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住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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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1244
颗粒名称: 七、住房建设
分类号: TU241.4
页数: 4
页码: 251-254
摘要: 洛舍集镇街面店铺、住宅合一,平屋用于开店、堆储,楼房用于居住兼作仓库。解放初,全镇居民私房宅基地46.1亩,房屋除庆丰米行,公泰米行、生泰南货行,永丰酱园、远大米厂及小港里姚宅,东大街唐宅,沈宅、冯宅,盐店角陈宅有华栋藻梁外,其余均为普通民居。公私合营后,街面私房陆续拆建成公房,居民房屋有减无增。而集体房屋自1964年以来,屡有新建,至1990年,集镇有公房138宗,宅基占地87.5亩,居民住宅366宗,宅基占地35.7亩。工业小区占地100亩,有德华木材公司、丝厂印染分厂、麒麟蚁酒厂等建筑群。外地移居户及赤贫户,栖身草庐,俗称草棚。部分富户立钢筋水泥柱,与中上层腰箍衔接。
关键词: 洛舍镇 建制镇 住房建设

内容

洛舍集镇街面店铺、住宅合一,平屋用于开店、堆储,楼房用于居住兼作仓库。解放初,全镇居民私房宅基地46.1亩,房屋除庆丰米行,公泰米行、生泰南货行,永丰酱园、远大米厂及小港里姚宅,东大街唐宅,沈宅、冯宅,盐店角陈宅有华栋藻梁外,其余均为普通民居。公私合营后,街面私房陆续拆建成公房,居民房屋有减无增。而集体房屋自1964年以来,屡有新建,至1990年,集镇有公房138宗,宅基占地87.5亩,居民住宅366宗,宅基占地35.7亩。
  在集镇房屋中,主要建筑物有:镇政府、供销社、粮管所、米厂、中心学校、卫生院、丝厂、印染总厂、茧站等,占地面积均在2000平方米以上,1991年起,街区东移,其工业小区东起杨树湾,西至新桥,与集镇东大街相衔接。工业小区占地100亩,有德华木材公司、丝厂印染分厂、麒麟蚁酒厂等建筑群。在新建大楼中,3层以上楼房有中心学校教育楼、宿舍楼,邮电大楼、农业银行洛舍营业所,供销大楼、工业公司、医院门诊楼等11幢。
  农村房屋向无统计,1951年土地改革,洛舍区住宅始造表上报,全区民宅30778间,其中东衡乡4498间,洛舍乡3235间,两乡合计宅基占地667亩。人民公社化后,房屋建筑以集体为主,至1966年,全社新建共育室241间,晒场167个。此后至1977年,私人建房步伐滞缓,10年内拆造、改建仅679间,建筑面积不满2万平方米。1978-1988年农村掀起建房热潮,10年中共建房屋18.8万平方米,占用土地282亩。由于滥占耕地,镇政府于1990年2月开展建房大检查,拆除违章建筑547平方米,罚款6.3万元。1991年,全镇共有房屋5464宗地,建筑面积120.8万平方米,建筑占地72.5万平方米(1088.7亩),比1951年增长64%。
  附:90年代洛舍镇建设用地情况表及1991年全镇农村私房宅基地情况表。
  镇内房屋营造风格,解放前均系木结构,由柱脚(按长短分为矮柱、前后大军、栋柱),拼方,架梁(横向联接柱脚,有两架梁、三架梁),楼楞、穿、桁子(纵向联接柱脚及拼方),椽子、封檐板等部件组成,俗称鸟笼架子。墙围护卫柱脚,富户砖砌,一般黄泥夯打,贫家阁舍以上多用芦、竹编壁,上抹草泥。外地移居户及赤贫户,栖身草庐,俗称草棚。1958年后,民房多数以砖代柱,公房多采用人字梁结构。1979年后,高层建筑采用钢筋水泥框架结构,民户住宅以钢筋水泥制腰箍,少者一箍,多者3箍。部分富户立钢筋水泥柱,与中上层腰箍衔接。

知识出处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出版者:德清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本书系统地反映德清县境内自设县行政建制以来城乡建设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全志除列于卷首的总述、大事记外,共11编计29章。下限定在1993年,但根据需要,部分延伸至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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