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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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古籍
唯一号: 110720020220000384
颗粒名称: 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
分类号: K221.04
页数: 2
页码: 九至十
摘要: 宋吕祖谦《東萊書說》為《尚書》“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一句作的註疏。
关键词: 史料 尚书

内容

象非畫象之象乃象示之象蓋布象其法以示民
  使曉然可見也賊刑者戕賊之刑古之所謂肉刑
  也夫肉刑之制自後世觀之疑古人立法之不仁
  矣胡不考舜制刑之本心象以示之複開流宥之
  門施鞭撲之寛又繼之以眚災肆赦可謂待之以
  君子長者之厚矣有怙終之人然後不得巳而有
  賊刑焉以此見唐虞雖有五刑本未嘗用至於長
  惡不悛而後用也然則舜有肉刑之制乃所以深
  愛天下後世也

知识出处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增修东莱书说三十五卷首一卷》

三十五卷。宋吕祖谦撰。该书库书题为《增修东莱书说》,与《天禄琳琅书目》续编着录宋刊巾箱本同。《总目》题作《书说》,与库书不相应,与宋刊本亦不符。《东莱书说》原仅十卷,说解《尚书》,始《洛诰》终《秦誓》。祖谦受业于林之奇,之奇说解《尚书》至《洛诰》而止;祖谦作《书说》自《洛诰》始,意在续成师说。祖谦门人时澜又取祖谦杂记语录,增自《尧典》至《召诰》,删润其文成二十二卷,又编定祖谦原书为十三卷,合为三十五卷,以续成祖谦之说。该书版本有宋刻本,存十六卷,藏北京图书馆;清严元照抄残宋本,存九卷(此本为门人巩丰抄录,未经时澜修润),藏南京图书馆;《通志堂经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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