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德清县电力工业志》 图书 |
唯一号: | 110620020220000740 |
颗粒名称: | 五、公共照明 |
分类号: | F426.61 |
页数: | 4 |
页码: | 105-108 |
摘要: | 解放以前,各地方电厂向用户供电的同时,在供电区域内安装25瓦白炽灯泡为公共照明,俗称路灯。亮灯时间随各电厂的供电时间而定。路灯的装、修及管理概由各电厂负责。日军侵占期间,多数路灯不亮。1949年县境解放时,仅存新市才记电厂安置的路灯20余盏,时亮时暗。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各镇电厂的恢复或新建,街道路灯重放光明。90年代,城镇建设加快,特别是县址迁至武康镇之后,武康镇的公共照明装置和用电量大大增加。目前104国道已安装了路灯,农村小集镇随着城镇建设的步伐加快,开始安装路灯。全县公共照明占全县总用电量0.18%。路灯用电统计1985年前合并在市政生活用电中,1986年以后合并在其他事业用电。 |
关键词: | 用电结构 公共照明 德清县 |
出版者:中国电力出版社
本书记录了1918~1997年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发展情况,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实事求是地记载德清县电力工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