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侯作三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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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東萊博議》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3280
颗粒名称: 晉侯作三行
其他题名: 僖公二十八年
分类号: K225.04
页数: 2
页码: 七-九
摘要: 本文是一段古文,主要讨论了责备和评价什么是适当的。作者以奢侈和醉酒作为例子,表示责备奢侈和醉酒是可以理解的。然后,作者引述了晋国的军队制度和周室的军队制度,指出在一定条件下军队的规模会有限制。作者认为在特定情况下,责备某些行为可能是不合理的,就像责备晋国军队制度的涉及一样。文章最后提到,治理国家应该深思熟虑,而不是简单地进行责备。
关键词: 醉酒 军队制度 治理国家

内容

事固有當責而不可責者奢者可責也多與之財而
  責其奢不可也醉者可責也多飲之酒而責其醉不
  可也晉自武公始受一軍啓封繼以獻公之强衍其
  一軍爲二繼以文公之伯衍其二軍爲三猶以爲未
  足復創爲三行之制外避天子六軍之名而內僭天
  子之實議者並以文公爲可責也吾獨以爲當責而
  不可責也亦嘗聞周室軍旅之制乎五人爲伍五伍
  爲兩五兩爲卒五卒爲旅五旅爲師五師爲軍一軍
  之制爲人萬二千五百損一人則不足增一人則有
  餘大國之三軍也地方百里而其人僅足以具三軍
  也次國之二軍也地方七十里而其人僅足以具二
  軍也小國之一軍也地方五十里而其人僅足以具
  一軍也地有限則人有限人有限則軍有限雖欲僭
  侈其軍亦窘於無人而不得騁矣王者之於諸侯典
  祀陵節所當問也車服亂常所當問也宮室改度所
  當問也樂舞踰數所當問也獨軍旅之制有所不必
  問焉非軍旅果輕於典祀車服宮室樂舞也蹙之以
  地束之以人雖使僭之亦不能僭也王綱上舉侯度
  下修大不侵小强不犯弱則地有常地人有常人軍
  有常軍雖欲如晉之僭豈可得哉晉之所以能僭六
  軍者適當周室失政之時南吞北噬東攘西略以斥
  大其國增地必增人增人必增軍野曠則風勁川涨
  則舟高國大則兵眾矣夫何疑耶旣已容其兼幷而
  反責其軍制之僭是猶多與之財而責其奢多飲之
  酒而責其醉也此吾所謂事有當責而不可責者也
  爲周室計者當深絕晉兼幷之原至於軍數之多寡
  則在周室初無損益焉周果能治晉兼幷之罪披其
  地奪其人則善矣不然則合爲一軍者是眾也晉之
  强自若也分爲六軍者是眾也晉之强自若也是一
  軍者未分之六軍而六軍者旣分之一軍也吾何爲
  喜其一而怒其六哉軍數之多寡不足爲損益則先
  王之制禮銖兩毫髮至嚴而不可踰者果非耶曰賈
  人不得衣綺縠者政也盜賊不得衣綺縠非政也盜
  賊非剽掠不能具綺穀晉侯非兼幷不能具六軍舍
  其剽掠而責其服之侈儉舍其兼幷而責其軍之多
  寡可不可耶

知识出处

東萊博議

《東萊博議》

本书详注东莱左氏博议二十五卷浙江巡抚採进本臣等谨按东莱左氏博议宋吕祖谦譔相传祖谦新娶于一月之内成是书今考自序称屛处东阳之武川居半岁里中稍稍披蓬雚从予游谈馀语隙波及课试之文乃取左氏书理乱得失之迹疏其说于下旬储月积浸就篇帙又考祖谦年谱其初娶韩元吉女乃绍兴二十七年在信州不在东阳后乾道三年五月持母丧居明招山学子有来讲习者四年已成左氏博议五年二月除母服五月乃继娶韩氏女弟则是书之成实在丧制之中安有新娶之事流俗所传误也书凡一百六十八篇通考载作二十卷与此本不同盖此本每题之下附载左氏传文中间徵引典故亦略爲注释故析爲二十五卷其注不知何人作观其标题版式盖麻沙所刊考宋史艺文志有祖谦门人张成招标注左氏博议继目一卷疑当时书肆以成招标注散入各篇也杨士奇称别有一本十五卷题曰精选黄虞稷称明正德中有二十卷刊本今皆未见坊间所鬻之本仅十二卷非惟篇目不完併字句亦多妄削世久不见全书此本有董其昌名字二印又有朱彞尊收藏印亦旧帙之可寳者矣乾隆五十年六月恭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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