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予有亂政同位具乃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髙後曰作丕刑于朕孫迪髙後丕乃崇降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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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0646
颗粒名称: 茲予有亂政同位具乃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髙後曰作丕刑于朕孫迪髙後丕乃崇降弗祥
分类号: K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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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呂祖謙《東萊書說》為《尚書》“茲予有亂政同位具乃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髙後曰作丕刑于朕孫迪髙後丕乃崇降弗祥”一句作的註疏。
关键词: 史料 尚书

内容

凡爾在位與我共治政者不可具貨寶而不肯遷
  民之所以不欲遷者特安土耳世家巨室聚畜財
  貨根蟠固結恐因遷散失故搖動百姓其本根之
  病正在於此故告之汝若具寳玉而不肯遷爾祖
  父必將告我髙後導迪我髙後作大刑於汝降大
  不祥於汝矣上告民之辭略此告羣臣之辭詳葢
  民止於懐土其罪多在羣臣具貝玉而不肯遷具
  乃貝玉正在位者根本之病非發其根本之良心
  何以能治敬畏祖父者人之良心也盤庚提其祖
  父而言之敬畏之心豈不油然而顧戀財寳之念
  輕矣

知识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三十五卷。宋吕祖谦撰。该书库书题为《增修东莱书说》,与《天禄琳琅书目》续编着录宋刊巾箱本同。《总目》题作《书说》,与库书不相应,与宋刊本亦不符。《东莱书说》原仅十卷,说解《尚书》,始《洛诰》终《秦誓》。祖谦受业于林之奇,之奇说解《尚书》至《洛诰》而止;祖谦作《书说》自《洛诰》始,意在续成师说。祖谦门人时澜又取祖谦杂记语录,增自《尧典》至《召诰》,删润其文成二十二卷,又编定祖谦原书为十三卷,合为三十五卷,以续成祖谦之说。该书版本有宋刻本,存十六卷,藏北京图书馆;清严元照抄残宋本,存九卷(此本为门人巩丰抄录,未经时澜修润),藏南京图书馆;《通志堂经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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