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舍化龙灯(省级非遗项目)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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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守望》
唯一号: 110634020220000483
专题名称: 上舍化龙灯(省级非遗项目)
文件路径: 1106/01/object/PDF/110610020220000029/001
起始页: 0079.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化龙灯”(又名“花龙灯”)起源于民间闹春灯舞,发源于安吉县梅溪镇上舍村(原属昆铜乡),是用灯舞变成龙舞的形式向村民贺春祈福的民间表演艺术,迄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化龙灯”最大特点在于它的“四变”,即:聚宝盆变龙头,寿桃灯变龙珠,蝙蝠灯变为龙尾,九盏花灯变为龙身;象征“福禄和合,益寿延年”之意。化龙灯的“四变”在当时的浙江舞龙家族为独一无二,堪称一绝。时至今日,上舍化龙灯在民间仍保持着闹春“进门是花灯,出门是龙灯”的民俗特色,对研究浙江北部的春节民俗文化、龙舞文化有着重要价值。随着“化龙灯”影响日益扩大,它已成为安吉地方标志性文化,是安吉最具特色的文化品牌之一。 上舍村在安吉县东北,地处安吉、长兴、吴兴、德清四地交界处。村有朱、章、杨三大姓氏。朱氏家族最早用竹、纸扎成各种花灯和马灯,在庙会、灯会上表演。清嘉庆年间,杨氏祖先在朱氏灯形的基础上,把花灯串成龙形,扎龙头、龙尾。龙头当时为花篮形,龙尾为鹬形,龙珠是一只蚌灯。初为童戏,后渐定形,称“花龙灯”。传至光绪年间,以杨九龄代表的一代人为适应拜门贺春的需要,使龙灯演变出“四变”。同时配扎十二盏花瓶灯,分插十二月不同花卉。每盏花瓶灯一分为二,反面画上云彩为接龙时做掩饰遮挡之用。另扎两只头牌灯,前部用纸糊成栅格状,从正面、左面、右面看去为三种不同花卉。 表演时由两个年长者执头牌灯领路,聚宝盆、寿桃、蝙蝠、九盏花灯由男性表演,十二个村姑手拿花瓶灯,锣鼓伴奏,挨家拜门。进门后在正堂绕廊柱走四角阵、剪刀阵等阵型。最后到“退堂”接龙,没有退堂的则在花瓶反转的“云彩”遮挡下“变”龙,至正堂再拜主人。因此被称为“化龙灯”,并有“进门是花灯,出门是龙灯”之说。每年农历三月还赴晓墅白云庙参加庙会演出。 因上舍村与毗邻的长兴县天平村有“老亲”关系,在清代末年曾赠送天平村化龙灯一条,对“长兴百叶龙”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

知识出处

守望

《守望》

出版者:杭州出版社

《守望——湖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纪事》一书,藉以发挥文史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让这些生发于人民的宝贵技艺活跃于民间,发展于民间,丰富于民间,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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