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史十六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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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日損齋筆記》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10352
颗粒名称: 辨史十六則
分类号: K206.6
页数: 5
摘要: 该文主要讨论了《史记》、《齐东野语》等古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疑点,涉及黄帝、齐家语、大戴记等内容。
关键词: 元代 笔记 黃溍

内容

史記黃帝幼而徇齊家語大戴記並作叡齊司馬貞
  曰徇亦作濬蓋以徇與濬音相近濬與叡文相近而
  言也又曰濬當讀爲迅則又因裴駰訓徇爲疾而以
  迅爲疾義相近而言也去古旣遠經史中魯魚亥豕
  若此者不一學者必欲以意强通之豈闕疑之義乎
  太史公以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擇其言尤雅者
  著爲本紀書首故取公孫卿獲寶鼎迎日推策之說
  而不取其仙登于天之語直書曰黃帝崩葬橋山乃
  於封禪書備述卿言黃帝騎龍上天至武帝問黃帝
  冢則又稱或對曰黃帝巳仙羣臣葬其衣冠或者疑
  辭也其敘事可謂婉而直微而顯矣
  史記書軒轅與炎帝戰于阪泉之野諸侯咸尊軒轅
  爲天子代神農氏是爲皇帝審如其說則以征伐得
  天下自皇帝始矣湯之放桀何以謂予恐來世以台
  爲口實仲虺作誥何以不引阪泉之事爲言乎孔子
  序書斷自唐虞而下繫易稱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
  下治學者考信於六藝而闕其所不知可也
  史記武帝紀及封禪書所載黃錘史寬舒封禪書註
  引徐廣曰錘丈恚反錘縣黃縣皆在東萊武帝紀註
  引韋昭曰黃鍾人姓名一以爲地名一以爲人名前
  後自相矛盾漢書郊祀志註引孟康曰二人皆方士
  顏師古曰錘直垂反其不取徐廣之說蓋以一人不
  應係兩縣也然寛舒之名數見於後而無所謂黄鍾
  者又似可疑耳
  漢書沛公引兵至薛秦泗川守壯兵敗於薛走至戚
  沛公左司馬得殺之顏師古曰得者司馬之名今按
  史記本文云沛公左司馬得泗川守壯殺之師古蓋
  因班孟堅删去泗川守壯四字而誤以得字屬於上
  文小司馬索隱知其誤而疑左司馬當有名遂以爲
  曹無傷無傷之名僅見於沛公入關之後而前無所
  考姑存其闕文可也
  漢高帝紀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謂三尺劍也杜
  周傳三尺安出哉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王充論
  衡凡引高帝語卻皆有劍字作文而好用歇後語以
  爲奇者不可不知也
  漢文帝紀年有後元景帝有中元有後元葛勝仲曰
  謂之後則疑若有極乃不諱避何耶按劉貢甫兩漢
  刊誤元鼎四年方得寶鼎無緣先三年而稱之封禪
  書云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
  自元鼎以前之元皆有司所追命也由是言之則所
  謂中元後元者豈亦後來之追命乎宜其無所諱避
  也然以漢之武帝紀考之元鼎元年得鼎汾水上四
  年得鼎后土祠旁應劭於元年注曰得寶鼎故因是
  攺元貢甫因封禪書後三年之語不取應劭之說而
  謂四年方得鼎似當
  漢元朔元年有司奏古者諸侯貢士一適謂之好德
  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然則九錫
  者先王賞功之常典耳後世顧假以爲篡器何也
  漢游俠傳茂陵守令尹公註謂守者未眞爲之或以
  爲宋之權行試守卽其遺制非也傳稱門下掾說尹
  公曰一旦眞令至復單車歸爲府吏蓋宋之時暫權
  攝者也若夫權行試守皆正除之官特以是別資序
  之崇卑而已其所謂行尤與漢不同臣賀以太僕行
  御史大夫事張湯韓安國皆以御史大夫行丞相事
  宋制必寄祿官高於所任之職事乃稱行也
  資治通鑑綱目考亭朱子續經之筆也其推蜀繼漢
  本於習鑿齒绌周存唐本於沈旣濟而感興詩第六
  章第七章皆不及之蓋天理之在人心初無閒於古
  今先儒所見適與前人暗合而非有所祖述學者誦
  感興詩則不可不與史氏所記並觀也
  僧瑩湘山野錄卷首書眞宗卽位之次年賜李繼遷
  姓名進封西平王按宋實錄繼遷以太宗湻化二年
  賜姓趙名保吉授銀州管内觀察使封天水郡侯以
  其叛服不常所賜姓名兩經削奪至道三年眞宗卽
  位因其歸順仍呼之曰趙保吉非賜姓名也其授夏
  州刺史定難軍節度使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
  蕃落等使但加食邑而不進封制下於是年十二月
  甲辰亦非次年咸平六年繼遷陷西涼府爲潘羅支
  所殺終其身未嘗封王也其子德明旣立奉表納款
  乃以景德三年封西平王大詔令及今新修宋史所
  載並同而野錄無一與之合繼遷建節之制見於實
  錄及大詔令者本云先帝早深注意方議推恩値軒
  鼎之俄成築韓壇而未暇逮眇躬之纂位俄封疏以
  貢珍彰厥遠圖冠于當代宜伸懋賞式勸忠勲野錄
  所記旣多異詞且易推恩二字曰眞封以實其封王
  之說皆未可盡據李氏續通鑑長編及陳均編年備
  要乃獨有取焉其書太祖開寶九年十月壬子夜之
  事亦是捨正史而取野錄筆削之意莫得而詳也
  周公謹齊東野語曰禮家如聚訟雖兄弟不容苟同
  其大者無如天地之祭東坡主合祭潁濱主分祭朝
  廷迄從合祭之說以至于今按宋史郊議始於神宗
  元豐元年至六年乃罷合祭哲宗元祐七年詔復行
  合祭以伸始見之禮俟親行北郊則修元豐六年之
  制仍集官詳議以聞禮部尚書蘇軾主合祭從之者
  五人樞密都承旨劉安世主分祭從之者四十人請
  以十月神州地祇之祭易夏至方〓之祭者三人請
  上不親祠而通爟火於禁中望拜者一人遂再令詳
  言安世等復執前議蘇轍時爲門下侍郎請降旨罷
  議而安世議狀竟不得上二蘇之主合祭固未嘗不
  同也其後合祭罷於紹聖三年而北郊亦未及行至
  徽宗政和三年以後凡四祭地謂朝廷從合祭之說
  以至於今尤非也
  齊東野語卷首紀孝宗善政史闕不載者十餘事其
  一曰湻熙中張說爲樞密都承旨奏請置酒延諸侍
  從上許之說退約客獨兵部侍郞陳良祐不至說殊
  不平上遣中使賜以上罇珍膳說因附奏臣奉旨集
  客而良祐不至是違聖意也巳而上命再賜說復附
  奏良祐迄不肯來夜漏將上忽報中批陳良祐除諫
  議大夫坐客皆愕然按宋實錄陳獻肅公良翰傳載
  此事甚具非良祐也良祐亦同時從官公謹誤以良
  翰爲良祐而不知良翰傳未嘗不載也且說爲都承
  旨亦非湻熙中蓋說以隆興初爲樞密副都承旨乾
  道初落副字而良翰之除大扺在五年十二月八年
  說已爲簽樞累進知院事湻熙元年卽罷去矣記一
  事而三失焉於秉史筆者毋責可也
  靖康元年宗忠簡公留守京城岳忠武王飛時隸麾
  下犯法當斬忠簡見而奇之曰此將材也遂釋不斬
  而留之軍前會金人侵汜水乃授以五百騎俾爲踏
  白使已而凱旋補爲統領尋遷統制飛由是知名此
  事與漢王陵之於張蒼滕公之於韓信暴勝之之於
  王訴大抵相類漢史備著三人之事以彰其奇遇飛
  孫珂撰飛行實乃獨諱而不錄幸忠簡家傳今行于
  世而新史得以備著之
  嘉熙四年庚子六月吳公淵自隆興改知鎭江是歲
  大祲明年辛丑攺元湻祐公力行荒政分置粥場以
  哺兩淮流移之人先曾祖户部公時客吳公所從吳
  公親行視諸場識汪公立信於稠人之中而奇之亟
  言於吳公公與語大悅卽令授館而禮遇焉供張服
  御之盛比它重客有加人咸驚訝既而立信與先戶
  部相繼登丁未庚戌第寶祐三年乙卯吳公以觀文
  殿學士開閫京湖辟立信幹辦公事先户部準備差
  遣五年丁巳正月一日吳公拜參知政事請致仕未
  報而沒于江陵府治閫檄立信同先户部護送歸葬
  宣城而先戶部爲撰行狀上于史官其後立信入躋
  從班出專方面名位略與吳公等人始服公有知人
  之明而不知立信實先户部之所舉新史於立信傳
  雖備著其事而不能詳先戶部之名誤以夢炎爲應
  炎是猶可諉曰庶官名不登於史冊無於考立信以
  七年丁未取進士則題名有記亦弗之考而旁采傳
  聞多異辭以七年爲六年則歲在丙午又以爲見吳
  公之次年則歲在壬寅殊不思兩年皆非策士之歲
  後之秉史筆者所宜考焉
  開慶元年七月朱公貔孫由史館校勘授武學博士
  而曾先祖户部府君由添差通判慶元軍府事授武
  學教諭實與公並命同一誥詞是年十一月貔孫除
  監察御史而先戶部奉敕兼樞密院編修官後九十
  年是爲今至正九年獲觀公家所述公年譜乃以武
  學爲太學蓋不詳當時典故而疑武學爲武官故以
  意擅改之云耳殊不知國子太學博士正錄武學博
  士教諭皆師儒之淸選也閒嘗錄家藏先世所被誥
  命歸之以補其闕而訂其訛近閱新宋史𧴀貔孫本傳
  乃止據其家傳作太學博士誥詞首云勅史館校勘
  朱貔孫等古者文武同方云云尤足驗其爲武學而
  非太學也謹識于此以俟後之秉史筆者刊正焉

知识出处

日損齋筆記

《日損齋筆記》

本书是元代黄溍所著,书中记述了辨經六則、辨史十六則、雜辨十三則以及对其的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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