賦詩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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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王魯齋集》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2556
颗粒名称: 賦詩辨
分类号: I206.2
页数: 2
页码: 六-九
摘要: 该文讨论了《诗经》中诗歌的赋诗和言志,认为可以从诗歌中观察作者的志向和内心情感。文章指出,在春秋时期,赋诗是在盟会宴享等场合中进行的,能够反映出作者的内心真实情感。同时,作者认为,善观乐者应该观察其礼而非其志,礼是乐的根本,只有通晓礼乐的内在规律才能真正理解音乐的本质。文章还对《诗经》中的一些诗歌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对左氏之言和春秋之礼的看法。
关键词: 诗经 传承 孔子

内容

作詩所以言志也賦詩亦以言志也觀其志不若觀其禮志
  無言而禮有則也夫歌詠者發於天機之自然而人心不可
  飾於倉卒之一語是皆可以觀其志之所向而吉凶禍福之
  占亦因此而定此春秋之時所以賦詩於盟會宴享之際而
  有不可掩其本心之情僞者蓋一吟一詠聲轉機萌事形詩
  中志形詩外眞情故態不能矯誣自非義理素明於胷中而
  有能勉强不失于金石〓豆之間哉當是時推鄭國七子六
  卿之賦爲最盛而趙文子韓宣子於立談之頃猶足以定其
  終身之所就亦可以善觀矣予則謂善觀樂者不觀其志而
  觀其禮先儒所謂禮先樂後者蓋事有序而後能和此樂之
  本也以燕饗而及宗廟之樂謂之褻可也以諸侯而奏朝會
  之樂謂之僭可也雖有事証恐不得謂之當然惟二南之樂
  得人倫之正爲敎化之先可以用之鄕人可以用之〓國小
  雅之樂巳不同矣有天子燕諸侯之樂焉有上下通用之樂
  焉此則截然而不可亂舞位且有多少之數歌辭豈無異同
  之分玩義審音則樂之本不待索之于鏗鏘節奏之末而後
  知昭懿之後僭竊巳多況東遷乎夫君臣之分天地之常經
  也毀冠裂冕暴滅宗周逆理亂常之事接武于史人心之樂
  喪壞無餘惡足以責之於鐘鼓律呂之中猶有降殺等威之
  別哉如晉侯之賦假樂賦旣醉齊侯之賦蓼蕭此諸侯僭天
  子之樂也楚令尹之賦大明季武子之賦緜韓宣子之賦我
  將此大夫僭天子之樂也魯素秉周禮其燕范宣子也爲之
  賦彤弓宣子不敢當歸羙於文公焉其燕寗武子也亦賦彤
  弓賦湛露武子以爲肄業之所及而詭辭焉禮樂之大分尚
  有間存于人心者魯之所秉亦微矣固無望于他國也是以
  晉享穆叔而奏肆夏文王穆叔俱不拜亦似乎知禮者其對
  曰肆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文王兩君相見之樂也此果穆
  叔之言乎抑傳之果無誤乎是皆未可知也常棣之詩周公
  之詩也左氏以爲召穆公之作楚歌賦頌而三章六章與今
  詩差互亦何以知其爲楚之差毛鄭之差左氏之差也至于
  魯三家者嘗以雍徹矣非有聖人之明訓後世亦將爲當然
  而反証雍之可以通用矣大抵左氏之言多失之誣而春秋
  之禮亦失之僭皆不可引爲三百篇之證愚故曰燕享而奏
  宗廟之樂謂之褻可也諸侯而用天子之樂謂之僭可也雖
  有事証不得謂之當然

知识出处

王魯齋集

《王魯齋集》

本文记述了鲁斋先生著述丰富共有文集七十五卷。先生的号称为“鲁”和“吾”,寓意着学习曾氏的思想。曾氏的鲁被定义为“钝”,是气质上的偏执,然而在易经中逐渐发展的思想,说明逐渐的效果非常显著。精卫填海和愚公移山都是逐渐积累的例子。鲁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像长河经过龙门、洞庭一样,是逐渐积累的结果。杨子的尚白和柳子的愚溪都是逐渐发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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