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呼孺子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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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1106
颗粒名称: 嗚呼孺子王矣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3
页码: 十四至十七
摘要: 宋呂祖謙《東萊書說》為《尚書》“嗚呼孺子王矣”一段作的註疏。
关键词: 史料 尚书

内容

嗚呼孺子王矣繼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我
  其克灼知厥若丕乃俾亂相我受民和我庶獄庶愼
  時則勿有間之自一話一言我則末惟成徳之彥以
  乂我受民嗚呼予旦巳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
  繼自今文子文孫其勿誤於庶獄庶慎惟正是乂之
  周公既述文武基業之大歎息而言曰孺子今既
  為王而承如是之基業矣其何以居之乎其可不
  精思圖任之要乎一篇之間所謂王矣者蓋屢言
  而屢歎之深恐成王平日委重視成今猶不自知
  身當職分之大故警之者不一而足也繼自今我
  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者授之
  以知人之法也繼自今謂繼此以往自成王而下
  後嗣王皆欲其世守之周公惓惓之意則無窮也
  我者主君而言周公以君為體者也政事有小大
  綱目之判曰立政則既舉其綱矣複曰立事者挈
  持固有其要綜理欲其周也所以立政立事者豈
  人主親為之哉要在圖任准人牧夫而巳三宅遺
  其一葢略舉其二以包其餘無他意也圖任三宅
  不可無知人之法灼知厥若所謂知人之法也若
  順也物莫不有所順水順於下火順於上葢有堙
  之而不下鬱之而不上者矣然終非其所順也人
  之於善豈無飾其外而勉為之者哉茍能明知其
  所順則君子小人心之所安不得而遁矣夏後氏
  宅人之法亦曰謀面用丕訓徳訓亦順也觀人以
  其順葢有所傳矣既灼知其所順果正而不它然
  後推心而委付之丕乃俾亂相我受民和我庶獄
  庶慎則勿有間之者言用之之專也疑則不用用
  則不疑夫既深知之矣則當大畀付之使之為治
  以相助輔翼我所受之民以和調均齊我庶獄庶
  慎之事豈容複使異意者間之哉民而言受者言
  受命於天於祖宗而非成王之所自有也知人不
  可不盡任人不可不專周公所以竭兩端而告之
  也成王既蒞政矣周公憂其或自用而無所畏也
  故複戒以自一話一言之間我則終惟我成徳之
  彥是諮是訪不敢自用以治我所受之民苟造次
  顚沛或忘師保則民有不得其死者而負上天祖
  宗之畀付矣人主尊無二上必常使之上畏師保
  下畏民庶然後兢業而不敢肆周公之訓所以維
  持其敬心葢作聖之功也嗚呼予旦巳受人之徽
  言咸告孺子王矣者複深感切之也周公歎息而
  言予巳受人之美言皆告我以孺子既王矣汝其
  何以稱塞此言哉茍無以稱塞則今日之譽它日
  之毀也可不懼乎譽子弟者多於父兄之前茍無
  其實則父兄每代之踧踖也其感切成王可謂深
  矣繼自今文子文孫其勿誤於庶獄庶慎惟正是
  乂之者前既言擇人以和獄慎惟以正道是治之
  簡畀正人付之獄慎使之以正法斷刑以正理揆
  事所謂正道也茍不知正道雖惴惴然欲其勿誤
  安能勿誤乎勿誤者言其敬之之心正者言其治
  之之體也

知识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三十五卷。宋吕祖谦撰。该书库书题为《增修东莱书说》,与《天禄琳琅书目》续编着录宋刊巾箱本同。《总目》题作《书说》,与库书不相应,与宋刊本亦不符。《东莱书说》原仅十卷,说解《尚书》,始《洛诰》终《秦誓》。祖谦受业于林之奇,之奇说解《尚书》至《洛诰》而止;祖谦作《书说》自《洛诰》始,意在续成师说。祖谦门人时澜又取祖谦杂记语录,增自《尧典》至《召诰》,删润其文成二十二卷,又编定祖谦原书为十三卷,合为三十五卷,以续成祖谦之说。该书版本有宋刻本,存十六卷,藏北京图书馆;清严元照抄残宋本,存九卷(此本为门人巩丰抄录,未经时澜修润),藏南京图书馆;《通志堂经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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