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用电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76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用电监察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5
页码: 128-132
摘要: 50年代各地方电厂营业时期,不设用电监察人员。对用户的用电设施安装、检查、修理均由电厂外线工负责处理。通过下厂监察,督促帮助用户按规程规定,做好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搞好安全用电,限期消除设备缺陷,帮助用户进行事故分析,制订防患措施。根据全国供用电暂行规定和要求,供电部门坚持为用户服务,指导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的同时,加强用电监察,防止窃电。1995年11月28日局校表室在城关一家35千伏供电的国有企业现场校表,查获该厂采取拆除计量电压互感器电路回路的手段进行窃电,共追补电量328000千瓦·时,补收电费22.57万元,罚款25.49万元,这是德清县最大的一起窃电案。
关键词: 用电监察 德清县 监察人员

内容

50年代各地方电厂营业时期,不设用电监察人员。对用户的用电设施安装、检查、修理均由电厂外线工负责处理。
  60年代大电网接通后,县一级电力公司均未设用电监察专职人员,对日常用电监察工作分别纳入相关工种的职责范围,在设备巡视、抄表、检查、接电时结合进行用电监察工作,并帮助指导,监督用户遵守供用电规定。
  1982年县电力公司改县供电局后,设用电管理股,配备专职用电监察工,按用电监察的职责,负责全县用户新装、增容、迁移等的现场踏勘、图纸审核、工程验收、签订供用电协议、建立大用户技术档案,并按省电力工业局用电监察工作细则,安排下厂监察,其周期为:35千伏大用户每季一次;10千伏供电315千伏·安以上用户每半年一次;100千伏·安以上用户每年一次。通过下厂监察,督促帮助用户按规程规定,做好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搞好安全用电,限期消除设备缺陷,帮助用户进行事故分析,制订防患措施。下属各供电所用电监察工作由所长或副所长兼管。1997年末,县供电局设专职用电监察人员2名,城关、新市、武康供电所配有兼职用电监察人员3名。
  80年代以来,随着各行各业用电的增多,电网缺电严重,出现供电紧张,不少企业为防止拉闸停电,安装了自备发电机组,此类发电设备安装简陋,接线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事故增多,曾发生倒送电,严重威胁供电部门停电检修时人身安全,贯彻执行嘉兴电力局下发的《用户不并网自发电备用电源管理办法》,采取自备发电机统一接线方式,发放自备发电机许可证,签订自发电协议等措施,收到较好效果。
  为确保电网和广大用户安全供用电,提高用户运行管理水平,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意见,1992年开展用户标准变电所达标活动。经过用电监察人员指导和用户运行人员努力,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搞好记录、图表、资料等工作,先后有35千伏德清化纤厂变电所、35千伏第三水泥厂变电所、35千伏士林水泥厂变电所、35千伏第二水泥厂变电所、10千伏浙江红旗机械厂变电所、10千伏新华机器厂变电所等6个单位通过验收合格,获得浙江省电力工业局颁发的达标证书和标牌。
  二、社会电工管理
  各地方电厂经营期间,只有照明用户,无动力用户,没有社会电工。
  1961年7月,35千伏德清变电所建成通电,全县农村普遍建设电力排灌机埠,为管好电力机埠,各公社相继建立机电站,并选派电工机手参加技术培训,其中一批青年在专业电工带领下跟班劳动,参加线路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这批电工被称为“亦工亦农”,即农忙时间回乡务农,农闲时到电力部门当电工。这支队伍后来成为各乡镇农电站骨干力量。
  从1986年起,对社会电工管理趋向正规化,根据省劳动厅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上岗的规定。县劳动局、供电局、总工会联合举办社会电工培训班。当年举办6期,参加人员628人,经考试有542人合格,发给浙江省电工安全技术操作合格证,有25人不合格,61人缺考。另外有德清技校首届电子电工毕业班49人,经过培训经毕业考试及格者直接发证。
  根据35千伏用户增多,而用户变电所值班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情况,对值班电工进行技术培训。1991年举办值班电工培训班,参加人员44人,考试及格42人,发给证书,2人不合格,其中1人调离岗位,另一个重新参加培训考试。1992年举办了低压承装电工培训班,199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第九号令《进网作业电工管理办法》的要求,成立了德清县供电局社会电工管理站。从1994年起,先后多次举办持证电工复审班,无证电工培训班,加强了对社会电工的管理。从1986年起至1997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27期,受训人员2062人·次。
  为了搞好广大进网作业电工技术业务培训和开展学习交流,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经湖州市进网作业电工协会同意,于1996年8月成立德清办事处,并将持证电工按地域划分为18个组,开展经常性活动。1996年德清办事处有位同志,被评为湖州市进网电工协会工作积极分子。1997年湖州市进网电工协会在湖州举办首届《电力法》配套法规知识竞赛,德清办事处选派10名同志参赛,其中5人获优胜奖。
  三、营业普查及窃电查处
  根据全国供用电暂行规定和要求,供电部门坚持为用户服务,指导和帮助用户搞好安全用电的同时,加强用电监察,防止窃电。60~70年代,用户窃电现象很少发现。80年代以来,随着承包经营和个体经济的发展,窃电呈上升趋势,农村机埠由机手承包,乡村企业由个人承包,窃电尤为严重。窃电现象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1987年11月由浙江省计经委、公安厅、电力工业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窃电的通知》,在全省城乡张贴宣传,1988年6月省电力工业局又发布《关于严禁窃电通知的实施细则》,并开展全省性的反窃电、反违章为重点的营业普查,并将普查作为经常性工作,每年普查面不少于动力用户的10%。在1989年的营业普查中,查获两起较大窃电案:①钟管镇××耐火材料厂,变压器容量400千伏·安,1988年10月开始窃电,1989年8月查获,追补窃电电量219654千瓦·时,补交电费31347.83元,收取罚款94043.49元,拘留2人;②下柏××加工场,窃电被查获,追补窃电电量9134千瓦·时,补交电费953.85元,收取罚款3815.40元。
  1995年电力工业部针对用电营业工作质量有所下降,错计、漏记电量电费时有发生,窃电与违章用电现象较为普遍的现状,为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高效益,下文开展一次全国性的用电营业大普查,要求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德清供电局全面动员,共普查用户1560户,为普查对象的42.9%,普查中发现问题不少:①计量方面:接线错误4户,倍率错误2户,漏封铅印14户;②违章用电方面:私增容量26户,私自转供2户,私自安装自备电源2户,高价低接11户,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1份;③查获窃电21户,其中采取断开电压电流回路的3户,私开封印4户,绕越表计用电14户。这次普查补回电量91277千瓦·时,补收电费51014.93元,补收贴费68111.60元,收取罚金96131.71元。
  1995年11月28日局校表室在城关一家35千伏供电的国有企业现场校表,查获该厂采取拆除计量电压互感器电路回路的手段进行窃电,共追补电量328000千瓦·时,补收电费22.57万元,罚款25.49万元,这是德清县最大的一起窃电案。
  1997年9月至11月,国家以“打击盗窃电能,破坏电力设施为重点”的电力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开展,德清县根据省、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部署,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并成立由副县长宋志恒为组长的德清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经过为期3个月的专项整治运动,共检查用户196户,出动电业职工175人·次,公安民警42人·次,查获窃电案件12起,破坏电力设施案一起,追补电量214515千瓦·时,补回电费181384.85元,收取罚款与违约金283457.16元,整治中逮捕1人,投案自首1人。通过整治有效地维护正常供电秩序,同时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见图44)。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德清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