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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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吕氏家塾读诗记三十二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1627
颗粒名称: 條例
分类号: I109.2
页数: 2
页码: 二十六至二十七
摘要: 呂祖謙對條例作的註解。
关键词: 古典文学 古代散文

内容

諸家解定從一說辨析名物敷繹文義可以足成
  前說者注其下說雖不同當兼存者亦附注焉
  諸家解文句小未安者用啖趙集傳例頗爲刪削
  陸淳曰啖趙所取三傳之文皆委曲翦裁去其
  妨礙故行有刋句句有刋字實懼曾學三傳之
  人不逹斯意以爲文句脫漏隨即注之此則集
  傳之蠹也閱此記者亦然
  諸家先後以經文爲序或一章首用甲说次用乙
  说末復用甲说則再出甲姓氏
  經子史傳引詩文句與毛氏不同者各見章末
  諸家或未備頗以己说足之録於每條之後比諸
  家解低一字寫
  吕氏家塾讀詩記卷第一

知识出处

吕氏家塾读诗记三十二卷

《吕氏家塾读诗记三十二卷》

诗经注本。三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学者称东莱先生。婺州(今浙江金华)人。曾任著作郎兼国史院编修官。著有《东莱集》等。此书是宋代汉学家的《诗经》代表著作,它坚守序、传、笺、疏,按序说诗。在诗篇正文之前,首列《诗序》。各章之后,分列诸家之说,自毛苌以后,凡引四十四家。书中所称“朱氏曰”者,即所采朱熹早期的见解,其后朱熹疑序,自变前说,吕祖谦则仍坚守毛、郑,成为宋代汉学的最后壁垒。陈振孙称其博采诸家,存其名氏,先列训诂,后陈文义,剪裁贯穿,如出一手,有所发明,则别出之。按汉学诗经学,在《毛诗正义》颁行以后,似已告一段落,宋代汉学家虽然作些零碎修补,少有重大发明。此书语言浅显,条理清晰,可以看作宋代汉学《诗经》注释的普及读本。书中名物训诂,较为详悉,于此尚有参考价值。同时,也是研究宋代诗经学史的重要资料。《吕氏家塾读诗记》有明嘉靖刻本、清嘉庆中听彝堂刊本、《四库全书》本、《经苑》本、《墨海金壶》本、《金华丛书》本、收入《丛书集成初编》和《百部丛书集成》。丛书本以《墨海金壶》本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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