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於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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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0540
颗粒名称: 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於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師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1
页码: 六至七
摘要: 宋呂祖謙《東萊書說》為《尚書》“夏王有罪矯誣上天以布命於下帝用不臧式商受命用爽厥師”一句作的註疏。
关键词: 史料 尚书

内容

矯誣雲者蔽夏王之有罪也誣天之理矯天之意
  以布命令於下帝用是而不臧用者天命無心於
  去夏也桀既不臧而後用湯以受命式者天命無
  心于佑商也帝之不臧夏而命商何以騐之觀天
  意者莫的于人心用爽厥師有夏之昬徳薰灼其
  民天下居懵然之中用湯以開明之使如醉夢之
  醒故曰爽仲虺解湯之慙徳先言天立君自然之
  理夏昬徳所以亡湯有徳所以王何慙之有

知识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三十五卷。宋吕祖谦撰。该书库书题为《增修东莱书说》,与《天禄琳琅书目》续编着录宋刊巾箱本同。《总目》题作《书说》,与库书不相应,与宋刊本亦不符。《东莱书说》原仅十卷,说解《尚书》,始《洛诰》终《秦誓》。祖谦受业于林之奇,之奇说解《尚书》至《洛诰》而止;祖谦作《书说》自《洛诰》始,意在续成师说。祖谦门人时澜又取祖谦杂记语录,增自《尧典》至《召诰》,删润其文成二十二卷,又编定祖谦原书为十三卷,合为三十五卷,以续成祖谦之说。该书版本有宋刻本,存十六卷,藏北京图书馆;清严元照抄残宋本,存九卷(此本为门人巩丰抄录,未经时澜修润),藏南京图书馆;《通志堂经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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