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禹貢集解》 古籍 |
唯一号: | 110720020220000206 |
颗粒名称: | 厥土惟白壤厥賦惟上上錯厥田惟中中 |
分类号: | K221.04 |
页数: | 4 |
页码: | 二十三-三十一 |
摘要: | 该文讨论了土壤和田地的性质以及与之相关的税负和农田实力。壤土是指质地松软的土壤,而田是指种植作物的地方。根据土地的肥瘠程度,将九州的土地分为不同等级,冀州的土地属于第五等级,称为白壤。田地的质量与土地有关,冀州的田地是第五等级,称为中中。根据周官的规定,九州的土壤和田地都应该被正确地分级和征收税负。然而,实际上土地和田地的情况在不同的州和不同的年份可能有所变化,因此税负的调整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冀州的税负属于第一等级,与其他州相比偏高。同时,该段还讨论了税负与田地的关系,以及不同州的土地和田地的差异。总之,物土和田地的性质是固定的,税负的设定应该考虑到土地的肥瘠程度和农田的实力,并在不同的州进行调整。禹治水的贡献和周官的规定也被提及,并强调了正确使用税负的重要性。 |
关键词: | 白壤 九州 白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