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66 |
颗粒名称: | 三、营业普查及窃电查处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3 |
页码: | 130-132 |
摘要: | 根据全国供用电暂行规定和要求,供电部门坚持为用户服务,指导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的同时,加强用电监察,防止窃电。80年代以来,随着承包经营和个体经济的发展,窃电呈上升趋势,农村机埠由机手承包,乡村企业由个人承包,窃电尤为严重。1995年11月28日局校表室在城关一家35千伏供电的国有企业现场校表,查获该厂采取拆除计量电压互感器电路回路的手段进行窃电,共追补电量328000千瓦·时,补收电费22.57万元,罚款25.49万元,这是德清县最大的一起窃电案。 |
关键词: | 营业普查 窃电查处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