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电厂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唯一号: 110631020220000303
机构名称: 新市电厂
文件路径: 1106/01/object/PDF/1106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065.pdf
地址: 新市镇南栅
前置机构: 新市仁记电气公司
起始时间: 1918年

机构描述

新市电厂的前身是新市仁记电气公司,位于新市镇南栅,占地约1000米2,创建于民国7年(1918年),由新市商界发起,筹资(银圆)4万元,发电设备为老式汽轮机,带动28千瓦直流发电机1台,供电线路分两路,一路由南栅到东、北栅;另一路由南栅至西栅,每天从傍晚发电至23时,当时只有包灯,没有电能表。25支光包灯每月收费1.45元(当时币值),但经营不到3年,亏损累累,无法维持,于是出让给无锡资本家徐惠平独资经营。新市仁记电气公司改名为新市才记电气公司,以后又改为新市才记电厂。徐惠平接收以后,淘汰老式汽轮机,购置50马力煤气机1台,为英国产四循环卧式,转速240转/分,直流发电机1台,容量28千瓦。因负荷增加,又购置40马力直燃式煤油动力机1台和25千瓦发电机1台。又将40马力煤油机改装为煤气机。发电负荷折算功率为20多千瓦,设备利用率较低。 民国17年(1928年),新市才记电厂经过10年的努力,规模逐步扩大,拥有低压供电线路2.7千米,木电杆135支,照明灯800盏,其中公益路灯约100盏。遵照国民政府交通部,电气事业取缔条例的规定,经理徐惠平呈报各种书类及技术的图式表册、企业意见书、工程计划书、电线连接图,由德清县县长黄人望签呈,报浙江省政府建设厅立案注册,德清县新市才记电厂奉准继续开业。民国25年(1936年)3月,新市才记电厂颁布营业章程,是年7月1日起实行。营业章程经德清县县长彭绍香签呈,送浙江省政府建设厅备案,是德清县地方营业电厂早期的一部营业章程,有借鉴参考作用。30年代新市才记电厂,营业范围有所扩大,包灯增至1000余盏,有的商户开始装电能表,电价0.30元/(千瓦·时)。 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占新市时期,新市电厂经理出逃避难,电厂亏蚀严重,由新市镇商会补贴维持正常发电。民国28年(1939年)新市电厂名誉经理是商会会长沈诚,经理是滕××和范雨村。民国29年(1940年),新市电厂改组,由杭州人潘兆骐接管,改名永明电厂。民国30年(1941年),新市电厂仍由商会会长沈诚接管。民国31年(1942年),新市电厂由商会会长卜志达接收,担任名誉经理,经理王叙庸,新市电厂更名为达记电厂。民国32年(1943年),新市电厂由徐惠平的女婿尤言仑接管。民国33年(1944年),新市电厂由李连喜接任经理。民国34年(1945年),抗日胜利,新市电厂由徐惠平之妻陆宝珠出任经理。民国36年(1947年),内战开始,经济萧条,物价飞涨,电厂难于维持,经理陆宝珠拟停办电厂,职工为维持生计,商定每月以30盏包灯电费为租金,电厂由职工自行管理,名义经理仍是陆宝珠,直到解放后改制公私合营。 1951年总管机司李庭华评为嘉兴专区工业三等劳动模范。1953年对发电机组进行了恢复性大修,供电线路由220伏单相改成220/380伏三相四线制供电,年发电量超2万千瓦·时,实现利润4000元,机房小组被嘉兴专区评为模范小组。图1-1为1953年新市电厂全体职工合影。1955年又从南京购入2.3千伏、20千伏·安变压器2台,架高压线830米,送电给高林南坝机埠,使该机埠成为全县最早实现电力排灌的机埠。 1955年10月电厂公私合营时,政府把1947年2月至1955年9月这段期间定为职工生产自救阶段,将盈余的9393元转为公股,另有代管股2212元,地区交通银行投入2000元,以上公股为13605元;陆宝珠私股为17833元,企业资产共31438元,电厂在册职工10人,合营后定名为新市电厂,第一任厂长霍鹏飞,后由谢世海、周志林接任。 1958年新市电厂试制成功第一台28千瓦电动机。1961年秋德清至新市10千伏线路架通。新市电厂并入德清县供电所,改由大电网供电,电厂停止发电,机器调给粮食系统。电厂原址现为新市供电所南栅职工宿舍区。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阅读

相关人物

范雨村
相关
沈诚
相关
王叙庸
相关
卜志达
相关
徐惠平
相关
尤言仑
相关
李连喜
相关
陆宝珠
相关
李庭华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