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申不害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5176
颗粒名称: 韓申不害卒
分类号: K204.3
页数: 1
页码: 二十六至二十七
摘要: 宋代呂祖謙對韓申不害卒一句作註解。
关键词: 中国历史 历史评论 通史

内容

解題曰按列傳著書二篇號曰申子劉向别録曰今民間所有
  上下二篇中書六篇皆合二篇已備過太史公所記韓非子曰申不害徒術
  而無法公孫鞅徒法而無術申不害韓昭侯之佐
  也韓者晉之别國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
  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
  擅其法不一其憲令雖使昭侯用術而姦臣猶有
  所譎其辭矣故託萬乗之勁韓十七年而不至於
  覇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公孫
  鞅之治秦也設告相坐而責其實連什五而同其
  罪賞厚而信罸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
  逐敵危而不却故其國富而兵强然而無術以知
  姦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而張儀
  以秦狥韓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狥周武
  王死昭襄王即位穣侯越韓魏而東攻齊五年而
  秦不益尺寸之地乃成其陶邑之封應侯攻韓八
  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來諸用秦者皆應穰之
  類也商君雖飾其法人臣反用其資故乗强秦之
  資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主無術於上之患也
  李竒謂申不害為術商鞅為法韓非兼行申商之
  術觀非此論則竒之説信矣

知识出处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大事记十二卷附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提倡经世致用文学,开浙东学派之先声,为婺学(即金华学派)代表人物。曾修《徽宗实录》,编校《皇朝文鉴》。著有《大事记》、《春秋左氏传等。祖谦原拟上承《春秋》,下至五代,集历朝大事为一书,因病未果,只成此编。该书成于孝宗淳熙七年(1180)。依司马迁年表例,采辑诸书,用编年体记载周敬王三十九年 (前481) 至汉武帝征和三年 (前90)间共352年的史迹、名臣等。所引史实,均注出处。对《史记》、《汉书》、《通鉴》等所载史事先后、地理沿革、职官迁易及名物象数等多所考订辨证,足补史缺。《通释》采录诸经要义格言及历代名儒议论。《解题》多论旧史记事得失异同,所作阐释、考证,多所发明。明王祎《大事记续编》七十七卷,续本书至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本书以南宋嘉定五年(1212)本为最早。另有明初刊本、吕楠刊本、新活字本、胡氏刊本。较通行的则是《金华丛书》本、《丛书集成》本、《四库全书》本。解放后有1987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出版的影印本 《大事记》一函十二册。

阅读

相关人物

吕祖謙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