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禹貢集解》 古籍 |
唯一号: | 110720020220000282 |
颗粒名称: | 百里采 |
分类号: | K221.04 |
页数: | 2 |
页码: | 七十八-七十九 |
摘要: | 侯服内外的采地和供给王室事务的责任。孔子指出,侯服内部的百里地区仅供应国王事务,不主持一个独立的职责,因此只提到了"采"。王氏解释说这里指的是采集土地。苏氏认为卿大夫有自己的采地。张氏解释说,周官规定畿内有六隧六遂,畿外则有家邑作为大夫的采地,小都是卿的采地,大都是公的供食之邑,王子弟则有专门提供的邑地。与这个王畿五百里之外的采服起初是一致的。周制规定采地在畿内,为何这里却在畿外呢?唐虞时期人民繁简,封建制度较少,土地较宽广,所以采地在畿外。到了周朝,封建制度变得复杂,土地划分详细,采地不得不移到畿内。尽管如此,周朝的采地虽然较多,但唐虞之间的官职较少,更何况甸服的三百里并非完全都是采地,还有公邑。这百里的地区主要是专供采地之用。因此,通过阅读《禹贡》和结合周官的规定,可以大致推测出封建制度的演变过程。 |
关键词: | 采地 侯服 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