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42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三电”工作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6 |
页码: | 108-113 |
摘要: |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于1963年,下达德清县计划用电负荷指标,核定德清县排灌抗旱期间供电最高负荷为5500千瓦,德清县电力公司据此对装机容量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用户,实行按季分月计划用电申报制。以后用电负荷指标由嘉兴电力局下达,作为企业内部控制指标。1966年以后“文化大革命”期间,计划指标打乱,几乎全部停顿。单班制工厂分成两批用电,按两班制规定用电时间开工,隔周对调翻班。为全面开展“三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用电量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和工业、二轻、粮食、校企、农林及省属有关企业单位,全面推行计划电量包干用电制。1986年始,省计经委、电力工业局、“三电”办公室联合下文,对各市、县进行计划用电分配。 |
关键词: | “三电”工作 计划用电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