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趙穿弑靈公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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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東萊博議》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3348
颗粒名称: 晉趙穿弑靈公
其他题名: 宣公二年
分类号: K225.04
页数: 2
页码: 十一-十三
摘要: 本文讨论了许悼公饮太子止药卒的事件,对于“为法受恶”的说法提出了质疑。作者认为,赵盾并非没有弑君的罪恶,而是由于董狐等人的笔法,使得他被强加上了这种罪恶。同样,对于许世子止的事件,作者认为不能将其与“为法受恶”混为一谈,因为药杀与普通的杀人一样,都是杀人的手段。
关键词: 许悼公 药杀 杀人

内容

許悼公飲太子止藥卒
  昭公十九年
  手有高下故委輕重於權目有憎愛故委妍媸於鏡
  心有偏黨故委是非於聖人天下之所以歸誠委已
  惟聖人之聽何也至公而可以裁天下之不公也至
  平而可以揆天下之不平也至正而可以服天下之
  不正也中天下而立並受萬世是非之訟天高海澄
  眾理自見不爲顏閔而損毫髮之過不爲跖蹻而增
  錙銖之惡苟持衡不定軒輕靡常則何以爲萬世公
  議之主哉左氏載趙盾之弑君託爲仲尼之言曰爲
  法受惡吾竊意非仲尼之言也盾果有惡豈容其辭
  盾果無惡豈容其受操賞罰之柄者但當核其有無
  耳豈論辭受之地哉今言爲法受惡是盾本無弑君
  之惡作史者爲法而强加之盾亦爲法而勉受之耳
  寕有聖人肯許秉筆者輒加之以惡乎聖人果許秉
  筆者加人以惡則萬世是非之衡至是而撓矣法爲
  罪設者也無疾則無方無罪則無法若謂盾非弑君
  特爲法而受惡則罪與法豈兩物耶自斯言旣出而
  趙盾之事始爲後世所疑矣盾之弑君本無可疑靈
  公之殞雖假手於趙穿然桃園之難不作於盾未出
  奔之前而作於盾方出奔之後盾身朝出穿變夕興
  盾若不奔穿亦不弑是弑君之由實起於盾穿特爲
  盾役耳使穿專弑君之謀則事捷之後當席其威而
  竊國靈何有於一亡大夫復推之秉大柄乎則穿之
  弑爲盾而不爲已明矣盾聞君弑而亟反不惟不能
  討穿又遣迎新君以固其寵是德其爲已用而陰報
  之也卒爲將犯陣及其成功必曰將破敵而不曰卒
  破敵奴爲主推刃及其論罪必曰主殺人而不曰奴
  殺人穿旣爲盾弑君盾雖欲辭弑君之名得乎旣不
  可辭何名爲受董狐書之仲尼因之皆以正法而治
  盾之實惡不聞有所謂爲法受惡者也後世誤信左
  氏遂以爲眞仲尼之言迺謂聖人之筆固有名誅而
  實貸文抑而意揚者沿及許世子止之事亦意以其
  非親弑附之於爲法受惡之義抑不知殺人之情有
  謀有故有戲有譔謂之殺則同也殺人之具有刃有
  梃有醪有藥謂之殺亦同也世有誤以藥殺人者等
  之於戕劫屠剝輩刑辟輕重固有間矣然不謂之殺
  人則不可許止誤進藥不幸而殺其君雖視商臣蔡
  般之惡相去不啻千萬至於弑君之名安得而不與
  之同乎書其弑君蓋法所當然亦非所謂爲法受惡
  也左氏託爲仲尼之言誤後世如此抑其間又有甚
  紕漏者益知其非聖人之語焉董狐責盾之雨言深
  中其肝膈之隱所謂亡不出竟者蓋責其遷延宿留
  潛有所待以爲與謀之證耳曷嘗謂在竟內則有罪
  在竟外則無罪乎左氏不達狐之意復託仲尼之言
  曰惜也越竟乃免審如是則後有姦臣賊子如盾者
  逆謀旣定從近關出候於竟外聞事克而徐歸遂可
  脫弑逆之名矣是爲姦臣賊子畫逃罪之策也夫豈
  聖人語耶

知识出处

東萊博議

《東萊博議》

本书详注东莱左氏博议二十五卷浙江巡抚採进本臣等谨按东莱左氏博议宋吕祖谦譔相传祖谦新娶于一月之内成是书今考自序称屛处东阳之武川居半岁里中稍稍披蓬雚从予游谈馀语隙波及课试之文乃取左氏书理乱得失之迹疏其说于下旬储月积浸就篇帙又考祖谦年谱其初娶韩元吉女乃绍兴二十七年在信州不在东阳后乾道三年五月持母丧居明招山学子有来讲习者四年已成左氏博议五年二月除母服五月乃继娶韩氏女弟则是书之成实在丧制之中安有新娶之事流俗所传误也书凡一百六十八篇通考载作二十卷与此本不同盖此本每题之下附载左氏传文中间徵引典故亦略爲注释故析爲二十五卷其注不知何人作观其标题版式盖麻沙所刊考宋史艺文志有祖谦门人张成招标注左氏博议继目一卷疑当时书肆以成招标注散入各篇也杨士奇称别有一本十五卷题曰精选黄虞稷称明正德中有二十卷刊本今皆未见坊间所鬻之本仅十二卷非惟篇目不完併字句亦多妄削世久不见全书此本有董其昌名字二印又有朱彞尊收藏印亦旧帙之可寳者矣乾隆五十年六月恭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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