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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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对河口水库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1751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21
页码: 145-165

内容

附录一:中央、省、市(地、专)对水库的主要有关文件辑要
  嘉兴专署水利局文件
  (58)水工字第338号
  报送武康县余英溪建造水库工程设计任务书
  省水利厅:
  武康县余英溪建造水库工程,经我局会同武康县共同勘查研究,初步选定坝址在野猫弄口,主坝高46米,最大蓄水量1.9亿立方米。水库建成后,可解决武康平原地区6.5万亩农田旱涝灾害,同时利用水力资源可年发电1220万千瓦小时。全部工程经费589万元,要求国家投资320万元,全部投资二年半即可全部收回。兹送上该工程设计任务书3份,请速予审核批准,以便提前开工,並请派员会同复勘及协助测设工作。
  嘉兴专署水利局
  1958年3月14日
  附:武康县余英溪建造水库工程任务书(略)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批复
  计字第1564号
  省水利厅、嘉兴专署:
  你厅水计财(58)字第437号文及你署(58)字第338号文报来武康余英溪水库工程设计任务书及审查意见均悉。关于该工程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同意按最大蓄水1.9亿立方米、发电1200千瓦进行规划,以达到减轻东苕溪的洪水流量,解决武康平原地区6.5万亩农田的旱涝灾害的目的。但是水库的坝址究竟放在野猫弄抑庄村畈,关系到今后施工技术和经济效益问题,希你厅(署)在进行地质勘探时详作鉴定。原则上要求水库不淹没或浸润正在勘探的铜官山铜矿区,並进一步预测库内被淹没区的矿藏或其他经济资源。以确定建筑水库地区现时的经济及将来的经济,以资与被消灭的(淹没的)经济损失相比较,从而估计水库的修筑价值。对坝址的选择通过钻探在明确坝址内外地质情况及坝基岩层的性质和条件后,再决定建坝位置以求得工程技术上的安全和造价的节约。
  有关矿藏资源的调查工作,可会同省地质局配合进行。鉴于坝段方案须进一步研究,因此该工程的投资额有待重行核算,1958年国家投资部份暂列为60万元,希你们迅即着手勘察规划,以便确定建库方案争取早日动工。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
  1958年4月25日
  抄送:省人委五办、省计委、地质局、财政厅、建设银行省分行、嘉兴专署水利局。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文件
  (62)计字760号
  报送德清县对河口水库设计任务书与审查意见
  国家计划委员会:
  遵照国务院有关补报设计任务书的规定,兹送上本省水电厅编制的《德清县对河口水库设计任务书》,並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1.同意建设规模为:总库容1亿立方米,坝高33米,电站装机容量1000千瓦左右,在扩大初步设计中研究确定。
  2.为了大坝和下游的安全,需建非常溢洪道。
  3.工程总投资估计为580万元,本工程已于1958年动工兴建,预计到1962年底可完成工作量370万元。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予审批。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
  1962年10月26日
  水利电力部文件
  (63)水电规水字第37号
  对德清县对河口水库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意见
  浙江省人委:
  收到你委计字760号文“报送德清县对河口水库设计任务书与审查意见”。国家计委1962年11月22日计农顾字第2968号通知委托我部审批。经我部组织审查,认为该水库有一
  定防洪、灌溉效益,同意该项设计任务书,並提出意见如下:
  1.原则同意你委审查意见。
  2.为了大坝和下游安全,合理调度运用水库库容和减少移民,提高库区土地利用程度,同意加建溢洪道。
  3.水库规模,初步分析可能过大。根据灌溉蓄水和调洪要求,加建溢洪道后,合理进行调度运用,可以降低坝高缩小库容,在已完成大坝高程的基础上,略加整修,不再加高,可能满足需要,在补充修改设计时应重新加以研究确定。
  4.在补充修改设计中,应充分研究减少移民和提高库区土地利用程度的措施,水库初期运用应根据移民安置情况,适当限制蓄水位,在妥善解决移民后再逐步提高水位。
  5.补充修改设计,由你委审查,报我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
  1963年2月15日
  抄送:浙江省水电厅、国家计委、国务院农办、中共中央华东局计委、水利电力设计总局。
  浙江省水利电力厅
  报请批准德清对河口水库第一期工程规模的报告
  水电基字第625号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接对河口水库党委发文(61)16号关于“水库工程分期施工问题”的报告,经研究,认为报告提出的第三方案即第一期大坝筑高到33米(高程58米)比前定坝高30米有下列优
  点:
  1.一次降雨300毫米水库不泄水、百年一遇最大泄量142立方米/秒,千年一遇最大泄量168立方米/秒,可减轻东苕溪下游的洪涝威胁。
  2.水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蓄水2450万立方米,可保证下游6.5万亩农田的灌溉水源,比原方案(即坝高30米)蓄水450万立方米可多2000万立方米。
  第一期工程坝高33米除比原定坝高30米增加土方4.17万立方米外,其余工程量均未增加,而对抗旱、防涝、保安全的作用很大,因此拟同意工地所提方案进行修正,为使工程能按新方案施工。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即批复。
  浙江省水利电力厅
  1961年9月14日
  抄送:嘉兴专署水利电力局、德清县人委、德清对河口水库工程指挥部、钱塘江治理工程局。
  
  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关于对德清县对河口水库扩大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
  建字675号
  省水电厅:
  你厅水电基字454号和第559号文收悉。
  关于德清对河口水库扩大初步设计,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厅审查意见。
  一、水库设计规模为:总库容1.16亿立方米,正常水位41.16米。
  二、为了充分利用水力资源,特别是结合灌溉,利用灌溉放水发电,水电站装机机型宜采用PO123FM—84型630千瓦机组两台,并请你厅会同省机械厅就设计制造问题签订正式协议。
  三、全部工程造价概算核定为6066269元。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工程造价。
  四、关于非常溢洪道出口形式、拦鱼设施、过坝筏道等技术问题,候设计单位研究修改补充后,请你厅进一步组织审定。库区筏头(集)镇50米高程以上的房屋迁移范围及水库建成后的蓄水计划上报后,也请你厅最后核定。
  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
  1965年6月18日
  抄送:国家计委、水利电力部、华东局计委、省人委办公厅、民政厅、省电管局、省机械厅、嘉兴专署农办、德清县人委、德清县水利局、对河口水库工程指挥部、省水电设计院。
  浙江省嘉兴地区林水局报告
  地林水(1978)72号
  关于转报对河口水库加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请即审批的报告
  浙江省水利局:
  为了实现杭嘉湖商品粮基地和四个现代化作出新贡献,我区对河口水库按省局浙水计(78)186号文批复的指示精神,完成了加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德清县水电局以德水电(78)41号文上报,今特转报省局。
  该库已列为莫干山风景区对外开放点,更宜争取时间及早动工、建成,及早发挥效益,並为今冬全面施工创造好条件,要求省局即刻批拨施工准备工程经费30万元是必要的,专此上报请速审核批复。
  附件:①德清县水电局德水电(78)41号全文(略)②对河口水库加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略)
  嘉兴地区林水局
  1978年3月14日
  抄报:省农办、计委、设计院、物资局、财金局、建行、省永利局计划基建处、地区农办、计委、建行、财办、物资局。
  抄送:德清县革委会、计委、水电局、建行、对河口水库。
  浙江省水利局文件
  浙水计(78)第311号
  关于对河口水库加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
  嘉兴地区林水局:
  你局嘉地林水(1978)72号文“关于转报对河口水库加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请即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对对河口水库加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中的一些技术问题,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河口水库位于东苕溪支流余英溪上,控制流域面积164.7平方公里。1958年动工兴建,原定规模为坝高42.1米(坝顶高程67.1米),水库总库容1.9亿立方米。后1962年因故缩小规模,改为坝高33米,水库总库容1.16亿立方米,1964年建成,已安全运行十余年。目前水库整个工程,除发电输水隧洞出口段长35米的衬砌及电站引水明管、叉管、装机
  等按坝高33米考虑外,其余各项工程如主、副坝的基础、泄洪隧洞的衬砌、闸门和启闭设备能力等均按坝高42.1米设计和施工。为了更大地发挥水库的防洪、灌溉、发电等效益,结合这次保坝加固,恢复到原定规模(即大坝加高9米)我们认为是可行的,同意这一设计方案。
  ……(略)
  浙江省水利局
  1978年12月13日
  抄报:水电部(工)、水电部规划设计管理局,省计委、建委、农办。
  抄送:省物资局、财金局、外办、嘉兴地区行政公署、计委、农办,德清县革委会、计委、水电局、对河口水库,省水电设计院、省水科所、工程局。
  附录二:“五查四定”和“三查三定”核定意见
  (一)、“五查四定”县水电局核定意见
  1.水库任务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其次发电和水产等综合利用。
  2.对河口渠道灌溉站由水库统一管理。
  3.应在做好全面维修、配套、扫尾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扩大水库规模的可能性,並加以规划和实施。
  4.加强对已暴露的工程缺陷的观测,特别是主、副坝的渗漏情况,更应密切注意,以防突变。
  5.对测压管、沉陷等各项观测设施应加以整修补点,要做好观测数据的整理分析工作。
  6.水库属县管工程,定员按精兵简政的原则,以75人为
  宜。
  (二)、“三查三定”省水利厅核定意见
  对河口水库是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工程。自1964年投入运用以来,防洪灌溉效益显著。对三查三定中主要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1.鉴于保坝工程尚未实施,水库目前应确保千年一遇洪水时的安全(1日暴雨493毫米,3日暴雨615米)。由于水库未经高水位考验,大坝心墙上部(高程47米以上)质量较差,主、副坝过去都曾发现过蚁害(已处理),因此,水库高水位时要特别加强观测、巡视。
  2.保坝加固、续建初步设计已经厅水计(78)第311号文审批,今后随国家财力可能安排进行。1964年验收后遗留的泄洪洞进水喇叭口、泄洪渠等项目以及电站改建和大坝心墙上部(高程47至52米;高程52至58米)土料杂、碾压差等问题,待保坝续建时一并解决。
  3.在灌溉管理方面,应在县、区政府领导和重视下,整顿健全灌区代表会、管理委员会等组织,制订灌区管理办法,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征收水费,搞好维修养护和用水管理。
  4.水库以防洪为主,兴利库容小,发电,水费收入少,自给程度低。按省定标准可配98人,而目前水库有166人(其中正式职工108人)应适当缩减,节省开支,提高自给程度。
  5.请水库管理局根据有关条例、通则、办法等文件结合本库情况,制订和完善技术管理、电厂运行管理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附录三:水库主要管理制度
  一、对河口水库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草案)
  (一)、总则:
  1.为确保本工程的施工质量,防止质量事故的产生,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制度”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施工单位(工程科)的各级组织(工区、战区、营、连、排)对施工质量分层负责,各级施工人员(工区主任、参谋长)对所负责的施工质量负全责,无论是否经过检查人员检查,如发现质量事故,仍由施工人员负责;经过检查人员检查,仍发现质量事故时,检查人员应负失职之责。
  3.工程质量的检查依据
  (1)、已批准的设计文件及施工详图;
  (2)、上级机关所颁发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以及本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等;
  (3)、上级或本单位召开的技术会议决议、工程师或领导人的有关指示;
  (4)、上级领导机关检查后的意见书。
  4.施工单位的各级组织,应根据本制度建立分级质量责任制和自我检查纪录及技术交底制。
  5.指挥部下设安全保卫质量检验科,各营设质量检查员。安全保卫质量检查科和各营质量检查员是业务指导和领导关系。
  6.质量检查科的专职人员负责全面质量检查,各营专职或兼职质量检查人员主要负责本营质量检查工作。加强质量
  的监督与检查,对掌握工程质量的先进事迹进行表扬,对忽视质量的现象进行斗争。质量检查员应建立质量检查记录制度,並将质量情况及时向须导汇报。
  7.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检查部门负责人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将造成事故的,有权令其停工。如有争执、请示领导决定。
  8.质量检查人员在现场一般不直接指挥工人操作,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各级负责人或施工人员提出意见。施工各级负责人或施工人员应迅速予以纠正和处理,如有不同意见而造成质量事故时,由施工人员负责。
  (二)施工质量检查:
  9.群众性的自我检查和相互检查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本环节。因此施工单位各级组织应建立自查和互查制度。
  10.施工单位负责对各级组织的群众进行技术交底,大力宣传教育,使群众自觉掌握标准,交底内容:
  (1)、工程尺寸及其特点;
  (2)、施工规格、方法和施工程序;
  (3)、施工贡量要求和操作规程;
  (4)、保证施工质量的具体措施。
  11.在施工过程中,质量检查人员一方面要大力向群众进行质量宣传,另一方面应做到及时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主动协助施工人员纠正施工中的错误和偏差,对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要预先向施工人员提出防止意见。
  质量检查的实施细则,根据技术设计和施工规范另外制订。
  12.凡经检查质量不符标准的,施工人员须及时修正处
  理,如未作处理,即进行下一工序的,均由施工人员负责。
  (三)工程验收:
  13.在每一单位工程竣工后(例如某施工单位一层土石方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时,施工单位负责人及施工员应提供施工过程的记录资科,检验员(验收员)应对工程质量作出监定后再进行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不予验收。
  (四)质量事故的处理:
  14.在施工期间如发现质量事故,应即时予以补救改正,如影响重大,一时无法纠正,且影响以后工程施工者,应暂停施工,由施工部门或检查部门报告施工单位领导人决定。质量事故应作出记录。
  15.施工单位对重大事故,应分析原因,责任,造成损失和补救办法等,並向上级专题报告。
  1959年7月
  二、管理任务
  水库管理的任务是:确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开展综合经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主要工作为:
  1.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
  2.掌握並熟悉本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管理运用等资料,以及上、下游和灌区生产与水库运用有关情况。
  3.进行检查观测、养护修理,随时掌握工程动态,消除工程缺陷。
  4.做好水文预报,掌握雨情,水情,了解气象情报,做好工程的调度运用和工程防汛工作。
  5.因地制宜地利用水土资源,开展综合经营。
  6.收取电费、水费等。
  7.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8.搞好库区绿化和水土保持。
  9.加强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关心职工生活。
  10.经常向库区群众进行爱护工程、保护水源和防汛安全的宣传教育,结合群众利益发动群众共同管好水库工程。
  11.做好工程保卫工作。
  12.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编写大事记。
  13.通过管理运用,积累资料,分析整编,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14.制订、修订木工程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並贯彻执行。
  15.做好其他应进行的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观测制度
  1.观测项目:库水位、下游水位、降水量、出库流量、气象、坝体沉陷、水平位移、浸润线、渗透、白蚁危害、启闭设备完好等。
  2.观测目的:监视工程工作情况,掌握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运用提供科学依据。
  3.观测要求:必须按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测次进行全面、系统和连续观测。如调正测次、测点、观测项目,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遵守有关的精度要求,保证观测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观测成果应及时进行整编、分析,发现问题应及时复测,研究处理。
  (二)检查制度:
  1.常检查:对建筑物各部位、闸门及启闭机械等由专职人员负责进行检查观测。
  2.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由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库工程及有关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並对检查情况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暴风、强烈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及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时,管理局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会同检查。
  (三)养护修理制度:
  1.养护修理应本着“经常养护、随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抡”的原则进行。工程修理后,应恢复工程原有结构。
  2.根据经常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日常保养和局部维修,保持工程完好。
  3.根据汛后全面检查所发现的工程问题,由工程管理部门编制修复计划,报请管理局审批后进行岁修。
  4.当工程发生事故,危及工程安全时,管理局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或抢险),並同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
  5.严禁坝顶机动车辆通行。坝面不准堆放物料,种植和放牧。
  6.维护坝顶、坝坡、防浪墙及排水沟的完整,及时整修坝面草皮护坡,保持坝面清洁完整。
  7.在工程安全范围内,不准进行爆破及其他对工程有害的活动。
  8.经常检查坝体白蚁活动迹象,及时消灭白蚁。
  9.闸门及其设备应两年一小修,五年一大修。
  10.汛前必须对泄洪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进行试运转,保证汛期使用可靠。做好泄洪设施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
  1985年4月修订
  四、调度运用工作制度
  1.每年汛前编制年度控制运用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交由水库管理局执行。
  2.控制运用计划是根据水库性质,现有灌区需求水量,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经调洪演算后,确定梅汛正常水位为44.0米,台汛正常水位为42.0米。A区,电站灌区正正正常需水量进行发电;B区,电站大小机组满负荷运行;C区,为确保渔业生产,灌溉水量限量供应;D区,应适量泄水,以防洪水侵犯,泄量大小应根据当时天气情况,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在保坝设施尚未破土动工前,为确保一千年一遇洪水水库安全,在已调整的正常控制水位基础上,当库水位达到48.0米时,泄洪洞必须部分开启泄洪,下泄量不得小于40立方米/秒;当库水位达到50.0米时,泄洪洞必须全启,参加调洪,不得人为阻拦。
  4.汛期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随时记录,及时向管理局领导报告,並负责与上级防汛机构联系,做到汛情上通下达。
  5.泄洪闸门的启闭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运用计划和上级防汛机构的指示进行,不得接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指令。闸门运行人员必须在接到管理局书面调度单后按操作规程进行启闭,並做好启闭和运行情况记录,整理后存档。
  6.每年汛前建立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抢险队伍,准备防
  汛物料与设备。
  7.遇特殊情况或计划外用水,可报请上级防汛机构批交水库管理局执行。
  1983年修订
  五、电站工作制度
  1.电站发电机组的开机、停机应由电厂厂长提出书面申请,报请管理局批准后执行。如在机组运行时接到县调度要求停、开机命令时,应在执行县调度的命令,进行停、开机的同时,向管理局报告县调度命令情况。
  2.严格执行管理局各项规章制度。
  3.线路停、送电应按县调度命令执行,严禁无命令送电。
  4.非电站工作人员未经管理局同意不得进入厂房。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实行操作票制度。如无操作票,当班人员应拒绝操作。操作时必须有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运行时如遇突发事故,应先作事故处理,后补写操作票。
  7.实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结束后由技术人员验收。
  1985年4月修订
  附录四:受县以上表彰的集体和个人
  一、受县以上表彰的集体
  1984年,一级电站被评为县级先进班组。
  1985年,对河口水库工程管理局被评为县级“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先进集体。
  1988年,一级电站被评为县级先进班组。
  二、受县以上表彰的个人
  1984年,殷明时被评为县、市两级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
  1985年,王明鑫被评为县级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
  1983~1985年,褚阿二连续3年被评为县级调解、治保先进工作者。
  1986年,黄冬华被评为县级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
  1987~1988年,殷明时连续两年被评为县级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
  附录五:土地纠纷调解辑要
  水库副坝以下和茶地以东已征用而未利用土地计21.3亩。1966年,经县委、莫干山区委、对河口公社党委与水库商妥:此土地暂由对河口和东风两大队使用,土地所有权仍属水库所有,如水库建设需用,可随时收回。
  副坝至望河桥一带的林地所有权,因1961年土地征用退赔时文字记载不详,只提到“副坝到对河口望河桥一带土地已付征用费”,无明显山界之分。因此,这一带林地所有权始终纠纷不止。1982年2月,由莫干山区委召集水库和筏头公社及烂树坑大队领导给予组织调解。调解决定:副坝到望河桥一带林地以原山脚老路为界,老路以下归水库所有,老路以上为烂树坑大队所有。此界已在是年7月10日颁发的《德清县山林所有权证书》中作具体标明。
  附录六:诗词辑存
  美女、莫邪问答
  李伯宁
  (1980年10月22日)
  游罢莫干山,再访对河口。
  莫干自然美,河口更风流。
  碧波闪银光,珍珠满库抛。
  茶香鱼味鲜,泳罢驾轻舟。
  松竹满山翠,枝梨大丰收。
  金银聚宝盆,全靠两只手。
  美女问莫邪,哪个胜一筹?
  莫邪羞作者,“还是对河口”!
  (此诗刊登于水利电力出版社1984年版《感时吟》中。美女指对河口水库北岸的美女山;莫邪指莫干山。)
  奉和美女、莫邪问答
  林显明
  (己巳年孟夏)
  史志为谁著?同夸党业昌!
  深坞荒莫改?上帝力无疆!
  幽雅君嫌寂?暑炎我爱凉。
  何为斯境殊?库是这边强。
  浙地三泛舫?北湖一凑香。
  鱼肥山水绿?电威夜珠光。
  岂仅才人集?尚多外事商。
  经营能说苦?造福遍城乡!
  百字令
  邱鸿炘
  1989年6月,参加德清《对河河口水库志》审稿会,喜读水库建设、管理业续记述。并参观了又名莫于湖的对河口水库,碧波粼粼,白云青山,倒映水中,清雅自然。以佳境为题意,填此定格百字令词一首,敬赠我市水库建设者和编写水利志书的同行们。
  翠竹过雨,正葱郁似醉,夜阑恬静。谁驾冰轮来对河,弄破琉璃千顷?余英业绩,水映千秋,人在清凉境。小窗帘卷,倚楼无限佳兴。几度春秋风雨,东苕一脉,截流成玉镜。山中有水水中山,微风吹软群峦。扁舟横卧,素月婀娜,看湖山景色!何处佳绝,寂静深处正是。
  点绛唇
  邱鸿炘
  (1989年6月)
  为《对河口水库志》稿事,再踏余英溪,小憩对河口,有感,填此南浦月词调,赠德清对河口水库诸同志。
  英溪漫游,莫干万涧忙奔走。松石如友,对饮武康酒。竹海寻旧,小憩对河口。蓦回首,白云悠悠,玉池飞瀑吼。
  颂水库人(二首)
  邱鸿炘
  (1989年6月)
  一
  岭上会红日,峰间送白云;
  濯足问溪流,霜月伴鼾声。
  二
  迤逦入烟霞,涧水处处斜。
  截流余英溪,自然更清雅。
  登望湖楼即兴藉赠
  《对河口水库志》审稿会以助趣
  林中叟
  (1689年6月)
  美女峰峦倚碧空,平湖托出美娇容。
  招来骚客恋长驻,送去才人盼再逢。
  玉水流成鱼米电,英雄写就史书丛。
  今朝同上危楼望,极目山明水秀中。
  赠对河口水库管理局绝句一首
  韩延庆谢士明
  (1989年6月)
  松涛风弈响,拟似火车来。
  我憩幽深境,多亏库局才。
  附录七:上海726厂对河口试验站
  1974年12月,中国船舶总公司第七研究院726厂(又名上海无线电22厂)由省水利厅介绍,並经县革委会同意,在水库设立声纳试验站,不定期地进行水声试验,站长刘兴龙。
  1976年在右坝头附近水面设置水泥试验船(由10只水泥船拼合而成)一艘。1984年春,因船底老化疏碎,大雪后沉入库底,打捞未成,解体后船身留于库底。1986年8月重建98吨钢板趸船一艘,船体美观,犹似水上游船,为水面增添了景点。

知识出处

对河口水库志

《对河口水库志》

出版者:学林出版社

《对河口水库志》是一部记述对河口水库建设和管理的工程专志。时限上起建库之发端,下迄1988年。这本志书搜集了水库建设和管理的宝贵资料,记载了党和人民的丰功伟绩,它可供治水理政者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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