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2年修订的《京沪、沪杭甬铁路局,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合订莫干联运章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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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莫干山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1354
颗粒名称: 民国22年修订的《京沪、沪杭甬铁路局,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合订莫干联运章程》
分类号: F512.7
页数: 2
页码: 119-120
摘要: 京沪、沪杭甬铁路管理局与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为谋莫干山旅客往来便利起见,特订立联运办法,自南京至杭州间,由京沪、沪杭甬铁路之火车、山轿载运旅客。兹将该项联运章程开列于后。
关键词: 莫干山 交通 公路管理

内容

京沪、沪杭甬铁路管理局与浙江省公路管理局,为谋莫干山旅客往来便利起见,特订立联运办法,自南京至杭州间,由京沪、沪杭甬铁路之火车、山轿载运旅客。兹将该项联运章程开列于后。
  (一)、莫干山联运在铁路局方面,暂定自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上海北站、梵王渡至莫干山上往返为限,每年七、八、九月,每日由上海往返各二次。每年五、六、十月只办沪莫间联运,每星期二、四、六及星期日往返各一次。其开列时刻如下(略)
  自十一月一日起至翌年四月三十日止,只办沪莫间联运每星期三、六往返各一次。其时刻如下(略)
  (二)、自莫干山下山联运旅客,应于起程前一日午后八时以前,向公路局莫干山联运办公室购票,预订车轿及挑夫。
  (三)、联运旅客购买头、二等客票,除在铁路上乘公路局客车之特等座位,并由公路局预备山轿送至目的地。倘头、二等旅客自愿改乘公路局之普通客车,应另购普通客票,其未经使用之特等座位汽车票,可由莫干山联运办公室、或庾村站、或杭州城站联运办公室盖章证明后,持票向铁路方面请求照章退款(如旅客所购系来回票,照来回票价照章退费)。
  (四)、联运旅客购买三等客票者,除在铁路按等乘车外,在公路上乘坐普通客车之特等座位者,可向莫干山联运办公室或庾村站或杭州站联运办公室,临时接洽,另行加补票,唯只以特等座位多余为限。
  (五)、联运客票,应照铁路现行式样,此项客票计分三联,为乘火车、汽车、山轿之用,于程途终了时由各该站分别收集之,每张客票上,另附孩童用调查券一联,如系孩童半票,除在联加盖(孩童)二字戳记外,由出售站将此联撕下存查。
  (六)、莫干山联运客票价目表(略)
  (七)、(略)
  (八)、(略)
  (九)、旅客体重逾七十五公斤者,在莫干山至庾村之间,应加收大洋七角(即加轿夫一名),又山轿附捐银一角,在公路局庾村站补票交费。
  (十)、甲:凡头、二、三等联运旅客在公路上不愿乘坐公路局之客车,欲包用公路局之小蓬车者,须照公路局包车价目表收费。每车限坐四人,但以小蓬车敷用时为限,所有未经使用之联运客车票价,经杭州城站或庾村站或莫干山联运办公室盖章证明后,得持票向铁路局或公路局方面请求照章退票。
  乙:十一月至翌年四月如联运旅客稀少时,自城站至武林门或武林门至城站不论何等联运旅客,须改乘公路局之寻常联运车在武林门换车。
  (十一)、凡未满十二岁之小孩,乘坐山轿用轿夫二名,乘坐汽车以二人合占一座为限,四岁以下之小孩,必须由大人持抱不得另占一座。
  十二至三十六条略。

知识出处

莫干山志

《莫干山志》

出版者:上海书店

本书全面、客观地记载莫干山古今历史,浓笔重彩描摹景区、景物的现状,对莫干山的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生物的记述;对名山胜水,旖旎风光划分区域,其他著述、艺文、文献、别墅等资料收集、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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