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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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129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概况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345-346
摘要: 1984年以前德清县没有环境保护专职机构,部分环保业务由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兼管。自1985年5月县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之后,才有专职管理单位,局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环境保护监测站。1949年解放前,德清县工业稀少,仅几家丝厂,工业三废污染不十分严重,但生活废弃物,对污染水质影响到人民身体健康,还是令人担忧。次年还发布《严禁擅将牲畜尸体弃掷河港,以维持公共卫生》的训令。1973年县卫生局参加地区组织的水质调查,取得365个数据,初步摸清工农业三废污染情况。
关键词: 环境保护 德清县

内容

1984年以前德清县没有环境保护专职机构,部分环保业务由县卫生局,县防疫站兼管。自1985年5月县基本建设局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之后,才有专职管理单位,局下设环境保护办公室,环境保护监测站。
  1949年解放前,德清县工业稀少,仅几家丝厂,工业三废污染不十分严重,但生活废弃物,对污染水质影响到人民身体健康,还是令人担忧。民国34年(1945)10月武康县政府颁发《乡村污水排泄及污物处理办法》,规定“为保护乡村饮水清洁,维持公共卫生,防止病疫传染,污水物不得倒入河流影响饮料,违反者由县政府处以50元以下罚款”。次年还发布《严禁擅将牲畜尸体弃掷河港,以维持公共卫生》的训令。
  解放后,工业逐步发展,三废污染随之日渐严重。1973年县卫生局参加地区组织的水质调查,取得365个数据,初步摸清工农业三废污染情况。
  1984年7月县第一次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关于我县环境污染状况和防治意见的报告》,这报告经县府批准后,即对电镀厂、化肥厂、水泥厂等污染严重的厂家征收排污费,对造纸厂、印染厂等五家污染严重厂家作出治理计划,并对有污染的新办企业,扩建项目,改造项目,执行环保审批制度。
  1986年3月起,配合全国首次工业污染调查,对全县133家企业的污染源进行为时一年的调查,获资料有全县年污水排放量为1176万吨,每万元产值排放废水365吨,年废水处理量为260万吨,处理率22.1%,达标率7.7%,按等标污染负荷计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化学耗氧量,油类,六价铬离子等,主要污染源是莹石矿、酒精厂、造纸厂、丝厂等。其次,1979至1984年全县农用化肥年均施用量为46627吨,其中50%随农田地表水、地下水渗流排入水体形成氨氮、亚硝酸盐和其他有害物质残存其间。农村水面无限制养殖水草,使水体少光缺氧,水中生态平衡失调也是原因之一。全县1986年废气排放量为235.475万标立方米,万元产值排放废气7.32标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是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来源于30余家砖瓦厂、水泥厂、化肥厂等。还监测到1986年桑叶平均含氟量为37.64PPN,超过蚕对氟化物承受临界度25.47%。同年全县固体废物及有害废弃物排放量为11.4万吨,堆存量为4.6万吨/年,占地2246平方米。工业粉尘排放量1.7万吨/年,回收率仅7%。调查中噪声污染也比较严重,交通噪声是主要污染源之一,1986年县有机动车1122辆,手扶拖拉机5.3万辆,城关镇街道二旁车辆噪声强度达90分贝(国家规定60分贝),工厂区噪声强度90分贝以上就有23家。
  因工业三废影响农业生产、人体健康而发生的纠纷事件有,1967年新市造纸厂、皮革厂等污水、祸及新市东栅农村,由工业局出面调解,拨款4000元,在梅子港建排灌机埠暂时解决。1973年3月,暴雨后河水猛涨,上游杭州市工业废水流侵雷甸乡水面,死鱼14000余担,羊13000余头,农民出现肚泻,肝肿症状,报告到省,省委派出调查组,确认工业废水所致,责成杭州钢铁厂、农药厂等14家工业单位赔款20万元。1982年2月雷甸乡工办错误地同意杭州半山发电厂,将每天600吨煤渣倒入黄婆漾和其它兜浜,水污染监测到砷含量超过最高容许浓度的2倍,铜含量超过2-5倍,锌含量超过2-6倍,经农林局,卫生局报县委批准制止。

知识出处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德清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本书系统地反映德清县境内自设县行政建制以来城乡建设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全志除列于卷首的总述、大事记外,共11编计29章。下限定在1993年,但根据需要,部分延伸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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