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代賦田之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读四书丛说八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4467
颗粒名称: 周代賦田之法
分类号: B222
页数: 1
页码: 十八至十九
摘要: 許謙為論語中的周代賦田之法作註解。
关键词: 儒学 论语

内容

周代賦田之法一夫百畒郷遂用貢法十夫同溝而
  無公田都鄙用助法方裡而井井九百畒其中爲
  公田八家皆私百畒於公田百畒內各賦與八家
  二畒半使之爲廬播種時居之公田共分二十畒
  與八家所存止八十畒八家共治公私田八百八
  十畒郷遂同溝之人都鄙同井之人皆通力合作
  計畒勻収凡耕種耘刈皆共治之欲其用力均也
  収成之時溝中將千畒所得之榖井中將八百八
  十畒所得之榖皆於十分中取一分納於公家餘
  九分則溝井之人各均分之徹通也謂通計溝井
  之所収而分之也此所謂周家什一之法魯自宣
  公以來旣収什一 又於私田之中収其什一是謂
  什二

知识出处

读四书丛说八卷

《读四书丛说八卷》

元许谦撰。谦有《诗集传名物钞》,已著录。案《元史》本传:“谦读《四书章句集注》,有《丛说》二十卷。谓学者曰:‘学以圣人为准的,然必得圣人之心而后可学圣人之事。圣贤之心具在《四书》,而《四书》之义备於朱子。顾辞约意广,读者安可易心求之乎?’”黄溍作谦《墓志》,亦称是书敦绎义理,惟务平实。所载卷数与本传相同。明钱溥《秘阁书目》尚有《四书丛说》四册。至朱彝尊《经义考》则但据《一斋书目》编入其名,而注云“未见”。盖久在若存若亡间矣。此本凡《大学》一卷、《中庸》一卷、《孟子》二卷。《中庸》阙其半,《论语》则已全阙,亦非完书。然约计所存,犹有十之五六。即益以所阙之帙,亦不能足原目二十卷之数,殆后来已有所合并欤?书中发挥义理,皆言简义该。或有难晓,则为图以明之,务使无所凝滞而后已。其於训诂名物,亦颇考证,有足补《章句》所未备。於朱子一家之学,可谓有所发明矣。

阅读

相关人物

許謙
责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