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822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职工队伍 |
分类号: | D412.7 |
页数: | 4 |
页码: | 183-186 |
摘要: | 一、职工构成;50 年代公私合营时,德清电厂、新市电厂各有职工10 名,武康人民永安电厂有职工6 名,全县电业职工26 名。 1961 年成立德清县供电所,职工已增至90 名,60 年代末83 名,70 年代末152 名,80 年代末179 名, 1997 年24 6名。其中,具有各种专业技术职称70 人。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职工队伍逐年壮大,而且职工队伍的政治、技术、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二、定员定编;1996 年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浙电劳[ 1996] 507 号文规定,德清县供电局测算编制定员261 人,其中生产工人217 人(送电线路10 人,配电线路63人,变电58人,用电36 人,调度通信14 人,供电修试30 人,其他生产人员6 人),管理人员34 人,服务人员10 人。按规定测算定员乘以0.8 系数,核定德清县供电局定员209 人。 1994 年末全局在职职工225 人,超编16 人。;三、劳动制度改革;劳动制度改革分为3 个阶段:①1984 年以前,全部为固定工;②从1984年开始新进54 名职工,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企业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③1995 年12 月根据湖州电力局湖电劳[ 1995 ] 398号文件, 《关于全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规定》,县供电局副局长以上7 人,与湖州电力局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合同。;四、离退休职工;解放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均无退休养老制度, 1952 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发《劳动保险条例》,从此职工生老病死有了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工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为男满60 岁,高空作业工人男满55岁;女职员满55 岁,女工人满50 岁。 1962 年12 月,老司机陈厚燮第一个办理退休手续。70 年代,实施职工退休允许一子女顶职政策,先后有10 名职工办理退休顶职手续。 |
关键词: | 职工队伍 职工构成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