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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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801
颗粒名称: 二、资金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4
页码: 166-169
摘要: 解放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筹资购置固定资产后,流动资金极少,周转相当困难。50年代公私合营后,嘉兴专署工业局管辖时期,根据企业规模,核给一定数量流动资金。1963年划旧嘉兴供电局管理后,核拨德清电力公司流动资金2.8万元,年末实际为2.86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1.07元。“文化大革命”动乱的10年一直没有下达指标。1978年嘉兴电力局恢复核定德清电力公司流动资金15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3.09元,每百元销售收入占用流动资金2.97元。不用流动资金交电费。
关键词: 资金 德清县 电力

内容

1.流动资金
  解放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筹资购置固定资产后,流动资金极少,周转相当困难。50年代公私合营后,嘉兴专署工业局管辖时期,根据企业规模,核给一定数量流动资金。1963年划旧嘉兴供电局管理后,核拨德清电力公司流动资金2.8万元,年末实际为2.86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1.07元。“文化大革命”动乱的10年一直没有下达指标。1978年嘉兴电力局恢复核定德清电力公司流动资金15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3.09元,每百元销售收入占用流动资金2.97元。为完成或达到流动资金这一指标,德清电力公司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加强物资采购计划审核和管理,健全领退料制度,发动职工修旧利废,处理超储积压和呆滞物资,核定备品备件、压缩库存、加速资金周转;二是重视电费回收,尽可能使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并及时上交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当时规定直汇省局)。不用流动资金交电费。
  2.专用资金
  50年代,按国家规定,电厂自提自用大修理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固定资产折旧基金计提后,上交主管财政部门,电厂固定资产购置或设备更新改造所需资金,按批准计划向主管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1963年德清电力公司划归嘉兴供电局管辖后,除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11%自提自控自用外,其他各项基金均由嘉兴供电局统提统管,各县电力公司之间互不调剂。从1980年开始,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下放,由县电力公司计提,全额上交,使用申报计划经批准后下拨资金。
  1984年德清县供电局隶属湖州电力局管辖后,110千伏变电所产权上划湖州电力局,35千伏及以下设备大修理基金改由县供电局自提自用,更新改造资金(折旧资金)上交湖州电力局36%,留县局64%交纳两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余留局使用。业扩基金、供电贴费收入上交湖州电力局60%,40%留县供电局使用,配电贴费收入全部留局使用。另外,按1987年末职工人数,从利润中提取人均600元和收取农村配电变压器负载率不足30%的固定损耗费两项为生产发展基金,又从超额利润中提取60%为以电养电基金。
  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取消各项专用基金,建立资本金制度,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规定,工资基金转入应付工资,更新改造基金转入实收资本,大修理基金、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三项为弥补福利费红字,转入应付福利费,业扩基金转入专项应付款,生产发展基金转入盈余公积,代管基金转入其他应付款,以电养电基金转入资本公积,其他基金转入教育经费。专用资金从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后消失。
  3.建设资金
  1956年以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建设资金靠投资者投入。公私合营至1960年,由主管局纳入计划财政拨款解决。1961~1963年,电灌建设,包括35千伏变电所和输电线路,10千伏配电线路和变压器,建设资金大部分由县财政拨款,另外也由省、地补助,社队自筹等形式解决。1963年以后增补的机埠建设,由受益社队出资。木杆换水泥杆,“二线改三线”属技改,由嘉兴供电局(1984年后由湖州电力局)计划拨款。1980年110千伏德清输变电工程总投资477.68万元,列入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基本建设计划,属省局投资。
  从80年代三合变电所建设开始,电网建设依靠电力系统拨款,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为加快全县电网建设,坚持“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采取供电部门、地方财政和用电单位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1987年新建35千伏三合变电所,总投资66.2万元,其中:湖州电力局出资30万元,德清县政府10万元,三合乡22.6万元,县供电局3.6万元。
  1989年建设的110千伏新市变电所工程,总投资627万元,其中:省电力局补助200万元,湖州电力局184万元,德清县政府188万元,县供电局55万元。
  1990年35千伏庾村变电所建设,总投资181.5万元,其中:省电力局补助60万元,湖州电力局30万元,德清县政府30万元,德清莹石矿30万元,莫干乡10万元,县供电局21.5万元。
  1992年35千伏雷甸变电所工程建设,总投资140.7万元,其中:省电力局补助30万元,湖州电力局20万元,德清县政府77万元,县供电局13.7万元。
  1994年武康变电所工程投资1554万元,其中:湖州电力局补助150万元,德清县政府1080万元,县供电局324万元。
  1995年钟管变电所工程总投资729.7万元,其中:德清县政府218.91万元,县供电局72.97万元,钟管镇政府筹资437.82万元。
  1996年武康变电所升压工程投资704万元,德清县政府493万元,占70%,县供电局211万元,占30%。
  新市变电所主变压器增容工程投资450万元,德清县政府315万元,占70%,县供电局135万元,占30%。
  根据1987~1996年8个项目统计,当地(含乡镇及用户单位)出资建设电网为2912.33万元,占65.4%。省、市、县三级电力部门投入1540.77万元,占34.6%。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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