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44 |
颗粒名称: | 三、自筹电量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2 |
页码: | 112-113 |
摘要: | 1986年始,省计经委、电力工业局、“三电”办公室联合下文,对各市、县进行计划用电分配。80年代中期起,乡镇企业发展很快,德清县每年超计划用电严重,为解决供电不足的矛盾,县计经委、“三电”办公室组织来煤加工,弥补计划电量之不足。19861989年,每年用煤5000吨加工电量,每吨煤能加工电量1350千瓦·时,总共增加电量3375万千瓦·时。1989年,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又推出第三期地方集资办电,每股10万元,德清县共认购168股,每年可分得电量5040万千瓦·时。凡是购买长期用电权的用户,每千瓦出资1800元,德清县共认购1000千瓦,年增电量385万千瓦·时。90年代初,德清县电量短缺,“三电”办公室千方百计组织电量,1991~1993年计划外引进电量10263万千瓦·时。 |
关键词: | 自筹电量 集资电量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