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兹九(1898—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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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德清人物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1430
颗粒名称: 沈兹九(1898—1989)
分类号: K825
页数: 3
页码: 87-89
摘要: 沈兹九,原名慕兰,笔名兰,德清城区人,清光绪二十四年41月21日生于丁家弄6号。民国二年(1913)开智女子高等小学毕业,随家迁居杭州。民国八年浙江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十年秋去日本求学,十四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艺术科。回国后改名兹九,先后任浙江女子师范、松江女子中学、南京汇文女中教师。二十一年夏入中山文化教育馆上海分馆从事编译工作。民国二十三年2月,主编《申报》副刊《妇女园地》,号召妇女争取解放,宣传抗日救亡、民族解放、社会解放等进步思想。
关键词: 民国 德清县 沈兹九

内容

沈兹九,原名慕兰,笔名兰,德清城区人,清光绪二十四年41月21日生于丁家弄6号。民国二年(1913)开智女子高等小学毕业,随家迁居杭州。民国八年浙江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十年秋去日本求学,十四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艺术科。回国后改名兹九,先后任浙江女子师范、松江女子中学、南京汇文女中教师。二十一年夏入中山文化教育馆上海分馆从事编译工作。民国二十三年2月,主编《申报》副刊《妇女园地》,号召妇女争取解放,宣传抗日救亡、民族解放、社会解放等进步思想。二十四年7月,创办、主编《妇女生活》杂志,著有《从活埋小孤孀说起》、《我们为什么要纪念秋瑾》、《今年怎样纪念“三八”》等文,宣传中共抗日方针,揭露、抨击国民党反动统治卖国投降主义及腐败黑暗的旧社会。12月21日上海妇女救国联合会成立,她是主要发起人和领导人之一。继而又参加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和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的筹备和领导工作。二十五年11月22日,全国救国会沈钧儒等“七君子”被捕,她参加了宋庆龄、何香凝带头签名发表的《救国入狱宣言》,并随宋等人赴苏州国民党江苏高等法院与当局展开面对面的斗争,抗议反动派暴行,推动抗日救亡运动深入发展。二十六年,与罗琼合译出版苏联柯仑泰名著《新妇女论》,启发妇女走革命道路。
  抗战爆发后,她积极参加妇女界文化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赴武汉、重庆,任新生活运动妇女指导委员会文化事业组组长,宣传抗战到底,号召人民支援抗战。二十八年,由邓颖超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下半年到皖南新四军军部工作,不久奉命撤回上海。是年冬,她经香港去新加坡工作,与胡愈之结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与胡愈之、郁达夫等返国受阻,在当地华侨掩护下,为躲避日本特务和汉奸搜捕、隐姓埋名,迁徙流亡达三年零八个月之久。抗日战争胜利后,她和胡愈之在新加坡创办南洋出版社,编辑出版《风下》周刊,被侨胞誉为“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三十五年,又创办主编《新妇女》月刊,后又编辑《南侨日报》副刊《南风》。同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被选为支部委员。次年主持新加坡民盟马来亚支部妇女工作,从事民主运动,为迎接新中国诞生作出贡献。
  民国三十七年夏,她经香港到东北解放区。次年初至西柏坡,着手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同年3月,在北平出席了妇代大会。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建国后,她任全国妇联常务委员、宣传教育部部长兼《新中国妇女》月刊社第一任社长、总编辑,积极向妇女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教育妇女树立革命人生观,动员妇女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1956年2月,在第二届民盟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后历任第三、四、五届民盟中央常务委员,第一、二届民盟中央参议委员会副主任。她是全国人大一、二、三、五、六届代表,全国政协一、二、三届委员。
  .1985年,与胡愈之合著《流亡在赤道线上》。1989年12月26日1时26分在北京病逝,终年91岁。
  引用书目:
  德清县妇女运动史稿人物传德清史料五题66页1994年4月
  沈兹九传略德清文史资料第六辑56页1997年12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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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德清人物志

《民国德清人物志》

本书收录了民国德清200个人物事迹,其中包括了潘申甫、潘鉴清、潘春林、蔡宝善、金有恒、慕陶、吕梦飞、俞箴墀、嵇炳元、许孙儒、高沚蘋、俞同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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