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57 |
颗粒名称: | 四、加价电价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2 |
页码: | 124-125 |
摘要: | 进入80年代,电力供需矛盾突出,分配电量不够使用,经常出现拉闸停电,为缓解供需矛盾,浙江省电力工业局从市场采购议价燃料,利用淘汰机组发电,多发部分向下收取议价电费,另外德清县自行组织计划外燃料,委托发电厂加工电量,成本高出部分向各用电包干用户结算,结算价1983年始为0.02元/,1986年调整为0.15元/,1993年调整为0.31元/,截止到1997年为0.297元/。1985年开始,德清县先后向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认购一期、三期集资办电,90年代嘉兴电厂一期合资办电,由每年付息折算所得电量。根据浙江省电力工业局、物价局联合通知,收取集资电加价费。表4-7集资电加价变动标准单位:元/ |
关键词: | 加价电价 电费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