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亮創停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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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涉史随笔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9659
颗粒名称: 崔亮創停年格
分类号: K244.066
页数: 2
页码: 一至三
摘要: 葛洪所撰写的《涉史随笔》中的一篇文章。
关键词: 中国史 笔记

内容

魏崔亮為吏部尚書亮奏為格制不問士之賢愚專
  以停解月日為斷沉滯者皆稱其能亮甥司空諮議
  劉景安與亮書曰殷周以鄉塾貢士兩漢由州郡薦
  才魏晉因循又置中正雖未盡善應什收六七而朝
  廷貢才止求其文不究其理察孝廉唯論章句不及
  治道立中正不考才行空辨姓氏取士之塗不博沙
  汰之理未精舅屬當銓衡宜須改弦易調如何反為
  停年格以限之天下士子誰復修厲名行哉亮復書
  曰汝所言乃有深致吾昨為此格有由而然古今不
  同時宜須異昔子産鑄刑書以救弊叔向譏之以正
  法何畏汝以古禮難權宜哉洛陽令代人薛琡上書
  言黎元之命繫於長吏若乃選曹唯取年勞不簡賢
  否義均行鴈次若貫魚執簿呼名一吏足矣數人而
  用何謂銓衡書奏不報後因陛見復奏乞令王公貴
  臣薦賢以補郡縣詔公卿議之事亦寢其後甄琛等
  為吏部尚書利其便已踵而行之魏之選舉失人自
  亮始也
  自停年之格行積常成俗流弊至今能否並進賢
  愚無别人往往得以歸咎於亮而不思所以致此
  者夫以天下之大士人之衆選用之法一委諸吏
  部數人之手借使平如權衡明如水鑑猶將力有
  所窮照有所極如唐魏元同云云者此崔亮所以
  求為簡便之法而一以士之停解月日為斷也何
  則人物實繁不可得知法使之然非主司之罪也
  古者士選於學校論之州里告諸大事而後貢于
  王庭一人之身所閲者既已衆矣而授任之際又
  俾羣司各自選其僚屬而朝廷止命其大者如穆
  王之命伯冏者是也夫所閲者衆則濫進之士少
  所任者簡則選用之法精是以官得其人鮮有敗
  事魏晉以來小大之官悉委吏部纎介之迹皆屬
  攷功察言於簿書之微量才於刀筆之細尚欲責
  其賢愚有别能否之不並進乎重其任而罰不勝
  逺其塗而誅不至民知力竭而以偽繼之此莊周
  之所以歎也後世必欲善選舉之法獨唐沈既濟
  之説尚或可行其言謂鑒不獨明不可專於吏部
  欲使五品以下羣司長官各令宰臣進叙吏部兵
  部得以參議焉六品以下或僚佐之屬則許州府
  辟用其牧守將帥或選用非公則吏部兵部得以
  察舉焉如此則賢愚能否可别而天下之士子亦
  將争自磨厲以副上之選擇矣或謂古今異宜今
  若捨一定之法而行既濟之言則操進退之柄者
  得以行其私而請託之風熾矣愚曰不然夫牧守
  而上使非其人則已誠得其人其可以私干之耶
  又況進叙之際吏部兵部得以参議於其間而州
  府之辟府或非其公而吏部兵部又得察舉而加
  之以私冒不審舉之罪小則譴黜大正典刑人非
  木石誰敢不厲特其於端本澄源之地不得盡如
  古者選士之法容有可議者耳愚故曰後世欲善
  選舉之法既濟之論尚或可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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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史随笔二卷

《涉史随笔二卷》

《涉史随笔》作者是葛洪。史论,一卷,或作两卷。此书系作者涉猎史书,随手所做之札记,故名。全书内容来源于作者“比以忧居,取历代史温绎以自遣,间有所见,与夫或得于前脩之说,师友之传,则随而笔之。因择其可裨庙论之万一者二十六篇以献名,曰涉史随笔”。有《四库全书》本、《丛书集成初编》一卷本、《金华丛书》两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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