,卒以身報高廟。特達之知,至今凜然有生氣。然則公即不以文章著,而其争光日星者,固自若也,又況其文之足以信今傳後耶!如公者,古何人哉?古何人哉?集中《青巖叢録》及《華川卮詞》二種載在《學海類編》者,已刊成單行,兹不復重出云。同治九年夏月,同郡後學胡鳳丹月樵氏謹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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