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城乡建设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1202 |
颗粒名称: | 四、房屋建设 |
分类号: | TU241.4 |
页数: | 1 |
页码: | 168 |
摘要: | 旧时房屋多木结构,又因街道偏窄,向来火灾频仍,历史上最大两次火灾是,明弘治十二年十一月,延烧800余家。另一次在民国16年冬,十字街口成大广货店起火,鱼行大街、羊行街数百间店屋俱化灰烬,还殃及东大街、北街、西河口等处。灾后,填平太平桥堍向东经普安桥至安康桥下之河道,将填成地面标卖得款,充作开凿大口径自流井的经费,店屋重建时街道拓宽,市容焕然一新。当时民间有“火烧新市镇,越烧越齐整”的评说。年末实有房屋建筑面积68.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32.7万平方米,居住面积42.6万平方米;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1.6平方米,居住面积9平方米,年内新建房屋竣工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0.9万平方米。 |
关键词: | 新市镇 建制镇 房屋建设 |
出版者:德清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
本书系统地反映德清县境内自设县行政建制以来城乡建设事业的历史和现状。全志除列于卷首的总述、大事记外,共11编计29章。下限定在1993年,但根据需要,部分延伸至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