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穆侯命二子名及晉封曲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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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東萊博議》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3191
颗粒名称: 晉穆侯命二子名及晉封曲沃
其他题名: 桓公二年
分类号: K225.04
页数: 2
页码: 十二-十五
摘要: 本段文字讨论了嫡、庶、长、幼等家族血统和社会地位的分配,并强调了天命和传统的重要性。作者认为,人力无法阻止千万世的争端,而天命决定了嫡长幼的地位。对于这些地位的分配,人们应该尊重天命,而不是任意改变。作者举例说明了几位历史人物对争夺权位的行为,最后指出了这种争夺的危害和对社会安宁的影响。他认为,天命的分配是必须要尊重的,并引用了微子不敢代纣、目夷不敢代襄公等故事,说明了嫡庶长幼的重要性。作者对于晋穆侯篡夺曲沃伯的行为表示批评,认为他违背了天命的分配,最终导致了曲沃的覆灭和国家的衰落。作者警示人们要保持嫡庶长幼的分配,因为这是天命所定。
关键词: 争端 篡夺 家族血统

内容

曲沃莊
  伯伐翼隱公五年 王伐曲沃隱公五年 曲沃武公
  伐翼桓公三年 曲沃伯殺小子侯桓公七年 王命
  曲沃伯爲晉侯莊公十六年
  千萬世之爭端非人力之所能塞也凡有血氣之屬
  利小則爭亦小利大則爭亦大國者其千萬世之大
  爭端乎集人之所同欲聽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耳
  集人之所同欲視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目集人之
  所同欲嗜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口集人之所同欲
  享而不可得者以奉吾之身聚天下之大利而萃之
  於此有國者雖欲絕爭奪之禍然傳諸後世其子孫
  以謂均襲先君之業均出先君之胄年相若也貌相
  若也材氣相若也智力相若也彼何爲而獨尊我何
  爲而獨卑彼何爲而獨强我何爲而獨弱爭心一起
  是豈人力之所能禦乎昔之聖人知人力之不能禦
  也於是反求諸天而得塞之之術曰嫡庶長幼之分
  是分旣立而爭奪之門始閉矣嫡與長天之所生而
  非人之所能使爲嫡爲長也庶與幼亦天之所生而
  非人之所能使爲庶爲幼也嫡者天實嫡之庶者天
  實庶之長者天實長之幼者天實幼之今聖人制爲
  定分傳於長嫡爲支子者咸知其出於天而不出於
  人命當爲庶初非人之賤我也命當爲幼初非人之
  後我也仰視嫡長之貴如垤之於嶽如瀆之於海如
  石之於玉如魚之於龍如鳥之於鳳如獸之於麟邈
  然超軼非吾流輩其自然之尊蓋判於有生之初天
  旣命之豈人之所敢干哉由開闢以來所以共守是
  分而不敢變者非專畏聖人也畏天也是故微子不
  敢代紂目夷不敢代襄公子西不敢代昭王季札不
  敢代諸樊以數子之賢苟承祀繼統可以大前人之
  業可以啓無窮之基然終逡巡欲避者豈非不忍以
  一國之私欲利害而啓千萬世爭奪之禍乎嫡庶長
  幼之定分厯聖厯賢厯古厯今不敢輕變晉穆侯何
  人也乃敢首亂之溺於私愛命名之際妄有輕重馴
  致曲沃之禍卒覆宗國爲周王者又從而寵秩之自
  古聖人所恃以塞千萬世之爭端者至是皆壞世始
  知人可勝天庶可奪嫡幼可凌長篡奪之禍史冊相
  望納中國於戎狄蠻貊之域者未必非晉與周啓之
  也噫至貴之無敵至富之無倫染指垂涎者至眾也
  使勇者守之遇勇之倍者則奪之矣使智者守之遇
  智之尤者則奪之矣守以盟誓則有時而渝守以法
  度則有時而廢守以城郭則有時而隳守以甲兵則
  有時而衂惟守之以天然後人莫敢與之較是則嫡
  庶長幼定分之出於天乃有國者之所恃也民恃吏
  吏恃國國恃天爲國而無故亂天之定分是自伐其
  恃也嗚呼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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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萊博議

《東萊博議》

本书详注东莱左氏博议二十五卷浙江巡抚採进本臣等谨按东莱左氏博议宋吕祖谦譔相传祖谦新娶于一月之内成是书今考自序称屛处东阳之武川居半岁里中稍稍披蓬雚从予游谈馀语隙波及课试之文乃取左氏书理乱得失之迹疏其说于下旬储月积浸就篇帙又考祖谦年谱其初娶韩元吉女乃绍兴二十七年在信州不在东阳后乾道三年五月持母丧居明招山学子有来讲习者四年已成左氏博议五年二月除母服五月乃继娶韩氏女弟则是书之成实在丧制之中安有新娶之事流俗所传误也书凡一百六十八篇通考载作二十卷与此本不同盖此本每题之下附载左氏传文中间徵引典故亦略爲注释故析爲二十五卷其注不知何人作观其标题版式盖麻沙所刊考宋史艺文志有祖谦门人张成招标注左氏博议继目一卷疑当时书肆以成招标注散入各篇也杨士奇称别有一本十五卷题曰精选黄虞稷称明正德中有二十卷刊本今皆未见坊间所鬻之本仅十二卷非惟篇目不完併字句亦多妄削世久不见全书此本有董其昌名字二印又有朱彞尊收藏印亦旧帙之可寳者矣乾隆五十年六月恭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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