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792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管理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2
页码: 159-180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实行民主改革,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工人成为工厂的主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开展以安全、经济发、供电为中心,建立各项管理制度。1955年10月德清、新市两电厂实行公私合营,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1963年德清县供电局上划为部属企业,归嘉兴供电局领导。1982年7月德清电力公司更名为德清县供电局。1984年嘉兴、湖州分设两个电力局,德清县供电局归属湖州电力局领导。1978年撤销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后称德清电力公司,并整顿党政领导班子。县电力公司各类计划指标,均由嘉兴电力局下达。目前,计划体系由生技股总管,其他职能部门有人兼管,初步形成生产经营和职能管理双向保证的计划管理体系。
关键词: 湖州电力局 职工民主管理 德清县 电力公司 供电局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实行民主改革,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工人成为工厂的主人,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开展以安全、经济发、供电为中心,建立各项管理制度。1955年10月德清、新市两电厂实行公私合营,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
  德清县建设以农村电力排灌为主体的输、配电网络,于1961年开始投运,为适应电网集中统一管理的需要,同年9月成立德清县供电所(次年改称德清县电力公司),独立核算经营管理全县供用电业务。1963年德清县供电局上划为部属企业,归嘉兴供电局领导。
  1982年7月德清电力公司更名为德清县供电局。1984年嘉兴、湖州分设两个电力局,德清县供电局归属湖州电力局领导。当年推行企业党、政职能分开,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局长行政指挥的领导体制,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改革企业内部各项管理,逐步推行安全,经济承包责任制。1986年德清县供电局改为省属企业,成为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内部的二级核算单位,仍辖属湖州电力局领导。开始实行局长负责制,深化企业改革,全面开展升级,达标工作。进入90年代,德清县供电局更上一个新台阶,完善电网建设,强化企业管理,使经济效益有明显的提高。
  第一节 管理体制
  一、体制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均沿旧制由主要投资者任厂长。1955年公私合营后,公方代表为厂长。主要投资者为副厂长,并组成董事会,决策企业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厂长全权负责。
  1961年9月成立德清县供电所,1962年4月改称电力公司,负责统一管理,全县供电网络实行独立核算。1963年3月上划为部属企业,由嘉兴供电局领导,不断加强“三基”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政组织一度陷于瘫痪状态。1968年成立德清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1978年撤销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后称德清电力公司,并整顿党政领导班子。1982年7月,更名为德清县供电局,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局长行政指挥的领导体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承包经营,1986年德清县供电局改为省属企业,隶属湖州电力局管辖,开始实行局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全面开展企业升级和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
  二、机构设置
  1961年成立德清县供电所,1962年4月改称德清县电力公司,负责全县电力设施管理和供电业务。当时企业未专设职能机构,但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分设生技、用电、财物、人秘4个办公室,配备适当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同年在城关、新市、武康三镇设立电力管理站,1963年又增设东庄桥电力管理站,1965年该站撤销并入城关电力管理站。1964年设立电修车间,负责配电变压器和10千伏变电设备的修试工作。
  “文化大革命”开始,该公司管理人员下放班组劳动,仅留管账、管钱、管物3人处理日常工作。70年代才逐步上调充实管理人员。至1979年8月,县电力公司设置生技、用电、财物、人保4个职能组。
  1982年,县电力公司改称县供电局,职能机构正式设置五股二室一员,即生技股、用电股、计财股、物供股、人保股、办公室、调度室及专职安全员。各电力管理站改称供电所,次年县供电局新组建大修班,专门负责35千伏线路运行和检修。1985年撤销大修班和电修车间,成立变电工区,既管检修又管运行。
  1984年8月人保股与办公室合并为人秘行政股,次年改称办公室,1987年又增设行政股。1991年设立企业管理股,1993年企管股撤销,同年增设农电股,成立运输队,变电工区改为运行工区,专管变电运行,变电检修和物资供应划归县电力实业总公司管辖,县供电局保留物资股名义。1996年增设安监股。至1997年末,德清县供电局职能机构为六股二室,即生技股、用电股、农电股、安监股、财务股、行政股、办公室、调度室。
  三、职工代表大会
  1962年德清电力公司工会成立,并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为局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创造了条件。1964年召开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后,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企业行政领导定期向职工代表报告工作,接受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
  “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代会取代工会。工会组织瘫痪,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复存在。80年代初,嘉兴电力局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各县电力公司(供电局)选举产生代表组参加嘉兴电力局职工代表大会,县电力公司(供电局)不单独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1984年,嘉兴、湖州分设两个电力局,德清县供电局归属湖州电力局领导。湖州电力局明确,各县供电局既派代表参加湖州电力局职工代表大会外,又可自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德清县供电局自1985年始,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内容较为丰富,涵盖企业改革和发展等关键举措。如1997年4月德清县供电局召开四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63人,列席和特邀代表32人,审议通过局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和提案处理报告,及时兑现上一轮,同时签订新一轮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
  19851997年,德清县供电局共召开职工代表大会13次,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扩大会议1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调方案、住房分配、煤气供应、医药费用改革等项,均由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召开各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第二节 计划管理
  一、计划
  新中国建立初期,德清县各地方电厂计划管理比较简单,计划方面的工作均由电厂财务会计兼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填报各类计划和报表。1955年德清、新市两电厂实行公私合营,隶属德清县政府工业科(后改工业交通局)领导。嘉兴专署工业局对电厂十分重视,着重编制电力发展规划和工业生产年度计划等,使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轨道。
  德清县电力公司1963年始隶属嘉兴供电局管辖后,计划与统计纳入嘉兴供电局统一编制的轨道。县电力公司各类计划指标,均由嘉兴电力局下达。电力公司的主要任务强化内部管理,做好“三基”工作,建立月度综合作业计划,规定各电管站、变电所、电修车间等基层单位每月中旬,由班组资料员编报下月作业计划,当月下旬,县电力公司平衡审定后,一方面报嘉兴供电局,一方面召开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项目,安排资金和材料。“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建立不久的计划管理体系被迫中断,直至70年代后期,才逐步恢复。70年代末至1985年,计划工作还未设专职人员,均由县电力公司(供电局)生技组(生技股)兼管,1985年始计划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与财务合并办公。1986年县供电局改为省属企业,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计划管理相应加强,全面编制电力发展长远规划和三年基建滚动计划、编报农村电网改造计划和城网改造计划、年度大修和技措计划、各项反事故措施计划、财务、成本及利润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物资供应计划等等。1991年县供电局增设企业管理股,负责计划统计,管理多种经营企业。1993年德清县电力实业总公司成立,企管股随之撤销,多经企业由总公司兼管,计划工作划归生技股负责。目前,计划体系由生技股总管,其他职能部门有人兼管,初步形成生产经营和职能管理双向保证的计划管理体系。
  二、统计
  60年代以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统计工作,一直由财务会计兼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1963年隶属嘉兴供电局后,统计工作由生技部门兼任,县供电局下属各电管站、变电所、电修车间均配备兼职资料员,做好原始记录,登记台账,提供第一手资料。各部门专业统计报表,由各职能部门自行上报。全局性统计报表,由生技部门负责上报。
  “文化大革命”期间,除主要供、售电量等少数资料继续统计外,其他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均无人登记统计,大量原始资料散失毁损。
  至80年代后期,由计划专职人员主管统计。90年代,统计工作日趋规范化,统计类别更多更细,统计数据要求更加准确快捷,统计工作不仅为计划管理服务、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信息,而且还为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节 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
  解放前武康、德清两县4家地方电厂,共有办厂资金(银圆)9.1万元。其中:新市才记电气公司3.8万元,德清电气公司2.4万元,上柏电气公司0.7万元,莫干山电厂2万元。
  新中国建立初期,武康新建人民永安电厂,创办资金(老人民币)5500万元。1955年公私合营,德清电厂资产4.28万元,新市电厂资产3.14万元。
  1963年德清县电力公司划归嘉兴供电局,固定资产260.91万元,流动资金2.86万元。此后,固定资产增减核算和提取折旧,均由嘉兴供电局办理,县电力公司只做现场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秩序混乱,管理制度破坏。直到70年代末,逐步恢复正常。1963~1979年,固定资产增长缓慢,17年仅增长83.8%。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德清县供电局于1980年开始加快电网建设,先后有110千伏德清输变电工程建设,35千伏武康变电所易地改造,勾里变电所新建投产,新市变电所改造增容。19791984年,固定资产翻了一番,同时,逐步加强财务管理,重新整理各类固定资产资料,进行分类建账立卡,按照水利电力部《电力企业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根据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共分生产用、非生产用、未使用、不需用、出租、封存、土地共7大类,立卡建档。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按性质又分为14个小类:
  (1)发电及供热设备;
  (2)输电线路;
  (3)变电设备;
  (4)配电线路及设备;
  (5)用电计量设备;
  (6)通信线路及设备;
  (7)自动化管理及仪器仪表;
  (8)水工机械设备;
  (9)检修维护设备;
  (10)运输设备;
  (11)生产管理用工器具;
  (12)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13)房屋;
  (14)建筑物。
  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分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或登记表。按规定划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界线,各班组负责设备使用与保养,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记录。
  1993年3月固定资产清查,德清县供电局拥有固定资产总值1944.78万元,折旧574.04万元,净值1370.74万元。至1997年末,固定资产增至9449.80万元,折旧2294.02万元,净值7155.78万元。
  二、资金
  1.流动资金
  解放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筹资购置固定资产后,流动资金极少,周转相当困难。50年代公私合营后,嘉兴专署工业局管辖时期,根据企业规模,核给一定数量流动资金。1963年划旧嘉兴供电局管理后,核拨德清电力公司流动资金2.8万元,年末实际为2.86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1.07元。“文化大革命”动乱的10年一直没有下达指标。1978年嘉兴电力局恢复核定德清电力公司流动资金15万元,每百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3.09元,每百元销售收入占用流动资金2.97元。为完成或达到流动资金这一指标,德清电力公司从两个方面做工作:一是加强物资采购计划审核和管理,健全领退料制度,发动职工修旧利废,处理超储积压和呆滞物资,核定备品备件、压缩库存、加速资金周转;二是重视电费回收,尽可能使电费回收率达到100%,并及时上交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当时规定直汇省局)。不用流动资金交电费。
  2.专用资金
  50年代,按国家规定,电厂自提自用大修理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固定资产折旧基金计提后,上交主管财政部门,电厂固定资产购置或设备更新改造所需资金,按批准计划向主管财政部门申请拨款。
  1963年德清电力公司划归嘉兴供电局管辖后,除职工福利基金按工资总额11%自提自控自用外,其他各项基金均由嘉兴供电局统提统管,各县电力公司之间互不调剂。从1980年开始,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下放,由县电力公司计提,全额上交,使用申报计划经批准后下拨资金。
  1984年德清县供电局隶属湖州电力局管辖后,110千伏变电所产权上划湖州电力局,35千伏及以下设备大修理基金改由县供电局自提自用,更新改造资金(折旧资金)上交湖州电力局36%,留县局64%交纳两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预算调节基金)余留局使用。业扩基金、供电贴费收入上交湖州电力局60%,40%留县供电局使用,配电贴费收入全部留局使用。另外,按1987年末职工人数,从利润中提取人均600元和收取农村配电变压器负载率不足30%的固定损耗费两项为生产发展基金,又从超额利润中提取60%为以电养电基金。
  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取消各项专用基金,建立资本金制度,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规定,工资基金转入应付工资,更新改造基金转入实收资本,大修理基金、职工奖励基金、职工福利基金三项为弥补福利费红字,转入应付福利费,业扩基金转入专项应付款,生产发展基金转入盈余公积,代管基金转入其他应付款,以电养电基金转入资本公积,其他基金转入教育经费。专用资金从1993年6月30日会计制度改革后消失。
  3.建设资金
  1956年以前,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建设资金靠投资者投入。公私合营至1960年,由主管局纳入计划财政拨款解决。1961~1963年,电灌建设,包括35千伏变电所和输电线路,10千伏配电线路和变压器,建设资金大部分由县财政拨款,另外也由省、地补助,社队自筹等形式解决。1963年以后增补的机埠建设,由受益社队出资。木杆换水泥杆,“二线改三线”属技改,由嘉兴供电局(1984年后由湖州电力局)计划拨款。1980年110千伏德清输变电工程总投资477.68万元,列入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基本建设计划,属省局投资。
  从80年代三合变电所建设开始,电网建设依靠电力系统拨款,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为加快全县电网建设,坚持“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采取供电部门、地方财政和用电单位三方共同出资的原则。1987年新建35千伏三合变电所,总投资66.2万元,其中:湖州电力局出资30万元,德清县政府10万元,三合乡22.6万元,县供电局3.6万元。
  1989年建设的110千伏新市变电所工程,总投资627万元,其中:省电力局补助200万元,湖州电力局184万元,德清县政府188万元,县供电局55万元。
  1990年35千伏庾村变电所建设,总投资181.5万元,其中:省电力局补助60万元,湖州电力局30万元,德清县政府30万元,德清莹石矿30万元,莫干乡10万元,县供电局21.5万元。
  1992年35千伏雷甸变电所工程建设,总投资140.7万元,其中:省电力局补助30万元,湖州电力局20万元,德清县政府77万元,县供电局13.7万元。
  1994年武康变电所工程投资1554万元,其中:湖州电力局补助150万元,德清县政府1080万元,县供电局324万元。
  1995年钟管变电所工程总投资729.7万元,其中:德清县政府218.91万元,县供电局72.97万元,钟管镇政府筹资437.82万元。
  1996年武康变电所升压工程投资704万元,德清县政府493万元,占70%,县供电局211万元,占30%。
  新市变电所主变压器增容工程投资450万元,德清县政府315万元,占70%,县供电局135万元,占30%。
  根据1987~1996年8个项目统计,当地(含乡镇及用户单位)出资建设电网为2912.33万元,占65.4%。省、市、县三级电力部门投入1540.77万元,占34.6%。
  三、成本
  新中国建立初期,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均为独立核算单位,自负盈亏,但核算方式和成本管理缺乏统一规范。1955年公私合营后,在嘉兴专署工业局直接管理下,逐步完善财务成本管理,试行费用定额、指标考核。
  1963年德清县电力公司划归嘉兴供电局后,财务管理实行统收统支(即报账制),电费收入全额上交,各项支出由嘉兴供电局下达计划指标,每月按实际支出向嘉兴供电局报销结算。经济核算相当严格,各类消耗都有定额,大修业扩都有计划,超过定额或计划,要有充分理由,上报书面追加。形成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风气。1963~1965年费用单位成本稳定在2.40~3.31元/(兆瓦·时)之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出现管理混乱,1966~1969年统计资料不齐。1976年以后恢复财务管理,健全成本核算,费用单位成本有所下降,平均为6.05元/(兆瓦·时)。
  1981年始,嘉兴电力局决定,实行企业内容核算,购电费作价0.045元/(千瓦·时),由县电力公司独立核算成本和利润。1981~1989年费用单位成本平均为6.36元/(兆瓦·时),包括购电费在内的全部单位成本为68.26元/(兆瓦·时)。
  进入90年代,费用单位成本成倍上升。1990~1997年平均为23.89元/(兆瓦时),全部单位成本为174.56元/(兆瓦·时),90年代比80年代分别提高2.8倍和1.6倍。
  2.1980年以前嘉兴供电局实行统收统支,不结算购电费,故单位成本仅费用单位成本。
  3.福利费、大修费,也由嘉兴供电局统一提存,使用下拨。
  表6-61981~1997年德清县供电局供电成本构成表(独立核算)
  单位:元
  四、利税
  50年代,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开拓用户,增产节约,力求不亏本。1963年起德清县电力公司划为嘉兴供电局领导,财务收支实行“报账制”,县电力公司无利润指标。
  1981年始,县电力公司实行企业内部核算,确定购电费结算价,核算总成本、单位成本和利润。
  1984年嘉兴湖州分局,湖州电力局对德清供电局实行二级内部核算,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实现利润与工资总额挂钩,沿用至今。
  税金由县供电局向当地税务机关交纳,19611997年共交纳营业税金2794万元,1994~1997年交纳增值税金1363万元。企业所得税由浙江省电力工业局统一交纳。1996年德清县供电局被评为全省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见图6-3)。
  五、会计核算
  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在50年代均配备会计、出纳各1人,出纳兼收电费,会计采用工业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1961年接通大电网后,德清县成立供电所(后为电力公司),配备会计、出纳各1人,与物资管理合并成立财务物资办公室。原有各地方电厂改为电力管理站,原有电厂会计改任业务员,向县电力公司实行“报账制”。1963年德清电力公司隶属嘉兴供电局后,作为一个车间,实行“报账制”。1981年开始改为县电力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财会人员增至3人。1982年公司改供电局,设置计划财务股。1987年改为财务股。1991年试行会计核算电算化,实行手工与电算双轨制。1992年进入电算单轨制运行。随着经营业务的扩大,财务股人员不断增加,到1997年增至5人。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制度改革从1993年7月1日起执行。1994年起推行税制改革,执行增值税制度。
  德清县供电局从会计制度改革以来,企业所有者权益逐年增加:1993年1931万元;1994年2590万元;1995年3349万元;1996年3380万元;1997年末达到5149万元,比1993年增加1.67倍。
  六、内审工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第三产业蓬勃掀起,为维护财经法纪,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湖州电力局适时设置审计科,德清县供电局相应配备审计专职人员。并建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德清县供电局内审领导小组,组织审计网络,开展业务培训,开拓内审工作新领域,1993年10月浙江省电力系统审计工作现场会议在德清县新市镇召开,省电力工业局副局长黄惠源、章金钜到会部署和指导审计工作。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颁布,县供电局内审工作进一步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几年来内审工作开展有序,从财务、电费电价,到“三产”企业、到农电均进行审计。不断拓宽审计领域,年年提前完成年度审计计划。6年来,共审计56个项目,纠正违纪违规金额105.74万元。在电费贴费审计中,纠正差错,进行退补后,净增收电费(贴费)10.88万元。德清县供电局内审工作从1992年至1995年连续4年,被评为浙江省电力系统先进集体(图6-4为1993年奖状)。1994~1995年被湖州市评为审计系统先进集体。1997年又被评为湖州电力局先进集体。1996年、1997年内审人员分别被评为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湖州电力局优秀审计工作者。
  第四节 物资管理
  一、采购加工
  50年代初期,各地方电厂的设备、导线等主要物资均向上海采购;油、煤等燃料在当地采购。1953年国家实行计划供应,电厂所需之煤、油、导线、钢材、木材、水泥等物资,每年分季编制计划,向德清县计划委员会或主管部图6-41993年德清县供电局被评为
  浙江电力审计工作先进集体门申请供应,非计划管理物资仍向市场采购。电力部门专用器材,如铁件、横担、发配电的备品备件,均委托外单位加工和订货。
  1963年德清县电力公司划归嘉兴供电局后,基建、大修、技改、业扩等所需材料物资,按批准项目,编报设备材料清单,向嘉兴供电局物资科领取。电灌工程所需物资纳入省计划的,由省供应;纳入县计划的,由县负责供应。
  80年代以后,物资供应逐步由计划分配转向市场采购,或直接向生产、经营单位订购。
  60年代德清县电力公司配备物资供应管理人员2人,分管采购领料和保管收发,并兼管材料账。80年代,物资供应量增大,人员增至4人。1993年起,物资供应划给县电力实业总公司时,有工作人员5人。
  二、收发存储
  50年代,德清县各地方电厂设立材料间,存放一定数量材料物资和机器备品,有人兼职经管账目和实物。购入物资按进仓单登账,领出按领料单发料,订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1963年开始,德清县电力公司设有9间平房作仓库,放置工程专用材料、日常维护材料及备品备件、工器具及劳保用品。实行实物进仓验收,按类分库存放,推行“五五堆放制”,发料凭生技股专项工程材料清单或各生产单位月度作业计划。80年代,110千伏德清输变电工程建成后,加快电网建设步伐,陆续新建35千伏变电所,仓储量增加。因此,新建造仓库300米2,总库容达到737米2。1982年,建立德清县供电局后,设置物资供应股,库存物资多达近千种,物资金额稳定在150~200万元之间。
  三、修旧利废
  新中国建立初期,电力部门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千方百计修旧利废,弥补物资缺口,坚持做到有旧不购新,能修不报废。
  60年代电灌建设,80年代“二线改三线”工程,使用材料物资大量增加,电力职工树立勤俭节约观念,利用旧铁件加工拉盘、底盘,利用旧导线,加工成钢芯铝绞线,木杆、木横担拆回综合利用,从不轻易出售,以努力降低工程造价,节约资金。
  90年代,县供电局成立回收公司,聘请2名退休人员到基层生产班组、变电所回收旧铜、烂铁、废铝线,据统计2年共回收旧导线14.5吨,各种电线2700米,水泥杆20根,铁件21吨,总价值为42万元。
  第五节 交通工具管理
  一、交通工具
  60年代初,电网建设开始时,德清县供电局仅有县水利电力局调入的一条木质机动船,即1号轮。工人外出施工、检修,以步行为主。
  70年代,以水路交通为主,机动船增加到6条。中、东部外出施工、检修,主要靠机动船,西部配有摩托车2辆,1973年购置第一辆武汉牌汽车。
  80年代,德清至新市公路修通,机动车增至14辆,机动船减为3条,外出施工、检修,车船并用。
  90年代,1997年机动车增至37辆,机动船仅留1条作为备用,外出施工、检修,全部使用汽车。
  二、管理模式
  1993年,德清县供电局成立运输队,统管全局交通工具,运输队设队长1人负责全面工作,调度员1人分管车辆调度。嗣后,配备正副队长2人,车辆调度由队长兼任。
  车辆管理采取集中管理与定向使用相结合的办法。对远离供电局的单位或负责运行检修的单位,固定配备车辆,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与调度;凡在局本部的单位与部门,用车均向运输队申请,统一安排调配。
  1996年县供电局设安全监察股,配备交通安全监察员1人,分管交通安监工作。
  1997年末,全局共有机动车37辆。按汽车类型区分:轿车7辆,面包车4辆,工程车4辆,货车22辆。按产权归属区分:由归属县供电局23辆,电力实业总公司10辆,电力培训中心2辆,能源开发公司1辆,路灯附加费购置的1辆。按管理使用单位区分:运输队集中管理17辆,下属单位自行管理20辆,其中,城关、新市、武康3个供电所各3辆。新市、武康、电气3个分公司及培训中心各2辆。城关分公司、运行工区及行政股各1辆。
  第六节 档案管理
  一、档案建立
  60年代以前,各地方电厂的档案无人管理。1963年德清电力公司划归嘉兴供电局领导后,档案由各部门分散管理,仍不全不齐。1986年开始,档案工作由该局办公室统一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分文书、会计、科技3块着手收集、整理档案。1990年德清县供电局企业档案管理被评为省级先进(见图6-6)。
  1.文书档案
  首先对1984~1986年的文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其间派人参加中电联举办的档案管理干部培训班。接着对19871989年的文书、声像和荣誉档案,按照华东电业管理局的分类大纲进行归档。继而逐步整理1990年以后的文书档案,参照能源部《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表(试行)》1~5大类进行分类立卷。接着对1952~1983年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特聘1名退休干部在县档案馆专业人员指导下,按进馆档案的具体要求,进行分类立卷,共立卷257卷,于1993年12月21日正式移交德清县档案馆保管。
  2.会计档案
  1961年以前,德清电厂期间的会计档案,原放存一木箱里,因无专人专管,又遇漏水,后因拆房搬迁而散失。
  1986年县供电局财务部门对1962~1985年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登记造册送交局办档案室。后每隔2年送交一次。现档案室保管1962~1995年全部会计报表、账册、凭证,其中1962~1966年除永久卷外,已按规定销毁。1996~1997年会计档案,暂存财务股尚未送交。
  3.科技档案
  1989年以前各类技术、文件材料、原始资料等,都由各部门及技术人员保管,这样容易造成资料遗失、查阅不便。为改变这一状况,把科技档案管理抓好抓实,县供电局于1989年建立科技档案资料室,配备有一定经验专职档案管理员1人。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纷纷把技术文件、图纸、设备资料向科档室移交,由档案人员会同专业人员,进行整理鉴定,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变电所进行核对,并盖竣工核对章,整理了部分35千伏变电所通用图纸,为以后工程建设提供方便。对早期建设的35千伏变电所,派员赴嘉兴、湖州电力局查找、复制。技术人员还把9条35千伏输电线路,进行逐条校对,并签字盖章。
  4.土建工程档案
  从办公用房到职工住宅,特请建筑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逐幢校对,甚至重新绘制图表,不仅保证了档案的完整性,而且确保图纸与现场相符。1990年以前,科技档案参照《华东电网供电单位科技档案分类大纲》(试行本)进行归集,1990年开始,按能源部《供电企业档案分类(试行)》中6~9大类进行分类立卷,并按国标《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格式的一般要求》进行实体管理,取得比较好的成效。
  1997年末,档案室共有科技图书1145种,科技资料目录396种,分别输入微机,并打印分发有关部门。此外,资料室还订阅科技报刊60余种,供职工参阅。
  二、档案升级
  为配合档案管理升级,1990年8月,德清县供电局成立综合档案室,对全局文书、会计、科技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室隶属局办公室,由局长主管,技术负责人分管,局办主任兼任档案室主任,配备专职档案员1人,兼职及二级网络档案员24人,使档案管理形成一个完整的网络体系,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归集等各种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档案室制订了档案管理、技术图书资料借阅、保密、设备开箱等12种管理制度,档案室用房38米2,其中库房26米2,配置去湿机、复印机、自动灭火机和相当数量的铁箱、木柜。在湖州电力局档案室指导下,使用计算机进行各类档案、案卷目录的储存打印,便于快速查阅、检索,为推进档案管理工作,开展档案编研,编写全宗介绍、大事记、组织沿革和输变工程简介等5种材料。并编制《德清县供电局档案管理升级申报材料》、《德清县供电局编研材料汇编》。1991年1月4日,以93.2分通过企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验收,获得浙江省档案局颁发的合格证。嗣后局属企业湖州电力设备成套厂,也成立综合档案室。同年11月被评为省级先进。1995年总公司所属的电力工程公司建立综合档案室,年底达到市标,使德清县供电局档案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1996年,为使档案工作更上一层楼,县供电局及时调整了档案领导小组成员,局综合档案室二级网络人员,设档案负责人1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德清县供电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编制检索工具80余册、编研材料6种,提供借阅625人·次,查阅档案数千卷(件),有记载档案利用效果实例35个,其中6个实例已在《浙江省电力档案利用效果汇编》上发表,努力使档案最终达到“提供利用”的目的。
  为了巩固档案工作成绩,根据认证检查需要,编制《档案管理省级先进认证申报材料》、《档案管理制度汇编》、《编研材料汇编》3册材料上报,于1996年11月26日,通过企业档案管理省级先进认证检查,再次获得合格证书。
  第七节 现代化管理
  一、计算机开发应用
  80年代,德清县供电局为适应企业现代化管理需要,积极开展计算机应用,于1986年4月及9月,先后派员参加浙江省电力工业局和湖州电力局举办的计算机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和DBASEⅢ数据库的应用,是年委托湖州电力局购置第一台计算机,型号为IBM-PC/ST。首先开始应用于劳动工资和文书档案,提高了工作效率。
  1988年下半年,县供电局又先后购置2台计算机。1990年3月始,将计算机应用于电费开票工作,虽然能使用,但存在问题还不少,一是局限于100千伏·安以上用户开票;二是单机工作,新市、武康供电所要派员来德清开票。
  1991年末,县供电局建立微机房,配备专职人员2人,安排1人去参加湖州市区供电公司组建用电管理计算机系统,经过实践,技术业务大有长进。
  1994年,按照湖州电力局部署,计算机用电管理网络系统在各县全面铺开,德清县供电局Novell网络通过湖州电力局组织验收。到1997年末,继用电管理Novell网络系统之后,又相继实现了财务核算的益和通用财会信息网络系统、“三电”工作的用户负荷管理自动化监控系统以及电网调度SCAD自动化监控系统等。这些系统的投运,开创了德清县供电局计算机应用的崭新局面,截止到1997年末电力系统共有计算机85台,分布在各部门各单位。
  二、电力负荷技术监控
  为确保电力用户能持续稳定用电,同时能及时、灵活地调节用电负荷,适应电网负荷变化需要。1996年德清县供电局会同县“三电”办公室,报经德清县人民政府同意,向湖州市经委、电力局上报《德清县电力负荷管理系统规划》的报告,并经湖州市经委、电力局湖电[1996]316号文批准。当年在8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安装电力负荷终端器28台。次年又在500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户和热电厂,安装电力负荷终端器25台。经调试运行,监控效果和运行状况良好。
  三、电网调度自动化
  调度自动化于1994年初着手编制规划,通过省、市领导专家审查,于1995年建立主站计算机网络系统,能接收湖州电力局调度转发的关口负荷总加,及计划用电指标实时信息。1996年完成德清、新市、武康3座110千伏变电所遥测、遥信功能。使全县负荷总加能在县调主站上完成。
  同时按变电所无人值班要求改造35千伏三合变电所达到遥测、遥信、遥控获得成功,1997年继续完成其他6座35千伏变电所改造工作,为全面实施变电所无人值班迈出可喜的一步。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德清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