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60 |
颗粒名称: | 七、抄表结算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1 |
页码: | 126 |
摘要: | 各地方电厂经营期间,每月定期派员抄录电表,查核包灯盏数、瓦数。实行坐收与上门收相结合的办法。1961年接通大电网以后,坚持抄、开、收分开的原则,抄表由分管运行工负责,每月确定23天为全县抄表日,逐户进行现场抄录,当场由抄表员填制电表起讫读数、实用千瓦·时数、单价、电费总额及交费期限等内容的电费通知单交给用户,此办法沿用至今。1970年以后,随之乡镇企业出现电价类型众多,农村综合变压器逐步推行加装关口表,抄表时关口表与分类表同时抄录。1994年10月使用微机开票结算电费试点,1995年始城关、新市、武康3个供电所,电费计算开票均由微机完成。1996年又购置30台抄表机投入使用提高工效、减少差错。 |
关键词: | 抄表 结算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