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动力电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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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唯一号: 110620020220000755
颗粒名称: 二、动力电价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122-123
摘要: 1951955年以前营业电厂没有动力电用户,顺丰丝厂、裕纶丝厂为自发电。同年新市造船厂锯板机用动力电。1956年城关、新市铁器社始用动力电。动力电价根据各营业电厂生产成本,报请县人民委员会核准后实施。1961年9月起全县执行新安江、杭州电网统一分类电价。动力电按性质分为农业、普通工业、大宗工业3类,又按电压等级,分为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及以上3种,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翌年7月,两部制电价实施范围仍按原规定320千伏·安及以上,对用电设备容量在320100千伏·安用户,继续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关键词: 动力电价 电费 德清县

内容

1951955年以前营业电厂没有动力电用户,顺丰丝厂、裕纶丝厂为自发电。同年新市造船厂锯板机用动力电。1956年城关、新市铁器社始用动力电。动力电价根据各营业电厂生产成本,报请县人民委员会核准后实施。1961年9月起全县执行新安江、杭州电网统一分类电价。动力电按性质分为农业、普通工业、大宗工业3类,又按电压等级,分为不满1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及以上3种,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用户,实行两部制电价,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电价从1961年以来先后调整8次。
  1976年水利电力部规定,缩小两部制电价实施范围,以受电变压器320千伏·安(含315千伏·安)为起点,不足320千伏·安及低压供电用户,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同时也不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1980年7月又恢复对100千伏·安及以上用户执行两部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价。翌年7月,两部制电价实施范围仍按原规定320千伏·安及以上,对用电设备容量在320100千伏·安用户,继续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1983年2月起规定,对乡村企业不论容量多少,均执行单一制电价,迄今未变。

知识出处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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