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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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8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职工队伍
分类号: D412.7
页数: 4
页码: 183-186
摘要: 一、职工构成;50 年代公私合营时,德清电厂、新市电厂各有职工10 名,武康人民永安电厂有职工6 名,全县电业职工26 名。 1961 年成立德清县供电所,职工已增至90 名,60 年代末83 名,70 年代末152 名,80 年代末179 名, 1997 年24 6名。其中,具有各种专业技术职称70 人。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职工队伍逐年壮大,而且职工队伍的政治、技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二、定员定编;1996 年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浙电劳[ 1996] 507 号文规定,德清县供电局测算编制定员261 人,其中生产工人217 人(送电线路10 人,配电线路63人,变电58人,用电36 人,调度通信14 人,供电修试30 人,其他生产人员6 人),管理人员34 人,服务人员10 人。按规定测算定员乘以0.8 系数,核定德清县供电局定员209 人。 1994 年末全局在职职工225 人,超编16 人。;三、劳动制度改革;劳动制度改革分为3 个阶段:①1984 年以前,全部为固定工;②从1984年开始新进54 名职工,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企业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③1995 年12 月根据湖州电力局湖电劳[ 1995 ] 398号文件, 《关于全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县供电局副局长以上7 人,与湖州电力局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四、离退休职工;解放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均无退休养老制度, 1952 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劳动保险条例》,从此职工生老病死有了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满60 岁,高空作业工人男满55岁;女职员满55 岁,女工人满50 岁。 1962 年12 月,老司机陈厚燮第一个办理退休手续。70 年代,实施职工退休允许一子女顶职政策,先后有10 名职工办理退休顶职手续。
关键词: 职工队伍 职工构成 德清县

内容

50年代公私合营时,德清电厂、新市电厂各有职工10名,武康人民永安电厂有职工6名,全县电业职工26名。1961年成立德清县供电所,职工已增至90名,60年代末83名,70年代末152名,80年代末179名,1997年246名。其中,具有各种专业技术职称70人。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职工队伍逐年壮大,而且职工队伍的政治、技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用工管理从1955年公私合营后纳入计划,人员增减调动,均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1958年“大跃进”期间,劳动管理一度放松。1961~1962年大搞电灌建设,外单位人员纷纷调入。经三年自然灾害及国民经济调整,对1958年以来来自农村的新工人,按政策精简回乡务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电力部门属发展单位,根据本人要求,先后办理精简回乡16人。
  1965年电力系统开始试行“亦工亦农”劳动制度,全县先后选用20余名社队电工,农忙务农,农闲做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嗣后一部分优秀人员转为电力专管员,进机电站、农电站当电工,个别当上站长。
  “文化大革命”前,电力企业向社会招收学徒工,按工种技术易难程度,定2~3年学徒期,线路工2年,变电工3年。
  1975年末开始,又因电力发展需要,连续数年向社会招工,共招收新工人50余名,其中一部分是下乡的知识青年。
  70年代后期,根据有关规定老职工退休,允许一个子女顶职。德清电力公司先后办理10名老职工退休顶职手续,其中也有下乡青年上调顶职。据统计,招工和退休顶职的下乡知识青年共有47人。
  80年代以后,县供电局以接收大、中专及技校毕业生,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为主,社会招工减少。
  二、定员定编
  1996年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浙电劳[1996]507号文规定,德清县供电局测算编制定员261人,其中生产工人217人(送电线路10人,配电线路63人,变电58人,用电36人,调度通信14人,供电修试30人,其他生产人员6人),管理人员34人,服务人员10人。按规定测算定员乘以0.8系数,核定德清县供电局定员209人。1994年末全局在职职工225人,超编16人。
  19951997年新进职工21人。1997年末,全局在册职工246人,其中生产工人180人,管理人员41人,工程技术人员16人,服务人员9人。生产工人180人分工种如下:线路运行检修27人,变电运行检修54人,用电46人,调度通信10人,供电修试18人,其他人员25人(汽车驾驶员等)。
  三、劳动制度改革
  劳动制度改革分为3个阶段:①1984年以前,全部为固定工;②从1984年开始新进54名职工,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企业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③1995年12月根据湖州电力局湖电劳[1995]398号文件,《关于全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县供电局副局长以上7人,与湖州电力局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其余职工与县供电局签订劳动合同235份,其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64份,10年期限劳动合同27份,5年期限劳动合同42份,1年期限劳动合同2份,1人缓签。同时与部分职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职工奖惩相结合,从严治局,认真执行1990年12月制订的《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7年来共处理职工违纪21处,解除劳动合同1人,受到不同行政处分15人次。
  年休假制度从1991年1月开始执行,分3个档次,参加工作满3年至8年每年休假6天;8年至16年每年休假10天;17年以上每年休假14天。1995年10月起推行双休日制度。
  四、离退休职工解放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均无退休养老制度,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劳动保险条例》,从此职工生老病死有了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满60岁,高空作业工人男满55岁;女职员满55岁,女工人满50岁。1962年12月,老司机陈厚燮第一个办理退休手续。70年代,实施职工退休允许一子女顶职政策,先后有10名职工办理退休顶职手续。1997年末,德清县供电局离退休职工在册44人,其中离休干部3人,均属县处级待遇;退休职工41名。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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