鼂錯請募民入粟於邊拜爵免罪從之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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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5845
颗粒名称: 鼂錯請募民入粟於邊拜爵免罪從之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
分类号: K204.3
页数: 3
页码: 六十三至六十六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鼂錯請募民入粟於邊拜爵免罪從之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荀氏論曰聖王之制務在綱紀眀其道義
  而已若夫一切之計必推其功義度其時宜不得
  已而用之非有大故則不繇之按食貨志鼂錯復
  說上曰民貧則奸邪生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
  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
  雖有髙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今農夫五
  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畮
  百畮之收不過百石毎畮收一石春耕夏耘秋穫冬藏
  伐薪樵治官府給繇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
  暑熱秋不得避隂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
  日休息又私自送徃迎來弔死問疾飬孤長幼在
  其中勤苦如此尚復被水旱之災急政㬥虐賦歛
  不時朝令而暮改當其存者半賈而賣師古曰本直千錢者
  止得五百也賈讀曰價亡者取倍稱之息如淳曰取一償二為倍稱師古曰稱
  舉也今俗所謂舉錢者也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債者矣
  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小者坐列販賣師古曰行賣曰商坐
  販曰賈列者若今市中賣物行也操其竒贏日游都市師古曰竒贏謂有餘
  財而蓄聚竒異之物也一說竒謂殘餘物也乗上之急所賣必倍師古曰上
  所急求則其價倍貴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衣必文采食
  必粱肉師古曰粱好粟也即今之粱米亡農夫之苦有仟伯之得
  師古曰仟謂千錢伯謂百錢也伯莫白反今俗猶謂百錢為一伯因其富厚交通
  王侯力過吏埶以利相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乗
  堅策肥履絲曳縞此髙帝所禁也師古曰堅謂好車也縞皓素也繒之精白者也
  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所以流亡者也今法律賤
  商人商人以富貴矣尊農夫農夫以貧賤矣是時法律
  如此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
  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此正中文帝徒善之病而欲國富法
  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
  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即魯頌所謂重榖貴粟之道在於使
  民以粟為賞罰今募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
  以除罪如此則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貴粟
  則價不賤而亦不傷農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於
  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今令民有車騎
  馬一匹者復卒三人師古曰當為卒者免其三人不為卒者復其錢耳車
  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復卒當時之法如此神農之教曰
  有石城十仞師古曰八尺曰仞取人申臂之一尋也湯池百步帶甲
  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許行所謂神農之學也以是觀之粟
  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
  以上乃復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逺矣於
  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
  増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石為大庶長各以
  多少級數為差錯又言邊食足以支五嵗邊有五年之畜
  可令入粟郡縣矣師古曰入諸郡縣以僃凶災也足支一嵗以上
  可時赦勿收農民租上復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
  二年租稅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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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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