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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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863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5
页码: 233-237

内容

德清县人民委员会文件
  办字92号
  关于设立武康镇和设立水利电力局成立电力公司的通知
  各科局行社、各人民公社、镇人委:
  本县千秋公社所辖武康集镇(略)
  本县电力灌溉基本建设发展很快,为了更好地发挥电灌作用,加强电灌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县人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将原水利局调整设立水利电力局,并成立县电力公司。
  一九六二年四月三日
  抄报:(略)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
  关于将嘉兴供电局等企业划归水电部直属管理的通知
  省电业管理局,嘉兴、金华专署,杭州市,临安、桐庐、余杭、萧山、富阳、诸暨、平湖、桐乡、嘉善、海宁、德清、海盐、长兴、吴兴、江山、衢县、建德、绍兴县人民委员会,杭州、嘉兴、浙西供电局:
  国家经委经企耿字323号通知,同意将本省嘉兴供电局,绍兴、江山、衢州、临安、桐庐、余杭、萧山、富阳等供电所(公司)和湖州、绍兴电厂,江山煤矿自备电厂等二十一个企业划归水利电力部直属管理,请即办理交接手续。
  附:划归水利电力部直属管理的企业名单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
  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划归水利电力部直属管理的企业名单
  嘉兴电力局文件
  嘉电办字[82]第53号
  关于撤销县、市电力公司,成立县、市供电局的通知
  各县、市供电局、直属各队、所:
  根据嘉兴地区行政公署[1980]199号文和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浙电办字[80]118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撤销各县、市电力公司,成立县、市供电局。行署[1980]199号文件指出:各县、市供电局既是电网企业,又是政府管电的职能机构。
  现启用各县、市供电局印章,原各县、市电力公司印章同时作废。
  各县、市供电局下属电管站统一改称为供电所,其全称为“××县(市)供电局××供电所”,印章由各县、市供电局自行刻置启用,并报嘉兴电力局备案。
  附件:印模。
  嘉兴电力局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日
  抄报: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嘉兴地区行政公署,地委办公室、组织部,地区经委、计委、农委。
  抄送各县、市人民政府及经委,各县、市委组织部,地、县公安局、邮电局,各地区电力局,长广公司,广德县供电局及有关单位。
  国家经济委员会
  经体[1986]60号
  关于同意将浙江省十七个县的部属供电企业划给地方管理的复函
  水利电力部、浙江省人民政府:
  水电部[85]水电劳字14号、浙江省浙政发[1984]275号文均悉。
  经与有关部门商量、同意浙江省的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长兴、嘉善、平湖、海盐、海宁、桐乡、德清、建德、江山、诸暨、龙游、淳安等十七个县的35千伏以下的供电由直供改为趸售形式,下放地方管理。对重点企业用电,仍由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按国家任务保证供应。
  有关财政、设备、劳动、物资等项指标的划转,从一九八六年一月一日起,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关于趸售折扣率问题,按现行规定执行,不再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一月三十日
  中共德清县委文件
  德委[1978]48号
  中共德清电力公司支部委员会:
  七八年六月三十日报告收悉,县委同意建立中共德清电力公司总支委员会,党总支委员由李世文、钱海昌、梁跃春、俞根荣、钱金元同志组成,李世文同志任党总支书记,钱海昌、梁跃春同志任党总支副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德清县委
  一九七八年七月五日
  浙江省电力局文件
  浙电基[78]第231号
  关于110千伏梅德输变工程一些问题的批复
  嘉兴电力局、德清县革委会:
  嘉兴电力局嘉电基[78]第85号文悉,关于110千伏梅德输变电工程的一些问题,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德清变电所原选所址确实变化很大,同意该所所址向西南移动1公里至乾元山西南坡。
  二、同意110千伏及35千伏屋外配电装置由半高型改为中型布置,变电所征地面积仍控制在11亩以内。新址包括进所公路在内共征地12.5亩。
  三、参正概算原则上不应超过原概算,请将参正概算报省局备案。
  浙江省电力局
  一九七八年十月九日
  抄送:(略)
  中共德清县委干部任免通知
  县委干[1993]57号
  各乡镇党委、县级机关各部门、县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县委研究决定,撤销中共德清县供电局总支部委员会,建立中共德清县供电局委员会。中共德清县供电局委员会由盛国强、李宪春、吴恩惠、汤富春、钱金元、章生荣六位同志组成。盛国强同志任书记,李宪春同志任副书记。
  中共德清县委
  一九九三年七月七日
  莫干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
  管委会[93]第69号
  关于同意建造县电力生产调度大楼项目的批复
  县供电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建设县电力生产调度大楼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在开发区内建设,该项目投资为900万元,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资金来源部分由省、市电力部门拨款,其余自筹解决,具体有关手续请与我委各部联系,按规定办理。
  莫干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九九三年六月六日
  抄报:(略)
  抄送:(略)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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