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91 |
颗粒名称: | 一、体制沿革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3 |
页码: | 159-161 |
摘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德清县各地方电厂均沿旧制由主要投资者任厂长。1955年公私合营后,公方代表为厂长。主要投资者为副厂长,并组成董事会,决策企业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由厂长全权负责。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政组织一度陷于瘫痪状态。1978年撤销电力公司革命委员会,后称德清电力公司,并整顿党政领导班子。1982年7月,更名为德清县供电局,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管理、局长行政指挥的领导体制。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承包经营,1986年德清县供电局改为省属企业,隶属湖州电力局管辖,开始实行局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全面开展企业升级和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工作。 |
关键词: | 管理体制 德清县 体制沿革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