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802 |
颗粒名称: | 三、成本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3 |
页码: | 169-171 |
摘要: | 新中国建立初期,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均为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但核算方式和成本管理缺乏统一规范。1955年公私合营后,在嘉兴专署工业局直接管理下,逐步完善财务成本管理,试行费用定额、指标考核。1963年德清县电力公司划归嘉兴供电局后,财务管理实行统收统支,电费收入全额上交,各项支出由嘉兴供电局下达计划指标,每月按实际支出向嘉兴供电局报销结算。经济核算相当严格,各类消耗都有定额,大修业扩都有计划,超过定额或计划,要有充分理由,上报书面追加。1981年始,嘉兴电力局决定,实行企业内容核算,购电费作价0.045元/,由县电力公司独立核算成本和利润。 |
关键词: | 成本 德清县 电力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