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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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1282
颗粒名称: 第五编 房产管理
分类号: F293.33
页数: 17
页码: 329-343
摘要: 德清县住房在抗战八年中损毁十分严重,尤其是杭宁公路沿线的三桥、武康、上柏三镇几乎夷为平地、城关、新市诸镇被烧毁亦多,据民国34年调查,烧毁房屋3万余间。抗战胜利,外逃者陆续回归,住房无着,搭建草房,简易房暂且安身,当时的武康县政府也租借郊区石道地村民房办公。解放后人民政府从旧政权接管的公有房,没收的敌产等房屋,均由县财税局公房管理股经营,这批房产分布在城关、新市、武康三镇,财税局在三镇均派有财税专管员管理,并在当地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镇房管会。查清房屋用途等情况。
关键词: 房产管理 德清县

内容

德清县住房在抗战八年中损毁十分严重,尤其是杭宁公路沿线的三桥、武康、上柏三镇几乎夷为平地、城关、新市诸镇被烧毁亦多,据民国34年(1945)调查,烧毁房屋3万余间。抗战胜利,外逃者陆续回归,住房无着,搭建草房,简易房暂且安身,当时的武康县政府也租借郊区石道地村民房办公。
  解放后人民政府从旧政权接管的公有房,没收的敌产等房屋,均由县财税局公房管理股经营,这批房产分布在城关、新市、武康三镇,财税局在三镇均派有财税专管员管理,并在当地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镇房管会。1959年出租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接管大批被改造的私房,县财税局成立房管处,负责管理县公房,三个直属镇成立三个房管所,配专职干部,分管镇公房。1978年10月县成立房地产管理局,全部县公房、镇公房和房管处、房管所归县房地产管理局领导,同年11月改称县基本建设局,1979年9月重建房管处,作为局下设房管机构,全部县公房下放镇房管所管理。
  第一章 房产普查
  为摸清人民居住情况,据国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统计局(84)城住字(391)号《关于开展全国城镇房屋普查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4)41号文件指示,县人民政府发文并责成县基建局城关、武康、新市三个建制镇,莫干山管理局、武林头丝厂两个全民单位进行房屋普查,自1985年4月开始,同年12月结束,接受房屋普查10784户,32905人,房屋1684339平方米。查清房屋用途等情况。(附表)
  除以上表格分类统计数之外,还有房屋分层,计平房面积481866平方米,占29%,2-3层面积970773平方米,占58%,4-7层面积231700平方米,占13%。
  接受普查的10784户中的设备情况,独用厨房的8418户,占78%,独用厕所的1651户,占15%,有洗澡设备的975户,占9%,有自来水装置的6909户,占64%,有电灯的10643户,占99%。
  从普查中各项数据分析,今后旧房逐年淘汰减少,新房增加,设备逐年日趋完善,建筑层次有超四层以上趋势。
  第二章 公房维修
  据1985年住房普查,属房管部门直管的有215266平方米,其中住房面积177035平方米,占公有房82%,大部分集中在城关、新市、武康三镇,其中1949年以前建造的旧房面积106418平方米,占公有房49%,旧房面积中的住房面积86747平方米,占81.5%,因此旧房维修任务繁重,房租收入少于维修支出,需国家财政部门补贴。
  1958年至1986年止的29年中房租收入(包括一部分地租)共3861063元,用于维修支出(包括一部分危房拆造)共7348301元,赤字3487238元,占47.4%,县地方财政从1964年开始拨补,到1986年止的23年中共拨补3534500元。
  除旧房维修外,还拆除危房1.7万平方米,动迁安置364户。
  第三章 房租改革
  房租租金既关系到无房租赁户的经济负担,又关系到以租养房的政策原则,二者之间有矛盾。德清抗战中烧毁房屋颇多,缺房户情况严重,房租也较高,据民国35年(1946)旧政权颁布的土地法94条规定,城市地方应由政府建筑相当数量之准备房屋,供人民租住之用,房屋租金不超过土地、建筑物价额年息8%。97条规定“商店房屋不得超过土地、建筑物价额年息10%,如有超过要强行限止”。
  又据民国36年资料,新市镇房租皆以食米计算,租金之高冠于全国,租户不胜负担,成立“新市房客联谊会”,请求政府调解主、客间纠纷。经政府调解规定按住房物价额年息8%,和商店房屋年息10%为限。若现今不及上项标准依旧价支付,严禁收取顶费、挖费,不得征取实物或以实物计算租金。
  武康县在民国35年8月开列评定房屋基地租金表,在城区桥南市房一间月租金糙米一斗,三桥镇市中心地段太平桥至太平坊一间月租糙米1.2-2斗,一般地段如太平桥北一间月租8升至1.5斗,偏静地段如中街一间月租糙米6升至1斗。上柏镇闹市地段一间如直街、莫衙街月租糙米3斗至4斗,一般地段如平桥南、大庙街等一间1.2斗至2斗,其它静落处不超过1.2斗为限。民国37年2月县政府奉令严禁各地房主索取黄金,食米等物,同年6月颁布房租分甲、乙、丙三个等级计租。
  解放后1955年之间,德清和武康二县房租均无标准规定,有的收租金,有的不收。1955年10月8日,省人民政府通知,颁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用公房宿舍办法,按月按平方米计租,基本租金分值0.0012元,单位租金1,等于基本租金1%,集体宿舍按床铺分摊租金,家庭租金按户计算,(印制房租计算表)。1965年3月县财政局重新制订收租金计算办法,新房、无甲等,乙等每平方0.035到0.04元,丙等与乙等同,丁等每平方0.025到0.03元。旧房无甲等,乙等每平方米0.035到0.04元,丙等0.025到0.03元,丁等0.015元到0.02元。自计租收费后欠租情况十分严重,据1977年财政局通知,新市镇53个单位,437户,累欠租金28000元。占30%,城关镇累欠租金14260元,占应收租金20%。 1979年9月,县基建局发出“房地产管理办法”,实行累进房租制,每人8平方米实行低租金,超过10平方米以上,超过部分增租30%。
  1980年4月县财税局发文《关于重新明确宿舍房租、电费收费标准》,分甲等每月每平方0.06至0.07元,乙等0.05元,丙等0.04元,丁等0.03元。
  1982年11月县人民政府发文《德清干部职工住宅分配管理暂行办法》:一、1978年前住的公房维持不变。二、1979年以后新建房每平方每月0.06元起租,并按设备增租,有自来水为0.07元,有卫生间为0.08元,有粉墙、油漆地板、磨石子地平、纱门(窗),每一项各增0.01元,厨房、卫生间、饭间不住人的减半收租,搁板,楼梯、阳台不收租,对超标准的住房面积累计增租,超10平方米,每平方米增0.02元,超15平方米,每平方米增收租0.04元,超20平方米增租0.15元,超50平方米增租0.50元。
  1983年5月县转发省若干规定通知。按规定标准住房面积超过11至20平方米,每平方加收0.1元,超过20至30平方米的,加收0.2元,超31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加收0.5元,住二处不退房的,加倍收租。工作调动不让住房的,每平方米加收1元,并在工资中扣除房租。
  1983年6月县府批转基建局《关于干部职工住房标准报告》超标准累进增租办法。同年因县文教局建房分房超标准的不正之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市二级,组成检查组到德清,查处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促使住房改革和租金改革的落实。
  第四章 私房改造和落实私房政策
  1956年党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涉及到出租私房和改造问题,凡是直属镇以上,私房出租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以国家经租形式进行改造,并付房主20年定息的赎买政策。因正值1958年大跃进期间,左倾思想占上风,在当地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居委会经办,造成私房改造扩大化,侵犯房产主的合法权益,中央发出通知,纠正错误,落实私房政策,县府于1961年制订具体落实政策,凡出租私房面积不到50平方米的,没有出租的空关房,国家单位需要占住的私房,经查实一概发还退赔。通知发到直属镇各居委会,在当地镇人民政府领导下,由各镇房管所具体负责,吸收部分居委干部,先易后难,分批分期报县基建局,集体审议批复。对出租私房改造后,户主自住房没有保留的,或留自住房不足的,亦按政策规定补赔。对在“文革”中没收不属于出租私房改造范围的私房,一经查实全部发还。对已被拆除(包括市镇建设中被拆除)的私房,进行赔偿。对腾退私房有困难的,拨款建房腾退等等。还紧密与县委县府信访室配合,及时对来信来访者接待,核对申诉材料,做到不误不漏。经二年半时间工作,全面落实私房政策,计发还文革期受到冲击没收的不出租改造私房657户64471平方米,落实被错改私房342户37574平方米,二者合计999户,102045平方米。
  县府还批拨136万元,用于退租款309749元,退息款7051元,被拆私房赔房款113727元,建造腾退房813500元(建9514平方米腾退127户),收购私房款等115973元。
  第五章 蚁防
  白治
  白蚁危害房屋殊甚,还危害山塘、水库、堤坝,竹林树木。但历来无防治机构和专职人员,只有少数个体捉白蚁为生者,在德清一带有东阳县李宅村,吴兴县东林山村二地个体户,他们凭一根铁杆扦插感觉定蚁巢,往往巢破而蚁王逃去移地另筑巢继续危害,且要价高,一巢一石来,若遇富户、工厂聘捕,要价惊人,抗战前武林头丝厂危害茧库,出资700银元捕之。
  德清地处亚热带气候,潮湿多雨,适宜白蚁孳生,从水乡到山区,危害房屋、树木、竹林、堤坝、水库。自解放后,有记载的白蚁危害案件有:
  新市镇西栅茧站十间楼房,被白蚁蛀空成危房,拆除重建。
  莫干山铁路休养所,被白蚁蛀空尽毁。
  勾里乡木桥头村30余间农民房白蚁蛀食倒坍重建,建后再蛀再修。
  武林头丝厂茧子仓库,被白蚁吃掉二包干茧,晚上白蚁出飞,无法操作,关灯停工。
  洛舍乡何家坝鱼船埭全村房屋蚁害成灾。
  高林乡马家桥村有白蚁窝,使前后三个自然村都遭白蚁危害。
  1971年城西邮电局线务工修线路,因线杆已被白蚁蛀空倒下,一线务工被压死。
  1976年莫干乡铜山寺水库,白蚁在坝心筑巢而决口,冲毁农田10余亩。
  1982年洛舍大闸钢筋结构,堤坝里有白蚁窝,蛀食大闸机房配电扳,槽板等设备,经济损失数千元,还直接影响防汛。同年龙山乡施宅村东田坂机埠蚁蛀倒坍,农民一死一伤,还压死鸭50余只。
  1990年莫干山新建水文站培训房,还未投入使用,门框、地板、壁厨、踢脚板已被白蚁蛀食,又化上万元修换。1982年至1984年,对二都、秋山、后坞三个乡白蚁普查,农民受害率达50-60%,84座中小型水库,有80座堤坝筑有蚁巢,占95%。
  第一节 白蚁种类
  在德清地区的白蚁有二科六属九种:
  其中散白蚁遍及全县,家白蚁分布东部平原水乡,土白蚁分布在中、西部。
  第二节 防治机构
  1968年以前限于请人挖巢。1971年财税局成立白蚁防治小组,1979年改称白蚁防治研究组,1983年正式成立县白蚁防治研究所,配专业干部,属全民事业编制,是全省最早国家认可的科研单位。
  现在机构不断扩大,设备齐全,有办公用房240平方米,其中资料室30平方米,实验室40平方米,设备有解剖镜,显微镜,光学读数分析天平,粉碎机,高压消毒锅,接种箱,冰箱、恒温箱,玻璃仪器等,已可以从事房屋建筑、水库堤坝、农林作物白蚁防治和科学试验工作,还配有箱式汽车一辆,摩托车二辆。
  第三节 防治成果
  机构成立以来,为县28个乡镇,290个行政村,培训轮训白蚁防治员601人,组织技术交流会44次,消灭白蚁窝1451只,保护房屋2.5万余间,面积85.2万平方米,防治单位319个,房屋5000余间,面积12万平方米。新建房屋预防白蚁410项,面积86.87万平方米,采用“有机氯”防治地埋通讯电力线防止咬断117.5公里,防治土栖白蚁危害桑地、板粟、杉木、果木等经济林3917亩,早元竹地1456亩,食用菌防治面积1210平方米,省内外查治堤坝498座,其中中型水库63座(次),防治蚕室16户47间,接待各地参观学习,培训技术会议1831人,供应自制白蚁毒饵17.6万包。
  第四节 科学著作
  创作论文刊出14篇,10篇分别获县,市、省及国家级的等级奖。论文名称如下表:

知识出处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德清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本书系统地反映德清县境内自设县行政建制以来城乡建设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全志除列于卷首的总述、大事记外,共11编计29章。下限定在1993年,但根据需要,部分延伸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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