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水库主要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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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对河口水库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1764
颗粒名称: 附录三:水库主要管理制度
页数: 7
页码: 154-160

内容

一、对河口水库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草案)
  (一)、总则:
  1.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防止质量事故的产生,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单位(工程科)的各级组织(工区、战区、营、连、排)对施工质量分层负责,各级施工人员(工区主任、参谋长)对所负责的施工质量负全责,无论是否经过检查人员检查,如发现质量事故,仍由施工人员负责;经过检查人员检查,仍发现质量事故时,检查人员应负失职之责。
  3.工程质量的检查依据
  (1)、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
  (2)、上级机关所颁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以及本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等;
  (3)、上级或本单位召开的技术会议决议、工程师或领导人的有关指示;
  (4)、上级领导机关检查后的意见书。
  4.施工单位的各级组织,应根据本制度建立分级质量责任制和自我检查纪录及技术交底制。
  5.指挥部下设安全保卫质量检验科,各营设质量检查员。安全保卫质量检查科和各营质量检查员是业务指导和领导关系。
  6.质量检查科的专职人员负责全面质量检查,各营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人员主要负责本营质量检查工作。加强质量
  的监督与检查,对掌握工程质量的先进事迹进行表扬,对忽视质量的现象进行斗争。质量检查员应建立质量检查记录制度,並将质量情况及时向须导汇报。
  7.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检查部门负责人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将造成事故的,有权令其停工。如有争执、请示领导决定。
  8.质量检查人员在现场一般不直接指挥工人操作,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各级负责人或施工人员提出意见。施工各级负责人或施工人员应迅速予以纠正和处理,如有不同意见而造成质量事故时,由施工人员负责。
  (二)施工质量检查:
  9.群众性的自我检查和相互检查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本环节。因此施工单位各级组织应建立自查和互查制度。
  10.施工单位负责对各级组织的群众进行技术交底,大力宣传教育,使群众自觉掌握标准,交底内容:
  (1)、工程尺寸及其特点;
  (2)、施工规格、方法和施工程序;
  (3)、施工贡量要求和操作规程;
  (4)、保证施工质量的具体措施。
  11.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人员一方面要大力向群众进行质量宣传,另一方面应做到及时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主动协助施工人员纠正施工中的错误和偏差,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要预先向施工人员提出防止意见。
  质量检查的实施细则,根据技术设计和施工规范另外制订。
  12.凡经检查质量不符标准的,施工人员须及时修正处
  理,如未作处理,即进行下一工序的,均由施工人员负责。
  (三)工程验收:
  13.在每一单位工程竣工后(例如某施工单位一层土石方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员应提供施工过程的记录资科,检验员(验收员)应对工程质量作出监定后再进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予验收。
  (四)质量事故的处理:
  14.在施工期间如发现质量事故,应即时予以补救改正,如影响重大,一时无法纠正,且影响以后工程施工者,应暂停施工,由施工部门或检查部门报告施工单位领导人决定。质量事故应作出记录。
  15.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应分析原因,责任,造成损失和补救办法等,並向上级专题报告。
  1959年7月
  二、管理任务
  水库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开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主要工作为:
  1.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2.掌握並熟悉本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运用等资料,以及上、下游和灌区生产与水库运用有关情况。
  3.进行检查观测、养护修理,随时掌握工程动态,消除工程缺陷。
  4.做好水文预报,掌握雨情,水情,了解气象情报,做好工程的调度运用和工程防汛工作。
  5.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6.收取电费、水费等。
  7.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8.搞好库区绿化和水土保持。
  9.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10.经常向库区群众进行爱护工程、保护水源和防汛安全的宣传教育,结合群众利益发动群众共同管好水库工程。
  11.做好工程保卫工作。
  12.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编写大事记。
  13.通过管理运用,积累资料,分析整编,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14.制订、修订木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並贯彻执行。
  15.做好其他应进行的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观测制度
  1.观测项目:库水位、下游水位、降水量、出库流量、气象、坝体沉陷、水平位移、浸润线、渗透、白蚁危害、启闭设备完好等。
  2.观测目的:监视工程工作情况,掌握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运用提供科学依据。
  3.观测要求:必须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测次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观测。如调正测次、测点、观测项目,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遵守有关的精度要求,保证观测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观测成果应及时进行整编、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测,研究处理。
  (二)检查制度:
  1.常检查:对建筑物各部位、闸门及启闭机械等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观测。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由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库工程及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並对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暴风、强烈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时,管理局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会同检查。
  (三)养护修理制度:
  1.养护修理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抡”的原则进行。工程修理后,应恢复工程原有结构。
  2.根据经常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日常保养和局部维修,保持工程完好。
  3.根据汛后全面检查所发现的工程问题,由工程管理部门编制修复计划,报请管理局审批后进行岁修。
  4.当工程发生事故,危及工程安全时,管理局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或抢险),並同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5.严禁坝顶机动车辆通行。坝面不准堆放物料,种植和放牧。
  6.维护坝顶、坝坡、防浪墙及排水沟的完整,及时整修坝面草皮护坡,保持坝面清洁完整。
  7.在工程安全范围内,不准进行爆破及其他对工程有害的活动。
  8.经常检查坝体白蚁活动迹象,及时消灭白蚁。
  9.闸门及其设备应两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
  10.汛前必须对泄洪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进行试运转,保证汛期使用可靠。做好泄洪设施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1985年4月修订
  四、调度运用工作制度
  1.每年汛前编制年度控制运用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交由水库管理局执行。
  2.控制运用计划是根据水库性质,现有灌区需求水量,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经调洪演算后,确定梅汛正常水位为44.0米,台汛正常水位为42.0米。A区,电站灌区正正正常需水量进行发电;B区,电站大小机组满负荷运行;C区,为确保渔业生产,灌溉水量限量供应;D区,应适量泄水,以防洪水侵犯,泄量大小应根据当时天气情况,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在保坝设施尚未破土动工前,为确保一千年一遇洪水水库安全,在已调整的正常控制水位基础上,当库水位达到48.0米时,泄洪洞必须部分开启泄洪,下泄量不得小于40立方米/秒;当库水位达到50.0米时,泄洪洞必须全启,参加调洪,不得人为阻拦。
  4.汛期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随时记录,及时向管理局领导报告,並负责与上级防汛机构联系,做到汛情上通下达。
  5.泄洪闸门的启闭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运用计划和上级防汛机构的指示进行,不得接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指令。闸门运行人员必须在接到管理局书面调度单后按操作规程进行启闭,並做好启闭和运行情况记录,整理后存档。
  6.每年汛前建立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抢险队伍,准备防
  汛物料与设备。
  7.遇特殊情况或计划外用水,可报请上级防汛机构批交水库管理局执行。
  1983年修订
  五、电站工作制度
  1.电站发电机组的开机、停机应由电厂厂长提出书面申请,报请管理局批准后执行。如在机组运行时接到县调度要求停、开机命令时,应在执行县调度的命令,进行停、开机的同时,向管理局报告县调度命令情况。
  2.严格执行管理局各项规章制度。
  3.线路停、送电应按县调度命令执行,严禁无命令送电。
  4.非电站工作人员未经管理局同意不得进入厂房。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实行操作票制度。如无操作票,当班人员应拒绝操作。操作时必须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运行时如遇突发事故,应先作事故处理,后补写操作票。
  7.实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结束后由技术人员验收。
  1985年4月修订

知识出处

对河口水库志

《对河口水库志》

出版者:学林出版社

《对河口水库志》是一部记述对河口水库建设和管理的工程专志。时限上起建库之发端,下迄1988年。这本志书搜集了水库建设和管理的宝贵资料,记载了党和人民的丰功伟绩,它可供治水理政者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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