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霆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唯一号: 110630020220001010
人物姓名: 陈霆
人物异名: 字:声伯;号:水南
文件路径: 1106/01/object/PDF/1106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498.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477年
卒年: 1550年
籍贯: 新市镇

传略

陈霆(1477—1550),字声伯,号水南,新市镇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官刑科给事中,为人耿直。正德元年(1506),针对明孝宗被庸医误诊致死一案,上书要求严惩太监张瑜,遭张瑜同党刘瑾陷害入狱。五年(1510),刘瑾被杀,复官刑部主事。翌年出任山西提学佥事。不久辞官归家,隐居新市渚山,从事著述。嘉靖中屡次征荐,均辞谢。著有《德清县志》、《仙潭志》、《两山墨谈》、《渚山堂诗话》、《渚山堂词话》、《水南稿》等。

知识出处

德清县教育志

《德清县教育志》

出版者:浙江古籍出版社

本书记述了德清县教育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其中包括 古代教育、民国时期的教育、新中国成立后的教育、人物等四篇。

阅读

相关专题

给事中
职位
主事
职位
提学佥事
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