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对河口水库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1716 |
颗粒名称: | 四、渔政管理 |
分类号: | F326.4 |
页数: | 1 |
页码: | 122 |
摘要: | 1968年以前,水库未设渔政机构,由渔工兼管。是年,在筏头六洞桥堍建造72平方米管理房一所,由渔工值班巡库。1977年,在筏头、对河口两公社的积极配合下,水库折价收购了筏头公社筏头、东方红大队和对河口公社对河口、红卫大队113家农户油丝网188张,付款1641.74元,从而使库内非法捕鱼现象大为减少。1978年经与筏头、对河口两公社协商决定,由库区8个大队派员组成库群联防委员,负责水库渔政管理工作。1982年6月4日撤销。经济报酬按全年渔业收入金额二八分成,即20%归筏头、对河口两个公社及库区大队所有,80%归水库管理局。此后,水库渔政工作由渔工与水库民警进行。其后,非法捕鱼屡禁不止,日平均被捕鲜鱼达数百斤之多。 |
关键词: | 德清县 渔政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